时事聚焦
2016-05-31
时事聚焦
契税营业税双双下调,楼市政策进入区域分化式松绑周期。2月19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住建部联合发文,调低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税率,尤其侧重对90平方米以下个人住房的调整。同时,文件还将个人购房营业税的免征年限下调至两年。与信贷杠杆一样,税费政策也基本回到2009年以前的宽松水平。
新政主要调整了契税和营业税两方面。契税方面,首套房的税率上限由此前的3%下调至1.5%。其中,90平方米以下房屋交易,契税税率仍为1%;9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交易,契税税率统一按照1.5%征收。
二套房契税的税率调整幅度更大。90平方米以内的二套房交易,契税税率仅为1%;90平方米以上的二套房交易,税率为2%。此前则统一按照3%征收。
对于上述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文件规定“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也即“认房不认贷”。
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与以往相比,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房,也即对大户型、高价、别墅等物业,不再征收差额营业税。
(摘自搜狐网)
证监会批准上海、广东、湖南三区域开展持股行权试点。近日,证监会批准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报送的《持股行权试点方案》,该方案并于2月19日正式对外发布。近期,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开展持股行权试点,依法购买持有试点区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100股)A股股票(持有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买卖),以普通股东身份依法行使权利,通过示范效应提升中小投资者股权意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支持中小股东积极依法行使权利。此次批准开展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以实际问题为导向,运用市场化方式,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新探索。开展持股行权试点,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代表中小投资者发声,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摘自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