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乡村文化建设
2016-05-30孙世群
孙世群
改革开放,尤其是新时期以来,文化引领下的乡村建设逐步得到我国政府和学界的高度重视。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将乡村文化建设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学界从1995年到2007年,发表了关于乡村文化建设的研究文章300篇之多,对当代我国乡村文化建设的意义、特点、规律、目标、任务、战略与对策等均有论及,形成三个研究热点:一、关于乡村文化体制的研究(包括乡村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设定、政府基层文化管理职能的转变、乡村文化投融资体制的改革等),二、关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包括当代农村公共文化生活的理论构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供给研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财政政策研究等),三、关于乡村文化资源开发、保护和乡村文化的产业发展研究(包括乡村文化资源的类型研究、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研究、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等)。但以上的这些研究,不论是作为理论成果还是应用研究成果,或多或少地存在研究视野、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等方面的局限。为了更好的了解我国乡村文化现状,作为乡村叙事研究的延伸,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探索加强乡村文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式,本人作为课题负责人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在黑龙江省饶河县赫哲族民族乡挂职,开展田野调查,实地调研,以此作为研究乡村文化建设的范本,通过座谈、问卷、个别访问等方法,有了一些认识,并试图将当代乡村叙事研究与当下新农村的意识形态建构和文化建设乡村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关照。
一、中国乡村文化建设的现状概述
(一)当下农民群体的业余文化生活的现状
文化消费在农村家庭的消费支出结构中不占重要地位,在所有开支项目中排在最后。饶河县的农民家庭消费的平均开支约10989.46元,文化消费支出占871.77元,为7.93%。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受制于文化形式的经济性、便利性和可获取性,从事较多的文娱活动分别是:看电视、打麻将、阅读报纸或杂志、下棋、跳广场舞。即使在饶河县四排赫哲族民族乡,农民对传统民间文化活动失去兴趣。民间的“加令阔”艺术团只是作为旅游产品,为游客演出。
(二)当下乡村公共文化设施
从政府提供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来看,有线电视、文化活动室或图书室、体育场地、全民体育健身器材普及率最高。在政府提供的这些文化设施中,农民使用率最多的位列前三位是,有线电视,文化活动室或图书室,全民体育健身器材。从社会提供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来看,主要是网吧、寺庙和小戏院。
网吧中,青少年占绝大多数,进寺庙的人,年龄上有年轻化的趋势,小戏院的观众主要是中老年人。
(三)当前乡村公共文化产品或服务的供给与农民的期待
当下,由政府主办最多的乡村公共文化产品或服务是“文化下乡”活动,其次是举办与地域文化相关的节日活动,推动本地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再次,政府对民间艺术活动、民俗等比较重视,但对民间工艺展览、比赛资助力度不够。
政府提供的乡村公共文化产品或服务,实际上反映了乡镇干部群体与农民群体在对于政府角色认同上有着很大的区别。乡镇干部们认为现在政府对于乡村公共文化产品提供最多的有“文化下乡”、节庆活动、放电影等,但并不认同这是一种有效的方案。他们认为,政府应该举办的活动首先是农业科技培训。农民传统的民俗,如庙会、花会、灯会、演戏以及民间工艺展览,乡镇干部们将其排在了政府行为的备选项目中,这反映出乡镇干部思维的转变,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和经济建设的意图。
二、乡村文化建设的特点
我试图从体制、结构和变迁的角度来了解和把握乡村文化的特点,把握乡村文化发展的基本态势。
(一)国家财政对文体广事业费的支出和投入的总量不足
2015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财政部所作的《关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化方面的主要支出政策是,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支持繁荣文艺创作和文化人才培养,推动创作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作品。支持加强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建立完善文化产业促进体系,推动重点行业快速发展。2015年中央本级支出25012亿元,增长10.4%,此外还动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79亿元。在主要支出项目安排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9.21亿元,增长6.4%。
国家财政对文体广事业费的支出和投入比例逐年增长,但从总体上看,国家财政对文体广事业费的支出和投入,与西方发达的国家比,差距巨大。
国家财政对文体广事业费的支出和投入的结构上,存在明显的“城市偏向”,乡村文化的投入比例较低,一直徘徊在20%到25%之间。并且,乡村文化公共投入在配置上不尽合理,国家对乡村文化的投入主要集中于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且大多数是一次性基建投入,重投轻管,无后续的提升和发展。
随着科技的发展、大众文化时代的到来,农民收入的提高和生活的改善,乡村文化设施的投入开始进入一个以个人或家庭为主的时期。
(二)文化投入上的行业部门分割、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乡村文化建设责任分属多个行政主体或部门,以饶河县为例,在县一级,县文广电局负责群众文化活动,群众体育活动,电视广播,县委宣传部负责群众文化宣传工作。在乡一级,有党委和乡政府组织的文化活动。政出多门必然造成动内容重复率高,组织形式简单,领导不明确,边界不清,谁都组织管理乡村文化,谁都不负全责,谁都没有同其他部门协同起来做统一的规划与投入,这样做的结果是使原本有限的乡村文化资源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益。
(三)重形式,轻效果,轻后期管理
绩效评估的评价体制对于乡村文化建设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工作,对乡村文化建设起着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的作用,但现实的情况是,乡村文化建设评估工作机制不全,我形容为“形式主义”的评价标准,乡村文化建设评价的标准就是多少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多少本藏书、组织了多少活动、有无正式的规章制度等等,很少涉及到诸如文化设施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文化设施的使用率等指标。即使作出评估,一般都是一次性评估,缺乏一个事后的反馈监控机制。
(四)乡村文化的供求结构
乡村文化建设政府供给的文化活动与农民的文化活动需求之间基本一致,但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和矛盾。县乡文化机构组织的“文化下乡”、“文化进村”活动,是一种“喂食式”的文化建设机制,往往是政府唱独角戏,难以有效激发农民群众心中的文化热情,造成这一错位的原因,不能简单理解为乡村文化资源贫乏,而是一些文化产品供给过剩而另一些供给不足这一结构性矛盾造成的结果,现有的乡村公共文化供给制度存在找明显的缺陷。
与城市文化相比,乡村文化在城乡结构上的边缘性和滞后性,使乡村文化处于边缘化的境地。自新时期以来,乡村以家庭为核心的消费文化有了长足发展,与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相比,农村的公共文化设施却日益衰败,特别是一些健康、文明的公共文化形式更是走向式微。虽然在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的努力下,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产品及其文化服务有所改变,但在整体上仍滞后于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永远是城市盲目的追随者和模仿者,但乡村却在追随和模仿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农民对文化活动以及文化设施的偏好具有明显的模仿现代都市文化的痕迹。政府在乡村文化内容的供给方面,也大大滞后于城市。当代中国的中心文化是现代都市文化,乡村文化始终处于这一中心的边缘。
其实,中国乡村文化具有地域文化的丰富多样性,古语有“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之说。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后,农村宗族逐步消减,亲缘、业缘对乡村文化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消退,而基于地缘之上的地域文化特点保存相对完整。乡村文化体现在地缘结构上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不同地域的乡村文化差异很大,地域文化特色往往与当地的方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紧密结合在一起而成为一种文化的系统结构,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不同地域的文化很难轻易融入其他地区的文化体系中去。比如,饶河县赫哲族民族乡是赫哲族在乌苏里江左岸的主要居住地,赫哲族的图案艺术非常发达,他们常常在用鱼皮、兽皮制作的衣服、鞋、帽、被褥上,绣制各种云纹、花草、蝴蝶及几何形图案等,在餐具、桦皮制品上雕刻各种二方连续纹样、云纹、山水、花朵、鸟兽等,描绘的形象生动,造型美观别致。尤其是日用品上的彩绣如“雄鸡衔花”、“花篮与莲藕”等图案,更是构图新颖别致,格外精彩。赫哲族在不同制品上刺绣、接拼的各种花纹图案,以其独特的形式,从不同角度反映了赫哲族人民的聪明才智和审美的群体意识。如何吸收赫哲族的图案艺术使之成为中华民族刺绣、图案艺术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重要的课题。
这种地域文化的差异在一定范围内必然造成乡村文化在地缘结构上的相对封闭性。
(五)农民群体的亚文化
农民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根据年龄、文化程度、宗教信仰等标准又可分为不同的次级群体,形成不同的群体亚文化。群体亚文化既是层次分化的原因,又是层次分化的结果。不同层次、归属不同亚文化群体的农民具有相同和相近的文化消费取向,一般不会融入其他亚文化群体的文化交往圈子。
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对文化设施的需求相似,但不同年龄的农民对于文化设施的需求则具有很大的差异,当前乡村文化消费出现了分众化趋势,一种文化样式难以满足所有农村亚文化群体的文化需求。
(六)乡村空心化趋势与乡村文化精英的出现
农村是劳动力的主要输出地。我挂职的黑龙江省饶河县赫哲族民族乡,每户家庭至少有一人在外打工。乡村有空心化的趋势,当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儿童、妇女和老人,而对于农村发展具有主导作用的中青年人却处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之外。一方面农民的中坚层流向城市,削减了乡村文化发展的后劲,造成了乡村文化传统的断裂,公共文化服务因为缺乏乡村中坚力量的参与,客观上使其日益边缘化。
另一方面,一批文化程度较高、思想敏锐、富于改革和进取精神的中青年农民已经成为乡村文化事业的主体。他们以乡村文化市场为导向,组建各类农村民间职业剧团、农民业余文艺队或民间演出队等文化组织,采取适宜的文化活动形式,积极迎合本地及邻近地区农民的文化需求,成为乡村文化专业户和乡村文化精英。饶河县赫哲族民族乡的“加令阔”艺术团,由乡党委、乡政府主导,为来旅游的游客服务,艺术团的成员为本乡的文艺骨干。
(七)民间非物质文化的萎缩与现代都市文化的渗透
乡村原有的文化价值体系和社区记忆正在逐步消失,特别是一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在现代化进程的碾压下,生存空间日益萎缩,一些民间艺人也随着生活的压力等原因相继转换岗位,一些经典民间文艺活动和民间艺人在人们的生活中渐行渐远。与此同时,原有社区公共文化空间的瓦解熄灭了农民文化参与的热情,原已发展起来的民间艺术形式随着集体经济生活方式的瓦解也逐渐解散,民间艺术也很难吸引年轻人参与。
赫哲族有着悠久的民族传统文化,民间文学丰富多彩,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歌谣,一代又一代地流传下来。“伊玛堪”是赫哲族特有的一种说唱文学形式。常在猎场、网滩或渔村土筑茅屋里说唱,以讲唱古史和英雄故事为特色。
2011年11月23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间委员会第六次大会审议批准了中国申报的赫哲族“伊玛堪”列入联合国“急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黑龙江省文化厅的主导下,饶河县成立了“伊玛堪”传习所,学员学习有补助费用,这仅是少数的几个特例。在世俗生活里,民间艺术形式的瓦解,民间艺术吸引力的降低是不可扭转的趋势。
加之,乡镇生活对现代都市生活的模仿和对周边农村的辐射,带来了城市文化下沉和乡村文化模仿现代都市文化的双重动力。同时,民工在城乡间的空前大流动,使广大农民有了更多了解城市、参与现代生产和文化生活方式的机会,现代大众媒体也逐渐占据了当代中国乡村文化的主导地位,广大农民群众模仿城市人的文化消费方式,现代文化消费需求不断上升,乡村文化开始出现了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
(八)乡村文化是传统和现代的混合体
当下的乡村存在着民间戏曲、电影、电视和计算机互联网等多种文化类型。科学技术的进步影响了乡村文化消费方式的变化。随着当代农民自己拥有的现代文化设备愈来愈多,低技术的文化服务产品愈来愈不能满足农民的文化需要。
习惯上,我们理解相对封闭,现代经济生活对传统文化的影响比东部要小得多,传统文化艺术形式,比如地方戏曲,保存相对完整,但这只是想当然,电脑和互联网开始进入农民家庭,高新科技的文化载体发展迅速。
(九)公益文化活动的退缩
二十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逐步降低对乡村基层的介入程度,乡镇和村一级的经济实力弱化,乡村几十年的文化建设和努力依然没有培养出乡村文化的造血功能。
(十)乡村文化建设的产业化处于起步阶段
乡村集体化时期,乡村公共文化产品几乎都是由政府提供的,政府建立了县、乡、村系统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改革开放以后,这些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因为资金的原因,动力不足,运转不畅。
民间文化活动在兴起,一些地方戏剧和曲艺团体活跃,民间文化精英开始出现。
政府要积极参与、扶植、引导,尽快促使乡村文化建设的产业化起步,让农民为主体的文化产业成为满足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新生力量,使民间文化活动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
三、乡村文化建设的理论模型和目标模式
(一)建国以来乡村文化建设的三种理论模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的社会基础结构经历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过渡期混合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个发展阶段。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乡村文化建设进程受制于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不可能超越经济基础所能提供的改革空间限度,不可能超越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所能提供的潜在范围。相对应,乡村文化发展呈现出从计划控制模式、过渡转型模式向公共发展模式层次递进的基本趋势。
计划控制模式在农村公社时期得到了完整的体现,它以行政力量和政府文化动员为主,充分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实现了广泛的参与,在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文化参与权的同时,也部分地满足农民群众的文化享有权。
过渡转型模式以政府供给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行政府和市场双重主导,尽可能地保障广大农民的文化享有权。
公共发展模式作为一种预设的理想模式,必须借助于政府宏观政策主导和制度安排,通过政策导向和利益引导等途径,调动政府公共资源的投入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整合各种社会力量来实现。
乡村文化建设模式是一种以保证农民群众文化发展权为核心的公共发展模式。文化参与、文化享有和文化发展构成当代农村农民群众完整的文化权利形态。政府保证农民的文化参与、文化享有是实现文化发展权的基础,同时,文化发展权又寓于群众文化参与和文化享有的过程中。在具体的文化生活实践中,由文化参与、文化享有和文化发展权所构成的文化权益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开。当下乡村文化建设的实现途径,应是以保障农民群众的文化发展权为最终目标,体现为一种由过渡转型模式向公共发展模式演进的过程。
(二)当下乡村文化建设的目标
从历史上看,长期以来,我国乡村文化建设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目标定位问题。二十世纪30年代,中国知识界的一些先觉者意识到改造中国乡村文化的重要性,发起乡村文化建设运动,比较著名的有陶行知的“晓庄试验”、黄炎培的“农村改进试验”、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运动”等,这些试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个人行为并没有转变为国家行为,对于中国传统乡村的文化改造收效不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政府力量的主导。而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家力量对于农村基层的全方位强力介入,改变了乡村文化发展的自然进程,对乡村文化生态环境的破坏则造成了重大的文化损失。所以,在乡村文化发展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和定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按照乡村文化建设从属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中国梦”的大局,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目标、总要求的原则,乡村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应该围绕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由传统农村向现代农村转变的需求,培养一代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科技素养和专业职业技能的新型农民。
饶河县赫哲族民族乡的农民群体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占近80%,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仅占3.1%,农民群体绝大部分缺乏自我文化提升的能力,需要政府的帮助。当下乡村文化建设的目标应该定位为通过建立健全国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乡村文化市场服务体系,提升农民的素质,保证农民群体的文化发展权,包括通过文化的方式提升政治参与能力、经济保障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通过文化的途径来构建承接来自社会和国家资源输入的素质基础,通过文化的渠道来提高日常生活需求和权益表达的能力,通过提升文化的价值来重构城乡差距背景下的农村生活意义。
农民群体存在着两种文化消费需求,一种,乡村具有共性的基本的文化需求,满足的是他们作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基本文化诉求,另一种是享受型文化需求,满足的是农民群体中较高层次的个性文化消费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要是政府的职责,满足享受型文化消费需求是文化市场的功能。
当下政府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角色,第一,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农民群众最基本的公共文化需求,第二,引导乡村文化市场服务体系发展,满足农民个性化和较高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当前政府介入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从而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产品,有必要对“基本公共文化产品”进行清晰的界定。
乡村的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需求尽管在个别项目和需求强度上有差别,不同年龄群体的文化需求也稍有差别,但在整体上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四、新时期乡村文化建设的内容
许多研究者认为当前乡村文化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大基本内容,对乡村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一个基本或者大略的范围界定,但此建议的内容庞杂,主体不明确,使乡村文化建设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我的建议:
(一)建设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支持体系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推动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和阵地的配套建设,构建县以下面向农村基层的公共文化设施支撑体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建设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通过政府和社会的紧密结合,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服务优质、覆盖农村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二)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要以文化工程项目为基点,加快推进农村“三大”文化工程,健全乡村广播电视、文化信息和文化服务网络,满足农民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确保中央业已确定的三大乡村文化项目的建设与完成,还要建立保证这些项目长期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乡村文化建设,满足广大农民的公共文化产品需求
由于存在地区之间文化发展差异和地域文化特色,乡村文化在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方面呈现出广泛的差异性,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按同一标准统一建设。在这些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政府重在引导地方和社会资金支持农村非物质文化建设。
地域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发展乡村特色文化,是农民应对现代文明和都市文化冲击的有效缓冲机制,发展乡村特色文化,既可以让农民在自己的文化体系中实现生活的意义,又具有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功能。新时期,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十分丰富,它基本上是公益文化产品,应该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投入。
(四)继续支持乡村体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支持“送书下乡”、“送戏下乡”
体育健身项目受到乡镇干部、乡村群众的普遍欢迎,将公共体育场地建成综合体育健身与文化活动及村落公共活动的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活动场所。
乡村“农家书屋”的“三农”图书和报刊数量偏少、实用性差、价格偏高,政府要加大。“送戏下乡”可以实现传统地方戏曲”活态”保护目标与乡村文化建设目标统一起来。
(五)“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
历史经验证明,几十年来国家对农村一味的“送文化”花费了巨大的公共资源,但几十年来的努力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乡村文化的落后面貌。
乡村的许多文化观念是依靠政府力量从上而下向乡村社会强行“植入”,而精英文化是对大众文化的改造和替代,这种单靠政府力量从外面强制“植入”乡村社会的化观念,难以在乡村社会中植根、发育、开花、结果,是一种“无根”的文化。一旦政府力量从农村社会中撤出,这种“无根”文化就会凋谢。
政府文化部门要支持乡村文化精英人才的培养,引导乡村培养基层文化队伍,奖励和补贴乡村基层文化带头人培训项目,主要表现为因此,通过政府公共财政引导的方式,建立一支乡土化、农民化和本土化的乡村文化精英队伍,使之成为乡村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饶河县赫哲族民族乡的“加令阔”艺术团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
政府文化部门要支持和鼓励乡村民间文化组织开展农村公益和准公益文化活动,奖励地方为保护优秀民间文化而进行的文化保护、开发和研究项目。
我们要实现保护优秀民族文化资源和发展乡村文化的双重目标,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通过公共财政的政策和利益导向,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公共财政投入和社会参与热情在乡村优秀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平台上的有机结合,改善乡村文化的状况。
(六)支持乡村民间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发展
政府文化部门支持乡村民间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发展有集体开发、招商开发、个体开发、共同开发四种开发模式。在与饶河县赫哲族民族乡乡镇干部座谈时,一半以上的乡镇干部认为乡村文化可以走产业化道路,但在选择政府支持乡村文化的“作为方式”上,并不赞同政府在具体产业项目上的深度介入,国家支持乡村文化产业的措施主要限制在政策、法规、税收和信贷等方面,不宜介入具体产业项目。
五、建立健全乡村文化建设的保障体系
(一)乡村基层文化建设中的“基层”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长期以来,政府对乡村基层文化建设中,一般认为乡镇所在地就是农村基层,但乡镇所在地并不是乡村文化的最基层。所以,在乡村文化建设中,重心要继续下沉,改革以前乡村文化管理以乡镇为主的模式,在行政村范围内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应的文化设施、开展相应的文化活动。建设村级文化交流平台,将村落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建设纳入村舍整体规划之中,并建立相应的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首先是整合各部门的资源,当前,由于我国条块治理的行政体制,乡镇文化资源主要分布在不同的系统和部门,将分散在各系统、各部门的乡村文化建设资源集中使用,在县或乡一级”打包”整体下拨至村一级,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要充分利用乡村文化资源存量,目前乡村文化经过长期的建设,相关的硬件设施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在资源投入仍有缺口的条件下建设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可以综合利用这些硬件设施,充分整合乡村现有文化资源存量,使乡村公共文化的有限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
统筹协调都市文化和乡村文化,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这是我国现代化发展道路的独特要求。国家的现代化一般始于城市,为了配合城市的物质增长、经济发展,城市必然发展出一套与之相应的行为方式、制度等文化价值体系。在城市高速发展和集聚、吸纳农村资源的过程中,城市始终处于主导和中心地位,农村的文化体系不断被边缘化。这种状况对于我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不利。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并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理念贯穿于国家文化设施布局、文化经费投入、文化生活安排、文化产品生产等各个方面,在政策和投入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实行城市带动战略,以大城市辐射带动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建立城乡互动、互利双赢、协调发展的统筹机制。
(二)确立公共财政支持乡村文化建设的多种实现模式
新时期要扭转乡村文化建设持续下滑的趋势和改变乡村文化落后的面貌,必须要有政府力量的介入,政府公共财政介入是改变乡村文化落后状况主要和基本的途径之一。但公共财政加大对乡村文化的投入并不能完全解决乡村文化发展滞后问题,只能承担提供基本公共文化产品的有限责任。当前乡村文化发展滞后既有国家投入不足的原因,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总体上,我国乡村文化体系是一种与中华传统农业文明相适应的价值体系,在迅猛的国家现代化进程的推动下,当代乡村文化进入了一个快速的结构转型过程中。传统农耕文化环境下形成的农村社区集体主义的文化结构业已松动和瓦解,而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配套的乡村文化结构的建立又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在市场的选择下,科技含量的高低日益成为决定文化产品发展前景的重要因素,电视和网络的普及,使得以戏曲、民间工艺为代表的农村传统文化形态日益面临边缘化的窘境。因而乡村文化总体上是新旧夹杂,发展无序,在城市文化的比照下,更显得落后。而这种社会结构变动带来的乡村文化结构的变迁,则超出政府的能力所及。
公共投入机制创新的核心在于激发政府和社会两个积极性,要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引入“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等多种实现模式。通过政府搭建基础平台,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政府与社会两种力量通过整合,形成合力,有利于加快改变当前乡村文化发展滞后的状况。或以民间力量为主体,公共财政予以补贴奖励,引导民间力量服务于农村公益文化事业,同样可以到公共财政投入最大化的目标。
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共文化投入责任主体不明、效率不高的问题。一些具有现场存在、即时消费特点的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均可借助于政府购买的渠道逐步纳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公共经费的支持范围,通过扶持民间文化市场主体,形成国家主导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市场服务相结合的综合型服务体系,满足农村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三)新时期乡村文化建设制度和组织保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保证。构建和谐社会内在要求,要充分认识和发挥文化所具有的培育时代精神、体现人文关怀、实现文化权益、促进文化提高、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方面的独特功能,把文化建设纳入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共进的整体进程。
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加强乡村文化建设负有重要责任,要把乡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确保新乡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要建立健全乡村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基层文化单位的评价机制,推动乡村文化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中国乡村文化建设是一项继往开来的系统工程,构建乡村社会和谐,发展经济是根本,文化建设是基础。在新时期,我国经济转型的节点,跟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较高的物质生活水平相比,农村的文化建设和发展仍然比较滞后,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不相适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既是当前农村、农业、农民实现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力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