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兽性与人性
2016-05-30张皓然
内容摘要:探讨了“兽性”与“人性”的产生与发展,“兽性”是“人性”的基础,“人性”由“兽性”延伸而来。“兽性”源自于对生存资料需求,而人类获取生存资料的方式则形成“人性”。“人性”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其内涵在不断演变。
关键词:兽性 人性 生存资料
人们对于“兽性”的批驳和对于“人性”的赞扬持续了数百年,关于“人性”,纸上帛中赞美之辞俯拾皆是。关于“兽性”,那些痛心疾首切齿拊心的批判声讨更是不绝于耳,一旦提起“兽性”,自私、邪恶、贪婪等饱含负面色彩的词语便会呼之欲出。关于“兽性”与“人性”,人们一旦提及,更多的是,将两者分割开来进行比对并大肆赞扬“人性”而大贬“兽性”。但是如果要讨论“人性”的来源以及它的发展规律,那就需要从一种相对客观的角度来对这两个词进行重新定义。
个人认为“兽性”原本应是一个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绝对客观的哲学概念。“人性”由“兽性”延伸而来,“兽性”是“人性”的基础。
那么何为兽性?我认为“兽性”即“百兽之通性”,这是一个普适的概念(“百兽”当然也包括人类),就如同DNA包含了生物体所有遗传信息一样,它包含了世间万(动)物与生俱来的共同的特征,比如“一切动物物种都需要生存资料”,再加上自然界中生存资料有限这一客观条件,就会构成“一切物种都会与其他物种争夺生存资料”和“所有动物个体之间都会争夺生存资料”这两个特征。而“兽性”则毫无疑问包含了所有类似的无法拒绝(或者“与生俱来”)、无法改变、无法突破、无法创造的概念。换句话说,这些概念实质上就是客观规律。
实际上,每一个动物种群都会为了生存资料而战斗。这一点毋庸置疑,各个种群之间在这一方面的区别就在于方式。群体捕杀,群体分食,这是狼群获取生存资料的方式,是狼群的特性,是从“捕食”方面将狼和其他物种区别开来的根据。因此这一特性再加上“所有动物都要为生存资料而战斗”这一通性就构成了“狼性”。从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公式:兽性+种群某方面特性=种群在某方面的“性”。
那么何为“人性”?我们是否可以用上面公式来推出“人性”呢?答案是肯定的。就拿原始人为例。原始社会时期,原始部落获得实物的方式主要有采集、狩猎、小规模粗放型种植或养殖以及战争。毫无疑问,这就是那个时期的人类获取生存资料所特有的方式,再加上“人类社会需要生存资料”这一兽性就构成了原始社会时期的“人性”。以“生存资料”为根基,再进一步推论,就可以得出原始社会时期人类社会面貌的其他面貌。例如,原始人社会并非所有个体都具有狩猎的技能,并非所有人都有采集的能力,战争掠夺和种植亦然。因此社会内部的生产部分就自然而然地分成了各个部门,所有新获得的生存资料都将被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同样的,不同个体的生产能力当然不同,因此生产力较高的个体便在统一的社会体系下间接地照顾了生产力低下的其他个体。因此,“多劳多得”和“照顾同类”这两个特性便与“兽性”一同构成了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将我们与其他动物种群区分开来,我们的主体意识便引以为傲,将它视为崇高的“人性”。由此可见,“人性”就像是RNA,决定生物细胞的性状不仅是DNA所记录的遗传信息,还有RNA对于信息的解读。人类对于“兽性”的演绎,最终就形成了“人性”。
然而“人性”并非一成不变的,世界在运动,人类社会体系在运动,“人性”当然也在运动。还是拿原始人为例,由于生产效率低下和个人饮食偏好等,当时人类的食谱中肯定包括“人肉”,因此“食用同类”便也“荣升”为“人性”的一部分(食用同类的哺乳动物十分罕见,我想这一点同样给予了我们于其他哺乳动物的区别)。那么,随着古人类对于上天的大地的恩赐利用越来越得心应手,种植和养殖在生产方式中的比重渐渐增大并逐步超过其他方式,食用类作物和驯服的野兽便成为了古人类的主食,慢慢地人们便习惯于不再食用人肉了,“人性”随之也发生了改变:同样是获取生存资料,而人类已经不再食用同类(我们同螳螂之间的区别于是又大了一点)。
“人性”与人类社会(包括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间是相互影响的。自文明开始,人类就已经会依据各自的共同意识建立起契约团体并彼此遵守契约,这就是人类的契约意识。而人类社会,毫无疑问是最大的契约团体,“人性”是最大的契约,社会以此为根基确立下来,人在社会之中的一举一动所作所为也从此就有了是非判断的标准:遵守“人性”。违背“人性”就是破坏契约,破坏契约的行为必将受到处罚。自此,“人性”终于被赋予了近现代人类社会对于“人性”一词的解读,人们开始自发地将自己和其他动物,植物区别开来。“人性”终于成为每一个人类个体的行为准则,人类社会也终于开始按照“人性”的要求来发展,而“人性”则发挥着它的作用:作为人类社会最强大的社会意识,引导人类社会向着有利于每一个人类个体生存的方向发展。
契约只有在契约团体中才能发挥效力,同样也只有对于团体成员有约束效力。换言之:“人性”对于每一个人同时期的人类个体来讲,都是绝对正确的,而对于人类社会之外的任何事物都没有任何效力,也不能被作为判断标准。就像你不可能将一匹猎杀了一个人的狼送上法庭,并用依据我们“人性”建立的法律对它进行审判。同样,你不能谴责一条咸水鳄吃掉同类的幼崽来充饥,而一头杀掉对手幼崽来确保统治地位的雄狮也永远不会背上良心债。它们有着与我们同样的动机:“争夺生存资料”。但这只是共性,它们的族群有着与我们截然不同的特性,它们不属于人类社会,因此“人性”对它们的行为没有任何约束力。
同样的,当时代发生变化,“人性”存在的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时,“人性”这个人类世界最大的契约思想随之改变,因此你同样不可能用本时代的“人性”去要求不同时代的人。在原始社会,食用同类会显得理所当然;当社会生产力水平不足以让人们树立起民族意识的时候,“王权大于教权”的观念更是无以立足;当自由与民主观念还未深入人心时,当时的人们也不会用“人性”去谴责那些独裁者。事异则备变,然而无论“人性”如何千变万化,它永远都是“兽性”在人类身上的体现,只要“兽性”这一通性不发生改变,“人性”的变化永远有迹可循。
任何意识,最终都会归宿到社会实践之中。古代无数先贤对于“人性”的不同解释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缔造更好的社会,那么要让“人性”始终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就需要人类以客观的态度去看待“人性”和“兽性”,并不断地发展“人性”使其逐步地适应所有人类,适应所有生命。如今的“人性”,正在向着“博爱”发展。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经历了无数次天灾人祸的洗礼,“人性”中增加了与自然和谐相处,热爱他人命,平等对待一切生命等这些对整个自然界都有积极作用的因素,“人性”是人类的作品,而正是这些“人性”逐步地将我们与自然界的其他造物区别开来,也许有一天,“万物之灵”将会实至名归,他们将会像造物主一样深沉地爱着自然界的一切。当人类文明随着科技的脚步走遍星河时,造物主或许会因人类的“人性”而倍感自豪,而人类,则会对着造物主会心一笑。当然,他们不会忘记他们的社会以及他们引以为傲的“人性”最初来源于何处。
(作者介绍:张皓然,湖北襄阳四中高三9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