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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察机关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2016-05-30侯成君秦兴辉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1期
关键词:检察浅谈

侯成君 秦兴辉

摘 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采用特定的设备和技术,对讯问的整个过程进行不间断的录音录像的一种侦查活动。自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以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检察机关侦查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固定关键证据发挥了很大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由于这一制度推出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侦查实践中体现了其独特的意义,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其写了进去,使这一制度由制度层面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并给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为积极贯彻新刑诉法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要求,变挑战为机遇。

关键词:检察;同步录音录像;浅谈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采用特定的设备和技术,对讯问的整个过程进行不间断的录音录像的一种侦查活動。

自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以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为检察机关侦查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固定关键证据发挥了很大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由于这一制度推出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侦查实践中体现了其独特的意义,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其写了进去,使这一制度由制度层面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并给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为积极贯彻新刑诉法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要求,变挑战为机遇,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行把握。

一、加强人才培养,完善硬件,夯实软硬件基础

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完善技术人员待遇机制。基层院在开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时大多存在“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在面对一些大要案时这一矛盾更是尤为突出。而要化解这一矛盾,首先,针对新要求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确保不会出现无人可用的尴尬局面;其次,加强现有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储备,建立努力钻研专业技术知识,拓展知识结构的激励机制,提高检察技术人员的奖励、晋级待遇,从而更好的激发检察技术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调研分析,建立技术侦查合作机制。针对已经办理的自侦案件,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对录音录像效果及侦查讯问质量进行汇总分析,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不规范之处,如讯问笔录时间与录音录像时间不能对应、讯问录音录像过程不完整、摄录前缺乏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内容与笔录不一致等问题,以及录制过程中遇到的录音录像音质不清、图像不完整、纸质笔录与录音录像不一致,以及光盘未设置密码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并针对暴露出的这些问题建立和自侦部门定期沟通的机制,寻找解决方案。

加大设备投入,确保硬件设施到位。为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高检院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同步录音录像建设规范,笔者所在的基层院也大都完成了对原有设备的升级改造,新的高清审讯系统对于进一步规范了审讯办案流程,提升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质量和效率,为更好的开展和进一步提升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建立规范机制,确保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有效运作

在如何建立同步录音录像机制方面,我们应当从适用范围、录制细节、制作保管等方面予以详细规定,确保该机制的规范化运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以往检察机关主要对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的侦查阶段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却忽视了批捕、公诉等环节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过程,而这些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如得不到保证的话,同样将影响整个案件的定罪量刑。为此,应该进一步明确要求对批捕公诉等环节也应该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到每案件必录,每人必录,每各环节必录。

二是注重办案细节。针对办案人员在讯问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等细节问题,规定侦查人员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格遵守传唤、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的规定,参与讯问的侦查人员不少于二人,严格办案区出入程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录制机房。讯问开始时,办案人员向被讯问人告知讯问过程正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录制画面为讯问室全景和犯罪嫌疑人正面,保证讯问的每一细节都在同步录音录像中体现。

三是完善移送保管。要求在录制完成后能够同步刻录出光盘正副本各1张,并按照录制过程相关情况制作书面材料说明该同步录音录像的制作经过,并由讯问人员、制作人员签名。案件进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后,上述录像资料副本必须连同案件材料一并移送审查,另一份正本则由技术部门后交档案部门存档,除当庭要求不得拆封,保证音像资料的真实性和秘密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仅是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讯问过程的一种透明化的监督,更是促进法治中国建设,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个具体表现。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同步录音录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况且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尚有很多要完善的地方,实践中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技术以及自侦部门的办案干警去认真思考,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一定会逐步走向完善。

参考文献:

[1]胡华寅.《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经济》,2010年第12期.

[2]康中林,宋祥志.浅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证据补正作用.

[3]杨新.《刑事侦查中同步录音录像的法律地位和规范》.法律论文资料库.

作者简介:

侯成君(1965.11~ ),男,河南延津人,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秦兴辉(1980.4~ ),男,河南卫辉人,延津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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