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保障机制 促进内涵发展
2016-05-30仲琴
仲琴
近年来,酒泉市政府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着力解决幼儿“入园难”问题,强力推进规范化办园,促进了全市学前教育稳步向前发展。
目前,全市共有学前教育机构264所,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5%。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借东风,抓机遇,构建发展新格局
2010年之前,酒泉市的学前教育整体状况令人堪忧,学前教育资源十分匮乏。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少, “大班额”现象严重,农村及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差。在师资方面,城乡幼儿教师数量不足,在编教师仅占幼儿教师总数的13.56%,其余教师都是临时聘用。
师资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直接影响到全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成为全市教育发展的一大短板。
2011年,酒泉市政府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列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的重大民生工程,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同时,借国家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东风,着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把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解决城区幼儿“入园难”,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作为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举措,认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春蕾”行动,采取“新办幼儿园扩大覆盖,改办三年制延伸学制,实施幼儿园改造工程提升办园条件,加强师资培训提升保教质量,开展评估指导提升管理水平”五大措施,促进全市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在城市,政府支持街道社区、有条件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个人等通过多种形式兴办幼儿园,并投资新建、住宅小区配套了一批幼儿园。在农村,结合新农村建设,采取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跨村联合办园、一村一园等多种办园模式,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优先规划改建幼儿园。全市逐步形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村级幼儿园为支撑的全覆盖、保基本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2013年,酒泉市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全市共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81个,工程总投资2.13亿元,新增肃州区二幼、金塔县幼儿园、玉门市三幼、瓜州县二幼和三幼、肃北县幼儿园、阿克塞县幼儿园等城市公办幼儿园9所,新增“公助民办”幼儿园17所,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23所。农村幼儿园的内部设施配套和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满足了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为保证适龄儿童多样化的选择,酒泉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2015年,对1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了162万元的财政奖补。
目前,全市共有民办幼儿园75所,在园幼儿达11000人,占全市幼儿总数的39%,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在不断加强幼儿园硬件建设的同时,酒泉市把解决幼儿教师短缺及待遇保障这一问题作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拓宽引进渠道,配齐补足教师。
自2011年以来,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全市利用省政府每年公开招考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的机会,共招考补充幼儿教师268 人。各县区通过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小学教师转岗等方式,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
目前,全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实现了每班“两教一保”的配备,农村及民办幼儿园实现了每班“一教一保”的配备。 同时,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公办幼儿园在编教职工执行国家统一的绩效工资制度,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通过财政专项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解决。政府有关部门还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稳定教师队伍。
抓培训,重监管,促进办园规范化
学前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一支素质强、水平高的幼儿教师队伍。为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水平,酒泉市推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把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当中,依托“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园五级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并积极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推进教师学历层次提高和整体知识结构优化。
在实施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全员培训工程过程中,酒泉市将集中培训与园本培训相结合,即时培训与过程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反思相结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城乡结对、师傅带徒弟等多种形式,开展互评课、展示课、观摩课和教学能手评比活动,强化基本功达标和岗位练兵,提高幼儿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坚持送教下乡与送培到校相结合,组织城市幼儿园与农村薄弱园结对帮扶,促进城乡学前教育融合发展。
五年来,共培训专任教师1430人次,开展园长集中培训7次,培训园长438人次。目前,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82%,专业合格率达到85%,较2010年提高2%和24%。
为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市、县人民政府积极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实行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靠实目标责任。
教育部门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管理。公安、消防、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卫生计生部门积极落实儿童保健、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各部门之间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每学期开学前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日常开展不定期抽查。
在实施联动监管的同时,酒泉市还建立了学前教育发展督导监测、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将学前教育统筹规划、资源配置、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办学条件、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纳入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年末进行严格考核。
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重点从课程设置、幼儿一日活动、收费管理、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等十二个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幼儿园认真执行《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保教并重,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保育、教育,纠正“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各县区都采取多种举措规范办园行为,金塔县就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等,从制度上不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育典型,促发展,提升内涵保质量
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全市学前教育稳步向前发展的过程中,酒泉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通过幼儿园分类评估、等级认定,培育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关注弱势、全面推进”为策略,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酒泉市4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定期深入民办、农村幼儿园进行科学保教研讨、送教观摩活动,与农村教师互动交流。市、县有关部门也经常组织开展城乡幼儿教师教学才艺展演。幼儿教师读书养性强素质,学习赛课练内功,成为了酒泉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常态”。
典型引路,强园带弱园,缩小了城乡学前教育差距,促进了教育公平,提高了农村和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如今,在酒泉的许多农村地区,幼儿园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色彩绚丽的环境,美观大气的建筑,端庄文雅的教师,活泼可爱的孩子等,无不彰显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幼儿园已成为农村幼儿的天堂。
为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市上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甘肃省实验区工作方案”,制定了《酒泉市〈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工作方案》,确定金塔县、阿克塞县为市级实验区,另外,还确定了7所市级实验园和31所县级实验园。
实验区、实验园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创新方式方法,每学期召开1次园长联盟会议,确定1个主题,开展1次“幼儿园管理专题研讨”活动,在开展教师培训、家园共育、课题研究、推进幼儿科学保教一日活动等方面进行探索,分享实验成果,推广实验经验,扩大实验效应,引领带动了全市学前教育内涵式发展。
在精心实施实验区工作方案的同时,酒泉市将教研作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的一个重点。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定期组织专职教研员及由教学名师组成的兼职教研队伍,深入幼儿园积极探索符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保教模式,对幼儿园保教行为、游戏设置、自制玩教具等进行指导。此外,还完善了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骨干教师引领提升、学科名师走课培训,及时解决学前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不断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和水平。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到2016年,全市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乡镇中心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0%……”目前,酒泉市正在向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目标努力迈进。编辑:孟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