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的运用
2016-05-30朱勤
朱勤
【摘 要】 20世纪70年代,行政事业单位就逐渐认识到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的优势,为了切实提高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会计系统首次引入了权责发生制。本文首先阐述了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相关理论,其次对比分析了两者之间的不同,最后谈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应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以及具体实施方法。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权责发生制的相关理论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说的是基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基础上建立的会计管理系统和手段。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本质区别就是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核算、监督、决策中央及地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对当前的政治、经济、社会状况做出合理判断。
2.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可被称作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其会计确认是以事项本身是否已经实际发生作为基础与标准。业务收支如果是在本期发生的,那么无论是否收付款项,都在当期进行确认;相反,业务收支不是本期发生,即便在本期进行收支,只要业务不在本期发生那就不属于本期业务。
3.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可称为现收现付制或现金制,指的是发生现金收支时确认现金的收付情况,如果业务发生了,但并没有发生现金收支,那么就不予以确认。收付实现制的确认基础操作简单,生成信息易于理解且成本低,能准确反映现金流量和余额信息。但是,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日趋复杂,有些经济业务就难以用收付实现制反映。
二、对比分析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1.会计操作层面影响的对比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比较而言,后者操作较为简单,而权责发生制更多的被利益相关者认可。在信息的反映来看,收付实现制是以静态的方式反映某一时点(一般是年末)的财务状况,财务报表相对简化,实际的价值不高。收付实现制反映现金流量情况,权责发生制反映经济业务的总体信息;权责发生制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战略决策提供了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
2.会计要素影响对比
收付实现制在会计科目上的固定资产方面,始终以购入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计价,既不提折旧也不进行摊销,但是在使用中必然有损耗,因此年限和使用频率发生变化,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就会相背离。权责发生制则是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使用年限内,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按年限进行摊销;在负债方面,收付实现制借款和付息按照借款支付金额计入,权责发生制是确认所有已经形成的负债并按期计提利息。对负债的反映收付实现制过于片面,只反映现金流量变化的负债,不能如实的反映一些工程项目没在账面中体现拖欠的款项,如果发生资金链紧张的状况,就没有应对措施,这样直接影响其正常运营。权责发生制,则能体现账面中的每一笔债务情况,准确反映项目的负债情况;在收入支出方面,行政事业单位是财政拨款,在经费支出上收付实现制具有一定的随意性,非现金交易的工程项目不能全面反映,因此不能进行有效的收支配比。权责发生制则是对相关情况在报表附注中披露;税收与非税收入方面,收付实现制对收入是根据实际上缴国库情况进行确认,权责发生制则是根据可靠估计数对收入进行确认。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应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1.债务风险方面
行政事业单位运用权责发生制,能够防范债务风险。行政事业单位应用权责发生制所提供的全面准确的财务报告,给单位负责人参照和决策,使其成为权利和责任对等的社会法人组织机构,在防范债务风险中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标准。
2.管理效能方面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运转过程管理上与企业相近,更加注重提升效率和降低成本,应用收付实现制就不能准确反映实际成本,不能进行绩效考核和管理;运用权责发生制,能准确核算单位的实际运行成本,满足公开、公正、透明的监督管理要求。
3.税收管理方面
行政事业单位的税收管理非常重要的内容。权责发生制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应缴、实缴税收的情况,既防止了少纳税甚至偷漏税的出现,又有利于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统一的标准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税务稽查。
四、行政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实施方法
1.调整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在会计确认中行政事业单位引入权责发生制,首先要对常用会计核算科目调整、完善。在设置资产类会计科目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代替“暂付款”科目,同时引入核销制度去处理呆账坏账;固定资产方面要增加“累计折旧”科目计提折旧;设置“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
在设置负债类会计科目上,增加“应交税费”确认发生的税费;“暂存款”细分为“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更为具体的会计科目;净资产类会计科目的设置,要增加“资产基金科目”、“待偿债净资产”核算净资产;增加“财政拨款结转”核算滚存的拨款资金;设置“财政拨款结余”核算财政拨款资金的支出结余。
2.调整相应的会计业务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按照会计要素划分,调整会计核算方法:将资产划分为金融资产、非金融资产、其他资产,直接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金融资产采用折旧、摊销进行资本化的处理;将负债划分为应付账款、长期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账款,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参考文献:
[1]于思远. 论权责发生制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运用[J].中国商论 .2016,08.
[2]马忠英.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引入会计权责发生制应用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