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财务管理中“涉税风险”防控问题探析
2016-05-30裴昕
裴昕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发展,中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税收角度讲,主要变化体现在从过去单一的依靠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多元化资金渠道转变。特别是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深化改革,过去中国高校相对较弱的“涉税风险”问题在市场经济和税收制度变化的双重冲击下表现得愈发严峻和急迫。充分研究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涉及的“税收风险”,是未来市场经济环境下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 高校 财务管理 涉税风险 防控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16.04.013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Chinese reforming and opening up, especially the deepening development of China's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reform in the new century, China's higher education model has been greatly changed. From a tax point of view, the main changes are reform from a single government financial allocations to the government and social diversification of funds channel. Especially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reform of the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past the relatively weak "tax risk" problem in the market economy and the changes to the tax regime of the dual impact of performance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and urgent. To fully study the "tax risk" involved in the process of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reform is a problem that can not be ignored in China's higher education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market economy environment.
Key word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financial administration; tax revenue risk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等教育已经迈入了大众教育阶段并且规模不断扩大,高校为了满足自身发展需要,多方筹措经费,从而导致经费来源也呈现多元化态势。目前,高校经费主要是以政府拨款为主,同时在政府的允许范围内向学生收取适当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此外,高校还可以利用其现有资源自筹经费,如科学研究收入、后勤服务收入、出版发行书籍杂志收入和举办各种培训班、会议收入等。另一方面,高校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和组织,其具有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纳税主体资格和缴税义务;然而,如前所述,由于历史上我国高校长期处于政府行政主导的管理模式,办学经费大多来源于公共财政,相对于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而言,很多高校财务管理人员对高校涉税问题的风险防控意识明显不强。
随着涉税业务的增加,高校的涉税风险日益凸显,这使得高校财务管理变得更为复杂,如何建立一个切实有效的涉税风险规避机制无疑成为高校财务管理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1 高校税务管理的严峻形势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传统“公姓”实体愈来愈越深入地参与到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当中。其中,高等院校在过去数十年中一直是“公姓”的事业单位自居,很多时候行政管理色彩浓厚,参与市场经济不足成为延续至今的历史遗留问题。这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观念上,与企业经济实体相比,在高校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从业人员中普遍存在“税务观念不强”“市场经济意识淡漠”的传统财务管理理念。在此观念影响下,一些人总认为“高等院校属于国家办学,主要资金来源属于行政事业拨款,即便有点问题,都是国家的事情,不用太过于较真!”这直接导致了高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上涉税风险管控意识不足,制度上存在一些漏洞,为涉税风险埋隐患。
二是,财务与税收规章不健全,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落实执行不到位,导致面对变化的新环境和新形势准备不足,工作出现被动。2006 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政【2006】100 号文件,即《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取消了高校后勤已享受多年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从此高校后勤社会化,高校后勤经济实体全面深入地进入市场竞争环境成为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2009年1 月1 日起高校后勤实体不再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税收政策,这无疑使得高校税收管理这个棘手的问题推向了广大高校财务从业者的面前。
三是,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重视和投入的加大,以及知识经济在全球经济发展中的越来越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几百万高校教职工的收入和待遇也不断提高。人才是我国高等事业发展壮大的最核心和最宝贵的财富,如何在不断变化的个人所得税收制度的大环境下,合理合法地最大限度保障广大教师职工的切身经济利益,如何在国家利于与个人利益之间进行平衡与取舍,则是当前高校财务管理方无法回避的重大紧迫性课题。
2 高校有关的涉税风险分类
一是高校改扩建基础建设领域。随着近些年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家对高等教育不断加大投入以及高等教育在全民的普及,目前全国高校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老旧落后的问题,校园软硬件条件跟不上师生员工日常生活与工作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普遍上马各类基建工程的同时,我们应当要关注以下两种基建领域的涉税风险:(1)职工住宅楼的开发、销售,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关税费;(2)取得相关工程的建筑安装发票是否规范。
二是后勤经济实体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涉税问题”。比如:(1)学校食堂部分出租给社会单位或个人,学校收取管理费,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关税费。(2)学校将部分房产、土地用于生产经营,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三是横向合作办学与非学历教育培训方面。在我国高等院校日常教育工作中,除了担负国家教育部规划的计划内办学任务之外,还普遍存在计划外合作办学,非学历教育培训教育的职责。对于培训而言,在一些专业实践性比较强,特色鲜明的专业性院校(比如警察院校)在这些方面表现得更加明显——这些计划外的培训收入学费,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四是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涉税风险”。这方面,高校与企业经济实体相比,存在更多漏洞和隐患。需要注意:(1)赠送给外单位人员礼品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发放给外聘教师劳务费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以各种名目发放给本校教师的补贴、奖金是否按规定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 完善税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是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方面,随着近年来高校管理体制、办学自主权等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高校正成为一个重要的纳税主体,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实践中发现部分高校纳税人对税收信息了解不够,为高校涉税风险埋下了隐患。笔者建议,国家层面上可以考虑在国家税务管理系统与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比如定期举办税务系统与高校财务系统之间的研讨会、座谈会或论坛。推动彼此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的建立,为高校财务管理的发展提供工作机制上的保障。另一方面,在适当的时机下,在高校内部针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国家税务法律法规和知识的普及与宣传,让每一个高校教职员工理解和支持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制度,从个人思想观念上实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协调与统一。为今后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和个人所得税征缴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是财务管理思想观念转变方面,过去因为我国高等教育带有鲜明的行政管理色彩,高校“一把手”和财务管理主管领导多从政府部门调入,因此高校财务管理者头脑中普遍存在“税不进高校”的陈旧思想。随着我国高校财务管理体制与当前市场经济环境的对接越来越深入和全面,极少数管理者头脑中的落后思想已经与时代脱节,影响了高校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更有甚者,直接影响到有些高校与当地税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
三是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就笔者观察,我国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在引进和培养人才时较少在涉税领域投入时间和精力,这直接导致了高校财务管理部门在涉税工作方面的人才缺失和不足;另一方面,根据对比发现,企业财务管理部门都有针对涉税领域的专职管理岗位,能够做到企业——税务部门的“专人专岗”,这极大的提升了企业在涉税风险管控方面的应对能力。而我国高校财务部门,由于上述原因,往往没有设立“专人专岗”,这就造成了涉及高校税收方面的工作责权不分,推诿扯皮。因此,建议今后高校财务部门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应当适当加大高校税务领域的人才培养力度,在一定条件下积极引进带有深厚税务研究背景的高级人才充实到高校财务部门中去。从而,为我国高校涉税风险管控工作提供人才与智力保障。
四是财务管理软硬件条件提升方面,硬件上,高校财务部门应当紧紧把握当前我国高校信息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将高校税务信息系统纳入到整个校园信息化建设的体系中去,从硬件方面保障高校财务部门的税务系统与平台能够与国家税务部门的信息系统与平台实现“对接”。软件上,在充分研究国家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对本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升级与改造”,保证院校的规章与国家的税务法律法规实现统一。
本文为中国刑警学院2013年度科研立项《高校财务管理中涉税风险规避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3JY022
参考文献
[1] 郭林松,林芳,朱颖.高校后勤企业税收筹划探讨.高校后勤研究,2010.1.
[2] 海南省地税局[2014]158号文件.关于印发高校涉税风险点提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