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政府再分配职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16-05-30韩丹
东北石油大学 人文科学学院, 黑龙江大庆,163318
【摘要】研究如何加强政府再分配职能,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政府通过优抚政策与社会保障等再分配职能、完善税收调节等,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并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政府再分配职能自身存在着税收调节功能弱化、低收入阶层保障欠缺以及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不匹配等缺陷,需要从理顺税收调节机制、完善政府财政支出计划以及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三大方面完善我国政府再分配职能,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公正与人民收入的实现。
【关键词】收入公平;再分配;政府再分配职能
加强政府再分配职能,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目前,我国政府通过完善税收调节、优抚政策与社会保障等再分配职能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并取得了重大成就。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政府再分配职能存在的缺陷,应不断完善我国政府再分配职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收入与社会公正的实现。
一、政府再分配职能的内涵
政府再分配职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责和功能中体现依法調控和管理整个社会收入再分配的部分,这部分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机构是实施收入再分配的主体;二是政府通过税收、政府财政支出计划和社会保障的职能手段来调整收入再分配差距;三是通過调控整个社会的收入再分配作为收入再分配中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
二、政府再分配职能的主要内容
我国政府通过完善税收调节、优抚政策与社会保障等再分配职能,调整收入分配差距,为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税收调节
在政府的再分配功能中,税收调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政府财政收入的93%以上来自税收收入。二是调节经济发展差距,税收通过调控不同地区与不同行业发展差距以及不同产业与行业在我国社会经济中的发展情况等方面发挥着宏观调控的作用。三是监督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是国家经济状况的综合反映,涉及到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通过税收有利于了解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
(二)优抚政策
实行科学的优抚政策在政府改善再分配职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首先,要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经济发展、提高效率的基础上实现公平分配;其次,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最后,有利于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社会保障
政府的再分配职能注重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按照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逐渐提高公共福利水平,改善收入不公,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具体来讲,当前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以改善收入不公状况:一是保障社会成员公平就业如打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分割的管理体制,建立城乡之间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消除城乡之间的就业歧视,对就业与择业的劳动者一视同仁;二是要确保社会成员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三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政府逐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制定对民营企业具有帮扶的政策和投入对民营企业急需的资金、项目扶持,增强市场经济中民营企业的竞争力,最终在市场经济中形成良好的企业竞争机制。
三、政府再分配职能弱化的表现
应该看到,在当前政府再分配职能中还存在着税收调节功能弱化、低收入阶层保障欠缺、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状况不匹配等问题。
(一)税收调节功能弱化。
税收作为实施宏观调控的杠杆,对政府再分配职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近年来税收的调节功能却呈现出功能弱化的趋势,这并不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作为实施宏观调控的杠杆,税收制度应发挥出调节社会经济的作用。
(二)低收入阶层保障欠缺。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来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目前我国低收入居民群体的生活状况依旧徘徊在贫困线附近。我国是第一人口大国,人口众多的同时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下,社会保障难以全面覆盖,受收入不公影响,低收入群体难以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并且这种态势会以滚雪球方式愈演愈烈,贫富差距也逐渐体现在社会保障上面来。目前来看,我国农村村民及低收入人群大部分未享受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仍旧比较薄弱。
(三)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状况不匹配。
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通过收入再分配来调节贫富差距的重要工具,通过社会保障制度,间接缩小了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人群的差距,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然而,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发挥维护收入分配公平的作用。
四、政府改善再分配职能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具体对策
现阶段在我国分配制度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收入分配公平的问题,它影响着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加强政府在降低税收、社会保障和财政支持等收入分配差距中的作用。
(一)理顺税收调节机制。
税收调节机制是否完善,能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完善政府再分配职能关系重大。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顺我国的税收调节机制:首先,优化税收调节体系,使税收内容相互补充,各有侧重,覆盖收入分配的各个环节。其次,对税收法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于无正当理由有税不收,有税不纳以及任意减税、免税的现象加大处罚力度,如果不采取必要措施,会破坏政府政策的严肃性,损害政府的威望。因此,要理顺税收调节机制。
(二)完善政府财政支出计划
为了扭转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局面,继续维持长久以来经济稳定增长的趋势,完善政府财政支出计划、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刻不容缓,需要真正发挥出政府职能。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其次,确定投入目标,调整投入方向。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货币政策的不断变动,针对此类现象政府也应随着社会发展而加以变动,调整政府财政支出金额和支出方向。最后,重点把控购买性支出及未来发展方向,想民众之所需,解民众之所急,将住房、教育、医疗等作为政府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
(三)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解决收入不公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实现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以实现社会稳定。首先,应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尽快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当前我国社保覆盖面窄、保障标准低的问题,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其次,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积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的同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最终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教。最后,政府应设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监测政府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进而实现最大可能的社会公平。
理顺税收调节机制、完善有效的政府支出计划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是提高政府再分配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人们的收入平等和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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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韩丹,1993年,女,黑龙江大庆人,硕士研究生,从事中共党史研究、行政管理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