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调查分析
2016-05-30陈晓慧
陈晓慧
摘要:当前我国城镇就业压力日渐增大,灵活就业形式随之发展起来,已成为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途径。但同时,灵活就业人员规模的不断扩大,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如何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覆盖面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贵阳市几个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分析,总结出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当前参保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求探寻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调查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3.039
1 灵活就业人员概念界定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由于调查条件有限,本文将灵活就业人员限定为下岗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城镇居民中以个体经营模式为主且收入不高的群体,具体包括小摊贩、个体工商户、打工人员等。
2 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现状调查情况
本文以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和花溪区三个城区的灵活就业人员为调查对象,调查范围主要集中于个体工商户、临时工和街头小商小贩等,共发放调查问卷150份,收回问卷145份,问卷回收率为96.7%,其中有效问卷138份,问卷回收有效率达到95.2%。在138份有效调查问卷中(以下提到的被调查者均为138名有效问卷调查者),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有50人,养老保险参保率为36.2%,未参保人数有88人,未参保率为63.8%,从比重上来看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率普遍偏低,参保情况不容乐观。
2.1 被调查者个人信息情况与参保行为
从性别来看,本次调查中包括男性66人,女性72人,男女比例基本持平。在已参保的人员中,男性占比40%,女性占比60%,女性参保率明显高于男性,由此说明灵活就业人员中女性更倾向于参保,原因可能在于女性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较低,并且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承担的经济责任相对较轻。
从年龄来看,本次调查涉及了各个年龄阶层的灵活就业人员,但是主要集中在26-45岁之间的人员上,这从另一方面说明贵阳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趋于年轻化。从参保率来看,36-45岁之间的人群参保率最高,占比42%,说明这个年龄阶段灵活就业人员都开始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做好规划,随着年龄的升高,参保率也随之升高。
从受教育程度来看,灵活就业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以下人员占比高达61.6%,在已参保人员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比62%,由此说明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行为具有一定的影响。
从户籍类型来看,调查人员中城镇户籍人口数略高于农村户籍,但总体相差不大。通过数据统计发现,已参保人员中城镇户籍人口占比高达74%,说明灵活就业人员中养老保险的城乡差距依然明显。
从月收入水平来看,被调查人员的月收入水平大多在3000元以下,其中低于2014年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的人群占调查总数的26.8%,所占比例最大的人员月收入在1250-3000元之间,占比48.6%,并且通过访谈得知月收入在1500-2000元左右的人居多。毫无疑问,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水平偏低,难以承担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这一因素严重阻碍了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2.2 被调查者职业信息情况与参保行为
在职业类型中,问卷设计将其分为自雇型、非正式单位、正式单位的非正式就业、独立服务型及其他五种。其中自雇型是指如个体户、合伙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非正式单位是指就业于个体服装店、超市等微型企业,正式单位的非正式就业如快递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非正式快递员,独立服务型主要指小时工、季节工、街头小摊贩等。被调查者主要集中于自雇型和非正式单位就业人员,占总人数的59.4%,在已参保人群中自雇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最高,占参保总数的38%。
从行业类型来看,由于受调查区域的限制,被调查者的行业多集中在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业,两类行业占调查总数的50%,已参保人数中餐饮业的参保率最高,占到参保总数的38%。
2.3 被调查者对政策认知情况与参保行为
在对现有政策的了解度方面,大多数被调查者均表示对贵阳市现有的灵活就业者养老保险政策了解程度不高,其中表示了解一点和不了解的人员最多,占被调查者总数的73.2%。在参保情况方面,参保者与未参保者对政策的了解度表现出了明显不同:已参保者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程度较高,十分了解和基本了解的人数占已参保总人数的58%;而未参保者对政策的了解程度明显偏低,不了解的人员占未参保总数的61.4%。
在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满意度方面,被调查者中大部分人员对贵阳市目前的养老保险政策表示基本满意,这部分人群占被调查者总数的63.8%。在参保行为方面,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对政策的满意度普遍偏高,而未参保的人员对政策的满意度大多偏低。
3 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3.1 平均收入水平偏低
灵活就业人员普遍受教育程度偏低,所以在就业市场中他们也无法承担一些高技能的工作,多半靠体力劳动获得简单的工作,由此劳动报酬也比较低。但是,灵活就业群体也不全然是文化水平低、劳动报酬低的人员,其中有一小部分也是高素质人才,这些人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选择自己创业或者灵活就业,例如律师、歌手等,他们的工作形式比较灵活,薪资待遇却也很可观。总之,灵活就业群体存在平均收入水平偏低的特征,但是其内部群体间的收入水平存在较分明的层次,收入层次间的差别较大。
3.2 参保人员年龄结构偏大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必须满足连续缴费满15年的条件,才能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调查数据显示,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保人数最多的年龄集中在36-45岁,远大于正规就业人员的参保年龄,并且年龄越高,选择不参保的比例越小。一些年纪较轻的灵活就业人员大多参保不积极,认为在退休前的15年参保也不迟,还有些人因为频繁更换工作地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困难而中途断保,这些情况的发生都有可能引起参保人员年龄结构的偏大。
3.3 参保意识低
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对国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系统性了解,甚至有一部分人员对国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全不了解,他们只注重当前需要缴纳的费用而看不到长远的收益。他们不相信或者不知道通过参加养老保险,可以使国家在自己未来的养老中承担大部分的责任,从而减轻老年生活的经济风险,这种未知性令灵活就业者参保意识薄弱,参保率持续偏低。
4 完善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4.1 改善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收入状况
经济收入水平的高低能够直接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率,所以要提高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的积极性,首先就要改善其经济收入状况,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多变,常常存在劳动合同松散的情况,极其容易造成被拖欠工资的状况,所以政府部门在进一步完善《劳动法》的同时,也应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拖欠灵活就业人员工资的现象,从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多方面对灵活就业人员予以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技术、文化水平方面的培训,灵活就业人员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缺乏应对高薪工作的技能,激烈的生存竞争令他们只能从事低收入高劳作的工作而无可奈何,所以对他们进行培训,可以增强他们的市场竞争力,相应的收入水平就会随之提高;三是可以通过补助的形式间接增加他们的收入,比如增加就业或者创业所享受的补贴,以间接的方式减少其经济负担,增加其投保的积极性。
4.2 完善制度的激励性机制
现阶段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都按照最低的缴费基数、最短的缴费年限来缴费,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一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较低外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养老保险激励制度的不足。国家和政府应明确激励机制在制定及实施养老保险政策中的重要性,通过调整待遇记发的方式,对于那些年限长、缴费多的投保人员,退休后增加一定的养老待遇,由此来增加投保人员多缴晚退的积极性。国家还可以通过对养老待遇记发微调的方式来对养老待遇的保底政策作出调整,并且政府的相关部门也可以承接养老保底制度的救济功能,使养老金保底政策得以更好地利用。这样一来,不仅年轻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得以提高,还能促使已经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积极、踊跃的缴费。
4.3 强化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识
整体来看,贵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识薄弱,这与贵阳市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宣传方式有很大关系。在当今的信息化时代,以往发宣传单、宣传册等传统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人们获取信息的需求,只能覆盖到有限的范围,因此,应该对宣传方式进行改革。
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加入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并且将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内容以文字形式通过微信、微博这样的新的信息交流方式传递出去;另一方面,要以街道、社区等为单位,设立养老保险宣传咨询站,并通过日常组织的宣传活动,让灵活就业人员切实体会到养老保险政策能够带来的好处,从多角度给他们进行讲解,纠正灵活就业人员过去对养老保险政策的错误认知,令他们从心理上接受养老保险政策,将参加养老保险变为自愿自觉的行动。只有让灵活就业人员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各项规定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知,真正了解该项政策在其年老退休后的重要性,才能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意识。
4.4 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步伐
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固定的工作地点并且会时常更换,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的流动,就会导致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变得异常困难,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全国信息处理机制,无疑会制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发展进程。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方法主要有两点:一方面,基础的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机构要进行基础信息库的建设,这种信息库要以市为基础单位,然后逐层增加最终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基础信息库,以实现全国性养老保险的信息共享;另一方面,建立个人的养老保险信息网络技术平台,以实现个人的参保、缴费、查询等业务,这样即使参保人变更了城市也可以快速的进行信息查询。这样不但提高了参保人员与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也有效地推进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化的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1]叶宁.中国灵活就业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
[2]柳清瑞,沈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研究——以辽宁省为例[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2012.
[3]李丽.湖南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调查研究——以长沙市为例[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2014.
[4]黄铭.福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影响因素研究[D].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14.
[5]汤雯.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研究——以柞水县为例[D].西安:西北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