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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康复中心工作困境与社会工作介入路径分析

2016-05-30谭湘颖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13期
关键词:戒毒社会工作

谭湘颖

摘要:最大程度地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使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已成为我国当前戒毒康复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在我国在借鉴国外戒毒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将重点放在康复和回归社会的后期工作上,这种转变后的理念与社会工作精神不谋而合,这为社会工作者介入戒毒康复工作提供了新思路。目前戒毒康复中心面临的普遍难题有:康复者意识不够,忽视心理脱毒的重要性;吸毒造成的贫困、家庭破裂等现实问题难以解决;中心工作人员因复吸率太高而出现的职业倦怠等。社会工作者不仅能够运用个案、小组和社区三大工作方法来填充目前的戒毒康复工作,更能够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帮助戒毒者回归社会。

关键词:戒毒;社会工作;禁毒社工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3.030

毒品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痼疾,我国政府面对毒品问题,采取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等一系列严打措施,结合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戒毒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毒品在我国的蔓延。然而,一方面由于毒品的成瘾性强、易形成强烈的依赖行为、戒断症状众多且严重;另一方面我国曾经的戒毒过程偏重生理戒断,轻视心理脱瘾、认知和行为的矫治,以及后续治疗等原因,造成了吸毒人员吸了戒,戒了吸,不断反复的恶性复吸循环。

我国的主要戒毒方式目前有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方式。由于自愿戒毒治疗周期短(一般为7~15天),非强制性不好管理,缺乏后续的心理辅导、社会回归的帮助等原因,复吸率为最高的。据广州市禁毒办对上世纪90年代该市的15个自愿戒毒所的调查,复吸率几乎为100%(郭建安、李荣文,2000)。而强制隔离戒毒作为我国强有力的戒毒方法,复吸率也在90%以上,复吸者数量仍处于高水平(司法部,2004)。一旦吸毒者复吸,那么先前做的生理脱毒的工作都将功亏一篑。

1 戒毒康复中心产生的现实背景

为了降低复吸率,提高戒断率,促进吸毒人员回归社会,我国在禁毒戒毒工作上一直在寻求新的突破。2006年6月,中央提出:要依托现有的强制戒毒所、劳教所已有的人力物力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的方式,建成一批综合性的戒毒康复中心,集中安置多次戒毒复吸人员,通过科学开展生理脱毒、心理脱瘾、劳动康复、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提高戒毒人员长期抵御毒品、顺利融入社会的能力。2006年7月,经过紧张的筹备,新疆劳教局率先开展了戒毒康复的试点工作。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并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赋予戒毒康复工作法律的保障。

在《禁毒法》颁布之前,被送入劳教戒毒所的都是情节较为严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有复吸行为的戒毒人员。劳教戒毒模式具有自身的特点:(1)持续时间长,一般为1~3年,比较符合戒毒者的身心恢复规律;(2)有严格的管理制度;(3)有现成的劳动习艺场所,方便改建,可以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技能培训;(4)劳教所拥有一批管理经验丰富的民警,警察身份对于戒毒康复人员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在某些方面便于管理;(5)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康复治疗,以及回归社会的准备工作。就这些特点来讲,依托现有的劳教机构引入国外TC(therapeutic community)模式(属于一种居住治疗模式,将戒毒与仿家庭环境相融合,让病人吃住生活在一起,以集体治疗为基础,相互帮助和制约,最终促成个体行为和人生观的转变),经过本土化后创建“戒毒康复”新模式,既建立各种形式的戒毒康复中心,是当前我国借鉴国外先进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方向。

《禁毒法》实施以来,我国各地区开始陆续展开对戒毒康复工作的积极探索,各种不同规模、不同特色的戒毒康复中心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并取得了可观的成绩。无论是依托劳教所改建的康复中心,还是新成立的新中心,都不同程度地引进了新的治疗方法、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并对既有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科学的调整,更加重视戒毒康复的整个过程:先脱毒,再康复,最后回归社会。这也突出了戒毒康复工作更加以人为本,更加关心戒毒人员的内心感受和未来的发展,为社会的维稳工作做出了贡献。近年来,不少康复中心提供本中心原有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培训班,鼓励中心内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的考试,将社会工作的方法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同时,许多康复中心选择与高校合作,引进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作为中心内志愿者,带领戒毒康复者进行小组工作,并与中心内工作人员合作开展个案辅导和家访工作。社会工作专业志愿者的出现,对于细化戒毒工作,调节戒毒人员与家人、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技巧,提供新的工作方法和思路,充分调动中心内各部门、中心外各种社会资源,尤其是促进戒毒人员最终顺利回归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2 戒毒康复中心的工作困境分析(以北京市戒毒康复中心T为例)

2.1 戒毒康复中心的工作内容

戒毒康复中心的工作主要分为五大块:医学康复、教育康复、心理康复、职业康复以及社会康复。

第一,医学康复即将戒毒者看作“病人”,用医学技术帮助戒毒者康复。有的戒毒康复中心有帮助吸毒者生理脱毒的技术和场地,有的中心没有,只能接收已完成生理脱毒的戒毒人员。另外,一些戒毒康复中心跟一些高校,医院,研究所,甚至是国外某些机构合作,利用先进的医学方法和成果,对戒毒者进行治疗。医学康复还包括给戒毒者制定“健身”计划,结合身体锻炼、劳动与戒毒者的情趣爱好,帮助他们回复强健体魄。例如:云南的中美戴托普药物依赖治疗康复中心的医疗模式采取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法,并推广美沙酮维持治疗法。苏州市在药物治疗方面,着重实施整体、辩证的方案,发挥中医的优势,采用“益气温阳排毒——行气活血通络——调补气血阴阳——填精补脑宁神”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对康复者进行整体治疗。

第二,教育康复,即用教育手段帮助戒毒者康复。在吸毒人员这个群体中,很多人的文化水平都不高,大部分人在吸毒前,对毒品的认识并不全面,这也是导致他们走上吸毒道路的一大原因。戒毒康复中心一般都有自己的“课程表”,从对毒品的认识、提高自身文化水平、如何抵御毒品的诱惑、如何与他人交往等不同角度,对戒毒人员进行再教育,从认知角度对戒毒者进行矫治。

第三,心理康复,即提供心理咨询,让戒毒人员释放自我内心想法,解除“心结”、“心瘾”,增加回归社会的信心。例如:中心T现有5名心理咨询师,全部拥有国家认定的专业证书,为康复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四,职业康复,即帮助康复人员恢复劳动能力,提高劳动兴趣,重树“自力更生”的信念,为回归社会做准备。这部分工作分两块,一块是职业培训,一块是实践工作。例如:中心T为所有康复人员开设了职业技术培训课程,并动员附近的水泵厂、钉子厂等单位向康复人员提供工作岗位(王比学,2008)。

第五,社会康复,即帮助康复人员重建社会支持关系网,为康复人员回归社会提供动力和保障。比如:联系康复人员的家属,修复家庭关系;走访康复人员所住小区,帮助康复人员获得社区的支持;联系一些愿意接受康复人员的工作单位,让康复人员离开中心后,仍可以获得一份工作,自力更生。

2.2 北京市戒毒康复中心面临的工作困境分析

北京的戒毒康复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但依然有的方面存在不足,需要改进。

从具体的工作上来看,虽然戒毒康复中心与不少专业院校、机构合作,从体能恢复、心理咨询、文化素养提升、工作技能等层面上开展了具有针对性的课程与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各个“研发部门”的人员之间的交流略显不足,如果体能康复的练习项目也能兼顾康复人员的心理特点,心理咨询方面加强社工与心理咨询师的配合工作,合理分工,相信戒毒康复工作可以更高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康复人员从生理脱毒、心理脱瘾到回归社会是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回归社会后,如何保持操守,坚持不复吸,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中心T,一般与自愿戒毒人员签的协议为3~12个月,然后回归社会,视情况而定是否需要社区戒毒辅导站的帮助。《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由此可见,即使康复人员离开了戒毒康复中心,戒毒工作依然还没有完成,这就需要戒毒康复中心有长效的戒毒机制,而且很可能中心外的工作量是中心内的数倍之多。要想将禁毒戒毒工作进行到底,必须在中心的共建单位、社区戒毒辅导站加派大量的专业工作人员,针对回归社会的康复人员的后续工作不能松懈。目前,社区戒毒辅导站的工作还存在数量较少、不够普及、工作体系较为散乱、社区中其他责任主体参与意识不强等问题。

另外一个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目前北京市的戒毒康复中心不断提升共建规格,成长速度过快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缺钙”。“营养补给”慢于发展速度,人才数量和质量跟不上,严重影响禁毒戒毒工作的质量,也造成了管理体制上的混乱以及资源的浪费。虽然有的戒毒康复中心与禁毒委等单位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但人才基地的人才产出率和人才培养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

3 社会工作介入戒毒工作的路径分析

社工在戒毒康复中心可以承担的工作有很多。尤其是在教育康复、心理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这四项工作上,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在教育康复方面,社工可以跟中心的心理咨询师以及中心外的教育专家合作,共同设计中心内的教育课程,并承担一线教学的任务。在心理康复方面,社工可以开展帮教工作,一位禁毒社工帮教3~5名康复人员,关注他们的内心变化;开展开展个案工作,个别需要更为专业的心理咨询的戒毒人员,社工可以视情况将其转介给中心内的心理咨询师;开展小组工作,帮助康复人员认识自我,学习他人。在职业康复方面,社工可以联系中心外的老师,给康复人员做职业培训;联系相关的工作单位来接收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康复人员。在社会康复方面,社工可以开展个案工作,家庭辅导;开展社区工作,为康复人员和其邻里朋友重建良好互动关系;调动社会资源,帮助康复人员在社会上找到立足之地,最终实现回归社会,保持操守。

除了一线的工作,社工的存在还有利于促进戒毒康复中心的管理体制改革。例如,在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生的倡议下,中心T内成立了康复人员自管会,这也是借鉴了TC模式,让康复人员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自制”,更加尊重康复人员,更加人性化,增加其社会责任感与自我管理的信心。

宣传工作上,社工可以跟各个学校合作,特别是初高中、大专和大学,定期开禁毒讲座;还可以跟社区合作,定期在街道、居委会做禁毒宣传,尤其是防止青少年误入歧途,从而减少吸毒人员的数量。

总结以上工作内容,可见社会工作介入戒毒康复的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促进了工作的专业化;(2)易被康复人员接受,方便工作的开展;(3)体现了人文关怀,提高了政府资源的投入回报率;(4)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有效降低复吸率。

4 结语

目前全国共有200多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每年都有将近10000名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从社会需求的角度看,这个数量远远不够用。即使在如此大的人才缺口面前,每年也仅仅只有1~3成的本专业学生选择了社会工作作为自己的职业。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社工的专业化走在了职业化的前面,导致许多社工专业毕业的学生毕业后无处可去;另一方面是,许多社工都面临着尴尬的境地,社工在参加工作后常常被当作护理或者是杂工来使用——社会机构不知道怎么发挥社工的专业性,有时更愿意花较少的钱去请非专业劳动力。由此可见,社会工作职业化是我国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发展的刚性需求,同时也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我国的戒毒康复工作,以北京为例,也存在着大量的职位缺口,要想将禁毒戒毒工作贯彻到底,就需要长效机制,需要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需要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而戒毒康复工作的各个环节,归根结底都可以被归类为社会问题,都是社会工作专业范围之内的。特别是社会工作的三大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更是可以充分应用到戒毒康复工作中去,为康复人员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提供康复人员集体成长的机会,以及回归社会后的帮教服务提供了现成的思路和方法,而社会工作的理念——助人自助,也为戒毒康复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指引性的方向。由此可见,我国戒毒康复工作的发展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需要禁毒社工的大力支持。

参考文献

[1]范志海.上海禁毒社会工作经验及其反思[J].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2005,(5).

[2]郭建安,李荣文.吸毒违法行为的预防与矫治[J].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3]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1998年以来禁毒工作报告[C].昆明:全国禁毒工作会议,2004.

[4]王比学.抵御毒品的安全岛[N].人民日报,2008132(15).

[5]徐伟俊.论毒品犯罪[D].苏州:苏州大学,2003.

[6]杨兆军.对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病人和受害者的思考与对策[J].禁毒论坛,2004:13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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