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中学生和谐德育的探索和思考
2016-05-30田晓春王学锐
田晓春 王学锐
中图分类号:G6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16-0066-0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快速发展,我国学校教育中出现了诸多不和谐因素,有的学校重“智”轻“德”,一味追求升学率;有的教师只“教”不“育”,重视教学质量;有的学生及家长片面追求分数等等。教育实践中的种种不和谐现象呼唤“和谐教育”,而要想开展好“和谐教育”,首先要给学校教育立魂,要给“和谐教育”以道德的力量和精神的支撑。
一、“和谐德育”要秉承“和谐”原则
“和谐德育”根据德育目标要求和德育过程的原理,除遵循德育的基本原则,如“正面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民主相结合”“言教与身教结合”等等外,还应遵循能突出“和谐”特点的一系列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一书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既有着中华文明深厚根基,又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进步精神;中华文明历来注重以民为本,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中学和谐德育,就是要以中学生的成长为本,以教师的发展为本,把学校建设成最适宜师生成长发展的乐园,体现教育对人的终极关怀。
2.持续发展原则。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人的可持续发展决定了教育必须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就是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推动作为整个社会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的教育事业健康有序、保质保量、持续的发展。中学和谐德育必须贯彻这一原则,增强中学德育的连贯性,强调中学德育的可持续性,重视中学德育教育的发展性。
3.求同存异原则。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可以归纳为“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也就是说,有了“求同存异”,才有了“和谐发展”;“和谐”的目标并非完全统一,“存异”也并非不和谐。中学和谐德育就是要使中学生的各项素质协调、均衡、有序发展,在“求同”中“存异”,在“存异”中“求同”,达到和谐发展。
二、“和谐德育”须营造“和谐氛围”
1.以人为本,“二主”和谐
中学和谐德育应以中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实现“二主和谐”,努力营造好教师之间、师生之间的和谐相处、和睦共处、和衷共济的良好氛围。和谐融洽的师生、生生关系不仅是有效进行中学各类教育活动、完成中学全部教育任务的重要条件,而且本身也是一种重要的中学教育力量,能够对中学生思想品德地发展产生极大的教育效应。教育心理学有一个基本观点。学生由生物人向社会人的发展,并不是简单地、被动地接受先天条件和外部刺激的结果,学生的思想品格、人格精神不是“教”出来的,而是学生在良好、和谐的人际环境中耳听目染渐次养成的。中学德育过程主要是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主体互动过程,这两个主体互动过程是一个链条式的往返的过程,其互动的效果决定了中学生思想品德和谐发展这一主线的方向与程度,其效应是由师生关系和谐程度决定的。推而言之,甚至也可以说,学校里中学师生关系和谐程度直接决定了这所学校的办学质量、办学特色和办学品位。
2.大德育观,“三教”和谐
宋庆龄说:“孩子们的性格的才能,归根结蒂是受到家庭、父母,特别是母亲的影响最深。学校对年轻人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一个人的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的却是家庭。”当代著名的教育实践家魏书生也曾感叹:“家庭和社会对学生人格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比学校更为持久,更为深远。”社会、家庭对学校教育的影响有人甚至用“5+2=0”来描述,意思是说周一至周五合计五天的学校教育如果遇到周六、周日两天不成功的家庭教育和社会影响就会前功尽弃。这方面,中学生由于受年龄、生理和心理的限制,受到的影响就越发明显。
实践证明,建好学生成长的第一阵地——学校,开好孩子的第一课堂——家庭,当好孩子们的第一任教师——父母,搭好学生成长的第一个大舞台——社会,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力量和谐一致,学生的品德发展就是健康的、积极的。我们倡导大德育观,就是倡导从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个方面同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使“三教”和谐,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产生多渠道、多方位和谐整体的德育效应。“三教”和谐,有利于实现德育目标一致,德育观念趋同,德育过程同步,德育途径方法互补,德育资源共享;有利于把学校德育工作置身于社会大环境中来运作,为建立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学校的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有利于建立广泛的社会联系,发挥学校、社区、家庭各方面德育功能,使学生成为学校的好学生、家庭的好孩子、社会的好公民,保证德育工作的连续性与整体性。
3.知情意行,“四节”和谐
我们倡导“知、情、意、行”德育“四节”和谐有序的德育过程观,就是倡导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的德育要求,遵循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对受教育者有意识地传授道德知识、陶冶道德情感、培养道德意志,引导道德行为的过程。简言之,就是“知、情、意、行”和谐发展的过程。教育心理学研究表明,“知”是学生道德品质形成发展的基础,“情”是在认知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它又是“知、意、行”内在动力,“意”对“知、情、行”具有促进作用,“行”以道德认知为指导,受道德情感与意志的支配,同时它又对道德认知、情感与意志起到检验作用。学校德育工作要取得较大的成功,取决于四个环节的和谐统一的程度。因此,提倡中学和谐德育,就应遵循中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将“知、情、意、行”有机整合,实现四个环节和谐发展,以传授道德知识用基础,涵养道德情感为关键,培养道德意志作保证,把社会和谐意识转化为学生的个人意识,从而促使学生实践行为。
4.全面发展,“五育”和谐
在中学倡导和谐德育,就是要正确处理“五育”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强调德育之首要地位,充分发挥德育对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导向和支撑作用;另一方面使德育寓于“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之中,充分发挥“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对德育的传内化和巩固功能,达到“五育”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当然,“五育”的和谐发展并不是意味着学生各方面的均衡发展,而是在学生身上体现出教育的整体效应,使学生在增长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思想道德素质、劳技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都能和谐共进。
总之,探索并构建中学和谐德育体系,力求中学德育教育诸因素的整体协调,中学教育活动同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发展需求相适应,使中学生在和谐的教育活动与环境中,基本素质和个性品质都能获得和谐、全面、充分的发展,这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中学教育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