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主导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016-05-30邵卫
邵卫
摘 要:从工程浩繁、责无旁贷、他山之石三个方面简单梳理政府主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然性。以安徽省为例,介绍政府主导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制定政策法规、建立“四级”名录体系、认定和资助杰出传承人、开展相关活动、开展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五个方面取得的成绩,并从安徽实际情况出发,总结出法规滞后、经费不足、人才匮乏和理论研究不足、濒危项目流失现象严重四个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加强宣传、加强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力度、完善创新体系五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议。
关键词:政府主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5-0045-02
过去三十年,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过于重视经济指标,更多重视能增加GDP的要素,有意无意忽视了与GDP联系不那么紧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导致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尤其是非遗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窄,急需保护。在保护非遗的实践中,要使工作落到实处且卓有成效,必须采用政府主导的模式。
一、政府主导非遗保护的必然性
第一,工程浩繁。非遗保护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花费巨大、牵扯面广的工程,不是任何个人和民间团体能够胜任,非政府主导难以完成。
第二,责无旁贷。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我国历来重视传统文化的保护,非遗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属于公共文化事业,非遗保护情况事关中华文明的整体性,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由政府主导。
第三,他山之石。从横向上看,日本、韩国、法国、英国等非遗保护比较好的国家,无一不是政府主导,它们在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供我们学习借鉴。
二、政府主导下非遗保护取得的成绩
(一)制定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
安徽省向来注重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建设。早在1997年,就通过《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古民居保护管理的单项文物法规,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在广泛征求相关专家与相关传承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规范化、科学化保护提供法规制度保障,对非遗项目安排了保护工作专项经费,确保保护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建立了“四级”非遗名录体系
截至2016年4月,安徽省开展全面普查,充分调查全省各项目资源存量、资源保留情况、影响力、资源规模等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建立安徽省非遗“世界、国家、省级、市级”四级名录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三)认定和资助杰出传承人
截至2016年4月,安徽省共认定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10大类非遗传承人651人,其中国家级75人,省级576人,每年对优秀的传承人给予一定传习补助。
(四)开展非遗相关活动
近年来,安徽省充分利用大型文化活动、国内外文化交流、传统节日等平台,通过专题展示、实物展览、活态展演等多种方式,在40多个国际间、国家级、省级大型活动上,重点推出宣纸制作技艺等100多项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扩大了文化遗产的社会影响力,如安徽省非遗摄影展、皖北四市戏曲票友展、安徽非遗文房四宝展、芜湖铁画艺术进校园、安徽非遗系列活动等。
(五)开展人才培养与理论研究工作
人才短缺是制约非遗传承的重要问题,只有解决了人才培养问题,理清了非遗的相关概念、理论,非遗传承才能可持续发展。安徽省一直致力于开展人才培养及理论研究工作,2015年芜湖职业技术学校招收铁画专业,为铁画制作培养“科班”人才。
2015年6月12日,安徽省文化厅与安徽师范大学签订文化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开展非遗调查研究、非遗保护传承理论研究工作;同年底,中国陶行知研究会非遗教育研究中心年会在安徽召开,准备构建非遗教育体系,打造通向艺术、回归生活的桥梁。2016年3月中国科技大学调研岳西手工造纸业,撰写中国手工造纸文库。
三、非遗保护面临的问题
(一)法规滞后
目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遗产保护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外,还没有关于非遗的知识产权制度,非遗保护的监督制度,非遗破坏的惩罚制度等相关法规条例。保护工作无法得到法律法规的保障,无法可依,处罚破坏行为也没有依据。出现保护责任多部门互相“扯皮”,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过度开发利用、恶俗化包装等现象却无明确可操作的法律条文来遏制,给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就全国来说,安徽省绝不是个例。
(二)经费不足
非遗保护是系统工程,牵扯面广耗资巨大。资源调查,修缮破坏,资源保护,传承人的资助,监督处罚破坏行为,后继人才的培养等需要大量资金,政府“亚力山大”,财政资金只是杯水车薪,还需要相关部门制定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护工作的办法,呼吁引导并善加利用社会资本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只有把财政资本与社会资本结合起来,才能为非遗保护提供资金保障。
(三)人才匮乏,理论研究不足
非遗项目多处于农村贴近老百姓生活,又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如花鼓灯、泗州戏、庐剧、五禽戏、潜山弹腔等,带不来可观的收入,无法吸引年轻人继承。另外,学校开设非遗相关专业不足、师资有限,导致很多非遗项目后继无人。
目前,安徽省关于非遗的理论研究还不够兴盛,研究领域还不够宽广,关于非遗资源影响研究还比较匮乏,没有理论支撑科学评估对生产力的影响,对文化的影响,对社会的影响等,甚至出现“不用保护,应由市场决定自然淘汰”等声音。
(四)濒危项目流失现象严重
安徽是中原文化的发源地之一,人民创造了璀璨的文化项目,省内非遗项目众多,但是在当今全球化、网络化、市场化等因素的影响下,除了芜湖铁画、砀山唢呐等少数项目知名度高,影响力广保存较好以外,许多非遗项目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具体表现在许多口传心授的非遗项目濒危流失,有些项目只有几个老人还在坚守且濒临消失,有些项目开发过于商业化而导致“变味”。
四、政府主导下的非遗保护建议
(一)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第一,建立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尚属空白,由于许多非遗项目是当地群体共同生活劳作过程中形成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非遗知识产权主体的认定也就存在困难,“抢注”、主体认定纠纷现象频出,急需调查理清,出台相关的制度保护非遗商标权、作品所有权,建立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第二,完善监督体系。人民群众是非遗的创造者、传承者,也应该是保护者。非遗项目监督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或者非遗传承人,更需要发动全民力量监督,建立监督举报奖励制度,非遗中心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强惩处力度。
(二)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
长期以来,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保护,许多重要的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及时的保护而变质或者消失。安徽省属于中部地区,经济还不够发达,政府对于非遗保护的投入确实力不从心,需要从社会、企业、个人赞助等多渠道筹措保护资金。
(三)加强非遗宣传
可以在政府主导下利用橱窗,开设网站,举办活动,制作播出宣传片,开设微博,利用微信或其他新兴传播媒介大力宣传非遗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非遗的重要性、文化性、特殊性,宣传保护和开发利用方式等知识,激发当地民众的文化自豪感、文化自觉性,提高当地民众对非遗保护的意识。还可以组织开展非遗主题活动,尤其是广大民众参与的主题活动,提升群众基础。比如,节庆举办传统民俗节庆活动,平时开展摄影展、摄影大赛、画展、绘画比赛及非遗作品展、作品比赛等,提高民众参与度,扩大影响力。
(四)加大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力度
可以在政府主导下联合多所高校、研究机构加强非遗理论研究,切实加强非遗文化价值、带动效应、综合影响等方面的研究,编写非遗相关专业教材。可以联合高校办学,把非遗传承人请进校园,与其他教师一起开设非遗专业课程或选修课程,创办非遗兴趣小组,加强非遗专业人才培育,把非遗知识技能与大学传授的其他知识结合起来,提高非遗人才数量,提升非遗人才综合素养,丰富非遗项目表达内容,用新科技新思维包装非遗项目,促进非遗保护可持续发展。
(五)完善创新体系
可以在政府主导下,搭建多方合作的平台,完善创新体系。创新传承工具,可以把非遗的旧文献、旧手稿、传统剧目、历史故事改编成电影电视艺术,制作成纪录片等视频;创新表现环境,把非遗表演项目和成果请进文化馆、文化广场;创新内容,设计衍生手工艺品;创新推广模式,利用“互联网+”把非遗相关产品推广到全中国乃至全世界网民的面前,探索非遗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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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