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论视角下中高职教育衔接长效机制的研究
2016-05-30谢婷管丹
谢婷 管丹
摘要:以中、高职衔接教育这个活动为主要联系的因素系统化,将中、高职衔接教育小系统放到社会这个大系统中,运用系统论,综合分析中、高职衔接教育体系路径、模式及运行问题,反思中、高职衔接教育合作机制,本文基于系统方法论展开中、高职衔接教育的长效机制的创新研究。
关键词:系统论;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9-0245-03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一)研究缘起
1.经济社会发展时代呼唤。步入经济社会发展时代,人力资源供给质量要提升,拥有多层次的技能型人才将支撑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因此,探索中、高职教育衔接长效机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呼唤。
2.职业教育发展必然趋势。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这份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党代会报告标志着搭建有利中、高职教育衔接人才培养立交桥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
3.个人学业生涯发展现实需求。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对个人技术能力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而过去的职业教育是“断头教育”,没有给学生提供继续升学的渠道,不利于个人学业、能力的后续发展、提高,所以很多学生不愿选择职校。搭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职校学生可持续发展进行科学设计,是职教学生个人学业生涯发展的现实需求。
(二)研究意义
中、高职教育衔接问题是随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而逐步提出的,建立和完善中、高职教育衔接长效机制是落实中、高职教育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基础,也是保证中、高职教育衔接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对中、高职教育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深化。做好这项工作,对进一步系统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此外,扎实开展中高职教育衔接长效机制的研究,有效地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工作的开展,深入探索体系建设中的各类衔接问题,对中职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科学可行衔接,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有着一定的现实价值。
二、我国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
(一)我国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工作成效
1.中、高职教育衔接模式初步形成。根据当前我国中、高职教育衔接的实际发展情况,衔接模式主要为一贯制(五年高职),“3+2”、“3+3”或“4+2”分段培养,注册入学和对口单招。这几种模式之间暂不存在交叉,相对稳定和多样化,见下图。
2.中、高职教育衔接规模初步建成。经过国务院、教育部等多方政策引导,截止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基本持平,2014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628.85万人,占高中阶段招生数的44.12%。江苏、广西、广东等10省市的这一比例超过45%。2014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1327所,招生337.98万人,占普通本专科院校招生总数的46.9%。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1006.6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已占整个高等教育规模的40%。
3.中、高职教育衔接招生趋向公平。中、高职教育衔接吸收了更多的弱势阶层的子女,促进了社会的流动,使社会趋向于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的努力空间。此外,中、高职教育衔接招生考试实施阳光工程,招生考试大纲广而告之,招生考试实施规范透明,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程序、投档分数线等扩大了公开范围。
4.中、高职教育衔接经费和资助逐步加大。我国职业教育经费的主渠道是政府投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截止2006—2013年,我国中央财政职业教育投入从18.5亿元增加到233.3亿元,年均增长43.6%。在中央财政的带动下,2006—2013年全国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由1141亿元增加到3450亿元,年均增长17.1%,其中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从525亿元增加到2543亿元,年均增长25.3%,占职业教育总投入的比例从46%提高到74%。
我国从2007年秋季学期和2009年秋季学期分别开始实施现行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力度,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我国中、高职教育衔接存在的问题
1.行政管理不够统一,管理职能存在分裂格局。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由教育部委托授权高教司、职成司行使其相应的宏观管理职能。前者职能部门以本科类教育为主,后者职能部门则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高等职业教育存在双头管理,对中高职衔接带来了不畅的难题。
2.人才培养目标不够明确,人才定位存在迁移。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为“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从1980年金陵职业大学诞生以来,阐述比较多,如“高层次应用人才”、“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高级职业技术人才”、“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素質技术技能型人才”、“高端技能型人才”、“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够明确,人才定位存在迁移,会影响中高职衔接实体建设。
3.专业设置不够统一,中高职专业衔接存在断层。从2010年新修订的中职学校专业目录来看,大类分设19个,321个专业,927个专业方向,外加36专业无专业方向;从2015年10月修订的现行高职教育专业目录来看,大类分设19个,下设二级类99个,共有专业748种,衔接中职专业306个。可见,中等职业教育开设的专业相对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中职专业较多。现行的对口单招政策和分段培养政策使得某些专业的中职学生很难找到对应或者相近专业的高职院校继续深造学习,不利于中等和髙等职业教育的衔接。
4.课程与教材体系缺统一规划,中高职系统培养存在脱节或重复。我国职业教育课程与教材开发从根本上仍属于学科中心型模式,没有形成自身系列课程与教材。在课程设置上,中、高职业学校会出现重复性的学习内容,不仅所学的知识和技能重复出现,而且课程名称很多也是一样的。
虽然我国建立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但在全国范围内各个行业却没有形成统一标准,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在中、高等职业教育这两个不同层次的课程内容教学上难以融合,职业教育课程结构设计无抓手。虽然各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正落实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立项课题研究经费,各中高职院校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建设工作小组也正在成立中,但是课程与教材体系统一规划仍在待续中,预计要到2020年,中高职衔接教育课程体系基础性建设工程对应专业才能基本建立。
5.实践教学体系缺一体化设计,技能型人才培养存在错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属于同源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当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延伸,技能型人才培养是中高职衔接教育的共同目标。教育部《中等专业学校重点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技能训练包括专业通修技能、专业专项技能、综合技能三个模块,这三个模块实践技能训练的贯穿整个中职的学习过程。反观中等职业教育相对来说反而有更久的办学历史和更多的办学经验,因而原本应该在专业操作技能上高中职一筹的高职却也会出现技能培养反不如中职的“倒挂”现象。因此,中高职衔接教育出现技能训练“重复、断档、脱节、倒挂”等问题。
6.学分转换不畅通,教学和考试评价存在错位。经过十几年,我国的学分转换仅仅是一种政策导向和职业教育研究领域的改革热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对学分的承认还没有具体的政策意见。中职与高职根据自己的学制年限进行课程教学,“画地为牢”各自教学与考试评价,学分是不能够转换,中、高职学校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交流,没有课程的相似性评估,没有达成学分互换协议,造成学分转换不畅通,教学和考试评价存在错位。
三、系统论视角下中、高职衔接教育的长效机制的创新研究
(一)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统筹管理,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衔接
1.加大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政策的宣传力度。随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逐步提出,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社会人士对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认识,转变“重普高、轻职教”的观念,真正改变职业教育在人们心中固有的“断头教育”形象,在社会上为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出台中、高职衔接教育政策,重点抓好三项宣传工作,(1)全面宣传;(2)深入解读;(3)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中高职衔接工程政策真正落地。
2.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生源的宏观调控、统筹协调。通过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不仅解决了起步较晚的高等职业教育规模问题,而且将高等职业教育既辅之于职业教育属性,又作为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给予地位加以推进。同时,针对当前社会上“轻职教思想”和“生源压力”,政府通过调整相关政策改变职业教育在招生中的不利地位,营造职业教育发展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
3.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从国家层面建立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发展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应现行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发展中“结构布局、专业设置、学分转换和双学位制等”机制和制度运转“失灵”现状,确立国家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办学主体、不同学制的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实行分类管理、管办评分离、差别化支持的原则,明确“政府主导”的法律含义,统筹整个中高职衔接教育发展,协调各部分有关中高职衔接教育的工作,统一部署和指导中高职衔接教育体制的改革。
(二)加强院校内部管理联动和教学监督,实现协调育人机制有效对接
1.完善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在各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下,职业院校各自设立中高职衔接管理机构,院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院校教务、学生管理部门、教学质量办、招生就業部门及相关二级学院或系部领导组成,对中高职衔接班的招生、专业设置、学籍管理、课程开发与安排、教师聘任、教学选用、资源共享等相关工作进行协调管理,确保协调育人机制顺利进行。
2.实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专业教育统一标准。从目前来看,一些公共课程的设置是各省教育厅强制性的要求,其他专业课更多的是发挥指导性的作用,而不是为所有相同专业定下统一的标准。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同属于职业教育类型,其教育的目的是面向具体的、真实的职业,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个人就业的提升要求。行业、企业、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之间组建专业大类职业教育联盟,在专业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在实践能力的性质和范围上研究与探索中职与高职专业培养的目标衔接,研究与探索中职与高职课程、教材建设的衔接,通过课程标准这个载体系统化内涵设计,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大类中职与高职衔接通道。
3.实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统一出口评价标准及等级考核制度。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依据职业教育法,政府要协调好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管理机构要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要明确规定学历文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对应关系,行业、企业、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联盟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完善职业标准体系,进行职业能力的分级,加强职业教育专业体系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应。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达到相应学业水平标准和相应职业等级考核后,可在中高职学校之间专段升学,相同课程实行学分互认。
4.建立中高职协调发展的信息共享桥梁和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政府主管部门作用,在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之间搭建合作的桥梁。(1)利用信息化手段着手研究适合学生个性化解惑的动画、课件和视频,充分运用中高职教师资源,碎片化地解决学生的知识欠账问题。心理学家奥苏贝尔有句名言:“如果我不得不把全部的教育心理学浓缩为一句话的话,那就是在教学发生之前,要了解学生已经知道了什么。”学生在哪方面“欠了账”,中职教师、高职教师就连学生本人都不清楚,因此要用互联网思维——学生为本、学习为本、用户至上。(2)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中高职共享型校内外实训基地”优质资源覆盖面,充分运用优质校内外实训基地,缩小区域、校际实践教学资源差距。(3)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对学生学籍,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就业对口率、企业满意度等教育质量基本数据实时准确掌握,及时修正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教学内容,全面提升教育管理和决策的精细化与科学化水平。
(三)转变中、高职自身发展方式,创新国际化培养途径
打通国际合作,以国际化培养途径的改革为突破重点,创新现代职业教育培养途径。利用国际市场的开放性与先进性,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上寻求友好交流国际合作伙伴。通过国际教育市场,转变中、高职自身发展方式,培育多元化、国际化的校园文化,提高自身的整体实力,在合作与发展中,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努力培养具有国际发展意识、国际交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
参考文献:
[1]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报告[DB/OL].教育部网站,2015-09-16,http://www.moe.edu.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1509/t20150915_208334.html.
[2]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Z].苏教高[2012]5号,2000-03-29.
[3]安阳.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研究——以护理专业为例[D].上海师范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