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胡经之的《文艺美学》
2016-05-30宁剑飞
宁剑飞
摘 要:胡经之的《文艺美学》是能够反映90年代中国文论知识生产特征的重要范例,从知识社会学的理论视角出发,对胡经之《文艺美学》中的所有引用注释进行统计分析,可以发现其是半自主知识场域中的半自主知识生产机制的典型产物,其特征表现为对马克思主义文论的若即若离。
关键词:胡经之;知识场域;生产机制;马克思主义
胡经之教授所著的《文艺美学》于1989年11月出版第一版,1999年再版。胡经之教授以《文艺美学》为开山之作,创立了文艺美学这一国家二级学科。《文艺美学》一书对于文艺美学这一学科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价值,对于研究我国文论的知识场域、合法性与生产机制,此书也是研究中不可绕过的一个环节,是能够反映当时中国文论知识生产特征的重要范例。
在研究方法上,为了避免落入“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和论断方式,避免将文学理论知识生产他治场域和自主场域进行僵化、独断的二元对立,重视知识生产的历史性、地域性、实践性、语境性。本文从知识社会学的理论视角出发,对胡经之《文艺美学》(第1版1印)一书中的所有引用注释进行了统计分析。在对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文艺美学》明显处于半自主知识场域中,是半自主知识生产机制的典型产物,其特征表现为《文艺美学》对马克思主义文论的若即若离。
一、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新变化
回溯共和国前期(1949-1979)的文学理论知识话语,文论知识生产处于他治性场域之中,文学理论的整个知识生产都受到了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直接影响,尤其体现在当时政治与意识形态因素对文学知识生产粗暴的直接干预。在他治性的知识场域之中,文学的他律论、工具论必然成为了这一时期的主导。
“文革”结束后,改革开放开始,随着政策的放宽与调整,文学理论知识生产开始脱离他治性的文学场域,文学理论知识生产者试图将文论知识生产自主化。文学理论知识生产样态迎来了新的变化,文学理论知识生产者获取知识合法性的理论策略也产生了相应的调整。西方审美主义在国内产生过重大影响,知识生产者借用西方审美主义的理论资源,将其作为当时新的知识启蒙的重要因素和手段,由此西方审美主义成为确立知识分子新的合法性的重要话语资源。由于当时文学理论知识研究的本质主义的倾向,“意识形态”与“美学(审美)”被机械的划为不可调和的二元对立,对文学审美因素的确定就必须站在文学意识形态因素的对立面。这一时期文学艺术的自主性问题被提升到空前的高度,于是此后出现了一系列高扬西方审美主义、中国传统主义的文学理论教材。出于知识生产者对知识场域自主性的追求,对新启蒙主义知识合法性的诉求,也出于对他治性知识场域反抗的惯性,文学理论生产中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等因素则受到知识生产者主动的漠视和回避。胡经之教授的《文艺美学》是西方审美主义文论教材的典型代表,显然胡经之教授大力推崇西方审美主义就必然排斥文学知识生产中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因素。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论表现出有意的盲视,表面上表现出对他治性知识场域的全面背离,以及对政治及意识形态因素的排斥,这一系列鲜明的特征都在《文艺美学》中得到了体现。
二、对马克思主义文论的盲视
为凸显这一时期胡经之教授《文艺美学》在马克思主义文论方面的显著变化,本文将其与新中国前期的意识形态知识生产机制下的文论教材进行部分比较,具体以较有代表性的以群主编的1964年版的《文学的基本原理》作为比照对象。
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中,“全书征引量最大的是毛泽东著作,全书注释共引用毛泽东著作141次,占全书注释总量的17.2﹪,平均每3.7页就有一个毛泽东著作注释出现。”[1]处于他治性知识场域的共和国前期的文学理论教材,由于受到政治因素的直接干预以及意识形态的影响,毛泽东著作的理论资源是必须要涉及的,符合当时意识形态的知识样态才能取得其合法地位。《文学的基本原理》中征引毛泽东著作文献的比例高达17.2%,与这一情况截然相反并且引人注目的是,胡经之的《文艺美学》全书没有征引毛泽东著作的任何篇章,表现出一种主动的盲视。
再来看马恩经典著作与列宁著作,《文学的基本原理》全书引用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共103次,占全书注释量的12.6%。在列宁著作方面共引用44次,占全书注释量的5.3%。对比具体数据来看,在胡经之的《文艺美学》中,全书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引用次数仅为8次,占总次数的2.2%,其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引用最多,次数为3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引用共计2次。引用列宁著作全书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引用了1次《列宁论文学与艺术》,只占总引用比例的0.2%。经比对过后可以说,相对于《文学基本原理》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论的热情,胡经之教授的《文艺美学》在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论的态度方面近乎冷漠。
再来看,与马克思主义文论关系密切的俄苏及东欧文论的引用情况。全书俄苏及东欧文论家与作家引用次数41次,占总次数的11.4%,其中,引用次数最多的是高尔基,引用7篇文献,共计7次,其次引用爱森斯坦文献3篇,次数为4次,彼得洛夫斯基文献1篇,次数为4次,托尔斯泰文献4篇,次数也为4次。尽管这一比例与全书马恩经典著作、毛泽东著作的引用比例相较已经高出许多,但就全书引用总体而言,这个引用数量并不算多。即便将马恩经典著作、列宁著作与俄苏及东欧文论的引用数量合并,也才仅占全书引用的13%。更不用说全书根本没有引用任何毛泽东著作和斯大林著作的理论资源。
三、知识生产者与政治力量的合谋
比较有趣的是,胡经之教授在《文艺美学》中提到,“无论是西方的美学、文艺学,还是传统的中国美学、文艺学,对我们来说,都只是理论的资料;对中外的美学、文艺学作比较的研究,也只是建设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美学、文艺学的重要手段,却不是目的本身。通过之外美学、文艺学的比较研究,借鉴中国和外国美学、文艺学中有价值的东西,为的是建设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美学、文艺学。”[2]要建设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论,却很少引用马克思主义文论的理论资源,不提及马克思主义文论经典,似乎在胡经之教授这里产生了一定的悖论。似乎《文艺美学》对政治、意识形态因素只是表面上的背离,并没有完全摆脱马克思主义思想的藩篱。
然而其实,对马克思主义文论经典表面上的有意背离和回避,并不能说明文学理论知识生产机制已经全然自主,实际上当时的文学场域依然带有他治性场域的性质。文论生产者对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自主性的诉求,实际上迎合了当时政治上的改革开放、“思想解放”运动等要求,文论知识生产的所谓“自主”恰恰是当时知识生产者与政治力量合谋的产物。从布尔迪厄的知识社会学的视角来看,与政治、意识形态关系密切的马克思主义文论被知识生产者表面上的抛弃,实际上是新时期知识生产者获取新的合法性的一种手段与策略,是《文艺美学》文学理论知识生产的重要原则,当时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竞争惯习。文学知识生产的具体实施都受到了政治力量的默许,以新启蒙主义为主要特征的知识生产合法性的确立借助了当时的政治与意识形态等诸多复杂的社会因素。正因如此这一时期的知识场域可以确定为半自主的场域,知识的生产机制则要确定为半自主的知识生产机制。
参考文献:
[1] 支宇.对以群主编〈文学的基本原理〉(1964年版)的社会学反思.文艺研究,2008(9).
[2] 胡经之.文艺美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1版,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