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花月痕》研究述评
2016-05-30刘欢
摘 要:《花月痕》作为狭邪小说的代表作,曾经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小说之一,其地位甚至在一段时间内超过《红楼梦》。自其出刊以来,备受文坛内外的广泛关注,对它的文学解读也因为衡量文学的价值标准的异同表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本文将从作者生平及成书过程、文本的分析及解读等方面,对近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对《花月痕》的研究进行整理研究及总结,并附有笔者自己的看法,力求窥探此中研究的不足并探寻出《花月痕》研究的新空间,丰富《花月痕》的研究。
关键词:花月痕 研究 评述
时过境迁,评判衡量文学的价值标准也发生着变化,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思想学术界也随之改变,面对那些曾经在文学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作品,研究者企图用历史的标准和当代人的角度对这些作品进行重新的阐释与解读,并试图在解读的过程中,力求历史标准和当代人的标准的和谐,以达到全方位的认识了解这些文学作品。清代同光年间的小说《花月痕》就是其中的一部重要作品。
《花月痕》,一名《花月姻缘》,存十六卷原题“眠鹤主人编次”[11]。小说主要讲述了韦痴珠与刘秋痕、韩荷生与杜采秋两对才子与名妓的情爱故事。《花月痕》自其问世以来,争议颇多,对它的评论及研究主要集中:在作者的生平考证及小说的成书年代;对文本的解读,在这一点上,由于小说本身描写的内容题材,褒贬不一,甚至出现了年代分层现象,主要经历了:晚清民国时期的多样评价,有栖霞居士、弱水渔郎二位先生对其所作点评时,“以妙笔善墨写之,而又令其先带反映,旁见侧出,若在有意无意之间”较为高度的评价,也有符雪樵的“词赋名家,却非说部当行,其淋漓尽致处,亦是从辞赋中发泄出来,京感顽艳而具此仙笔,足证情禅,拟诸登徒好色,没交涉也”的保留;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的集体贬低[12];直到改革开放之后,学术界开始对其进行历史重读,尤其是在九十年代新的研究理论的引入,《花月痕》研究进入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一、作者的生平及成书过程
(一)魏秀仁的生平
早在《中国小说史略》中,鲁迅先生就对其生平做出过简单的叙述“子安名秀仁,福建侯官人,少负文名,而年二十余始入泮,即连举丙午(1846)乡试,然屡应进士不第,乃游山西陕西四川,终为成都芙蓉书院院长,因乱逃归,卒,年五十六(1819-1874),著作满家,而世独传其《花月痕》(《赌棋山庄文集》)。秀仁寓山西时,为太原知府保眠琴教子,收入颇丰,且多暇,而若无聊,乃作小说,以韦痴珠自况,保偶见之,大喜,力奖其成,遂为巨帙云(谢章铤《课余续录》一)”[1](P230-231),这是鲁迅先生根据《赌棋山庄文集》《赌棋山庄诗集》等资料所得出的结论,他的研究结论以及他所引用的资料成为历年来研究《花月痕》的重要文本资料。关于其中对魏子安生卒年时间的判断,在改革开放之后,有的学者沿袭这一观点,其中尚达翔1988年在他的《魏秀仁和他的哀艳小说<花月痕>》一文中明确指出“所以在无确证之下还是将秀仁的生年定在1819年为宜。”[2](P189),另有田剑光1994年在其《花月痕考证》上根据谢章铤的《魏子安的墓志铭》,“又据道光时刊的福建通志,卷百六十四·选举,页二十三·道光二十六年丙午(一八四六)黄罗岳榜的举人队里,确有魏子安的名字。下又注:魏本唐子。”“据此,我们可以断定魏子安确是生于嘉庆二十四年公元一八一九),而卒于同治十三年(公元一八七四)”,但是,随着《魏子安先生年谱》等新资料的发现,1980年杨殿先生确定魏秀仁“生清嘉庆二十三年戊寅(1818)正月二十二日”,卒于“同治十二年癸酉(1873)”。[3](P355)随后在陈新先生《魏秀仁的生平及著作考》[4]、官桂铨《读<魏秀仁的生平及著作考>》[5]、曾宪辉《魏秀仁年谱》[6]等文中都肯定了“将魏秀仁生卒年定为1818-1873”这一观点。至此,关于魏子安的生卒年的争论也基本划一断落。
(二)《花月痕》的成书时间
在《中国小说史略》中,鲁迅先生关于《花月痕》的写作时间并没有给出明确的交代,只是说“咸丰戊午年(一八五八)序,而光绪中始流行”[1](P228)。关于《花月痕》的成书时间,学界至今仍旧没有达成共识,陈新先生、官桂铨先生、顾峰先生等都肯定《花月痕》的前四十四回和后八回完成于不同的时间,他们几乎都同意前一部分完成于1858年,而关于后一部分,他们提出了1866年、1868年、1873年等不同的看法,并給予自己的依据。然而笔者认为,在没有确切的资料表示《花月痕》的成书年代的情况下,我们也只能对其做大致的推测,而最好不要妄下结论。
(三)《花月痕》的写作原因
关于魏子安写作《花月痕》的原因,学界所能依据的材料大致如下:首先是在《花月痕》的第一回中,“我们原不必做理学,但今生今世,做今之人……作儿女子态,留恋勾栏中人”[7](P1);其次在谢章铤的《魏子安墓志铭》里说“君见时事多可危,手无尺寸,言不见异。而亢脏抑郁之气,无所舒发,因循为稗官小说,记于儿女子之私,名其书曰花月痕。其言绝沉痛,阅者讶之”。再者,《小奢摩馆脞録》说“子安早岁负文名……乃托名眠鹤主人成花月痕说部十六卷。”等。田剑光先生就据此总结到“综合以上各条,我们便可以知道魏子安撰花月痕的几个要点:1、身经丧乱,又怀才莫展,故作花月痕以发舒其牢骚抑郁之气。2、叙述他自身之境遇。3、收纳年青时所作的香艳的诗词”。杨万里先生在《花月痕及其作者》一文中也对花月痕的写作原因做出过类似总结。
二、对文本的再分析及重新解读
(一)《花月痕》艺术成就及影响的持续关注
《花月痕》能够在文学史上产生足够的影响,关键在于其具有的艺术成就,而其中最受研究者关注的还是它塑造的典型的人物形象,改革开放以后,研究者们将对人物的关注点主要放在其“真性情”所带来的“悲剧性”上。很多学者对《花月痕》中的韦痴珠、刘秋痕、韩荷生和杜采秋等人物形象的“真情”予以明确肯定:笑萍曾经就提到“作者写韩杜之交,重在写其发达富贵之中的‘真意气,写韦刘之交,则重在写其历经磨难之中的‘真性情。”[8](P90)他认为,虽然韩杜、韦刘两对的结局有着明显的升沉对比,但是至少他们的感情是真的,这才是他们最幸运的事情。可是他们所处的环境毕竟是在没落而腐朽的封建社会,名士和妓女之间能够突破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两性的满足,将感情摆在了突出的位置,他们之间的感情,早就超越了嫖客与妓女的关系,如刘琦的《名士与名妓——<花月痕>与<青楼梦>中的情性交流》等就这一点论述了情在文章中的体现。
在《花月痕》中,韩杜、韦刘都是付出真实感情的,在同样的一个社会背景里,同样是名士与名妓之间的情感交流,为什么两对的结局呈现如此巨大的差别,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这也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研究中体现出来:学者周芳曾经提出,“现实与理想在痴珠的心中交织纠缠,互相拉扯,使韦痴珠既不愿安于现状,甘做乱世的庸人,又无力实现心中的抱负”,他认为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够成了韦痴珠性格的矛盾,但是“韦痴珠的性格矛盾,实际上是传统文化里的理想人格和现实社会之间的矛盾”。[9](P40)封建社会中,企图冲破礼教而结合,违背了社会的伦理道德要求,这本身就是一个贸然的开始,而韦韩、杜刘表现出来的是极为相对的性格,所以很多学者都认为韦刘的爱情悲剧即是二人性格的原因,又是封建社会的悲剧,类似的研究还有:李科的《<花月痕>中韦痴珠和刘秋痕爱情悲剧浅析》、龙莹莹《论<花月痕>中人物形象的互补性》等。
先前的研究认为,《花月痕》作为狭邪小说的代表作,曾经是中国最具影响的小说之一,其地位甚至在一段时间内超过《红楼梦》。受它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清末民初,这是当时的社会转型所要求的。其实,《花月痕》所带来的影响不仅是在清末民初,袁进的《连接古今的过渡小说——论<花月痕>的影响》和涂兰娟的《晚清小说<花月痕>现代性探析》几乎一致的说道“其实不仅是民初小说家受到《花月痕》的影响,五四新文学作家也受到《花月痕》的影响”,同时也说明“只是这种影响的程度不如民初小说家,而且他们往往不愿承认”。
(二)女性意识和忧患意识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平等成为文学研究讨论中的一个重点,尤其是男女的平等,女性批评家认为,在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中,女人一直处于从属性的地位,即是表现在文学作品中也是如此,为了解构男性主义,达到平等的状态,他们提出女性主义,试图在文学中挖掘女性意识,所谓女性意识,就是指女性对自身作为人,尤其是女人的价值的体验和醒悟.对于男权社会,其表现为拒绝接受男性社会对女性的传统定义,以及对男性权力的质疑和颠覆;同时,又表现为关注女性的生存状况,审视女性心理情感和表达女性生命体验。表现在对《花月痕》的研究类,闫月英通过《被叙述的性别——从杜采秋人物分析看女性生命》《意义与性别规训——透视<花月痕>对女性的再表现》和《晚清中国男性欲望的自画像——解读<花月痕>中的刘秋痕》三篇文章,运用叙述学理论和性别理论,分析叙述者的心理结构,从而提出“父权文明下,对女性的边缘化建构”。
在《花月痕》的研究中,就韦痴珠的性格,有学者提出韦痴珠是一个充满忧患意识的形象,如罗晓沛的《韦痴珠的忧患意识》。
(三)结构主义的新阐释
改革开放之后,新的文学研究理论的引入,为《花月痕》的研究打开了新的思路,其中从结构主义的视角研究颇受学者欢迎,孙丹虹和王枝忠的《<花月痕>双重含义的阐释》就通过行动与价值的关系分析了《花月痕》主人公的不同性格表现及命运,认为“只有行动与价值的完美结合才有美好的未来”,另外,他们还就“个性与金钱、权势的关系”总结得出“个性决定了配偶的选择,决定了权势与金钱的获得,而情感与权力、金钱没有直接的关系,也可以说没有权利与金钱的保障,感情就会变得微乎其微,毫无用处。所以,美满的人生=个性+智慧+权力+金钱”。[10](P25-28)
三、笔者的研究想法
经过查阅相关资料之后,关于《花月痕》的研究,笔者正在尝试以下几个研
究方向:首先是关于花月痕的艺术成就的深度挖掘,另外,在整理前人的研究成果中,笔者发现,关于《花月痕》的部分内容仍旧存在争议,比如《花月痕》的成书时间等问题学术界仍旧未能达成统一;近年来学术界对花月痕的研究虽然呈现相对活跃的趋势,但是仍旧没有形成系统完整的研究,对它的评论,无论是赞扬,还是批判,都还是相对零散的,所以对《花月痕》评论的研究整理也是极其重要的。
注释: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
[2]尚达翔:《魏秀仁和他的哀艳小说<花月痕>》,明清小说研究,1988年,第4期。
[3]杨殿:《中国历代年谱总目》,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0年版。
[4]陈新:《魏秀仁的生平及著作考》,《文学评论丛刊》(第十三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
[5]官桂铨:《读魏秀仁生平及著作考》,文学评论,1983年,第3期。
[6]曾宪辉:《魏秀仁年谱》,明清小说研究,1988年,第4期。
[7]魏子安:《花月痕》(花月姻缘),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08期。
[8]笑萍:《十九世纪言妓小说的情爱旨趣》,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4期。
[9]周芳:《論花月痕主人公韦痴珠的悲剧成因》,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0期。
[10]孙丹虹,王枝忠:《花月痕双重含义的阐释》,厦门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11]魏秀仁(1818-1873),字子安,又字子敦,号眠鹤主人、眠鹤道人,又号咄咄道人、不悔道人,福建侯官县东门外(今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东门村塔头)人,清朝作家。据《魏子安先生年谱》,他生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卒于同治十二年(1873年)。
[12]北大中文系1955级学员编写的《中国小说史稿》中评价《花月痕》“宣扬封建主义的功名前程和‘美满姻缘”;刘大杰在其《中国文学发展史》中指出“文格不高,并时杂秽语,有害人心”等。
(刘欢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 61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