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给党中央的信》的来龙去脉
2016-05-30刘明钢
刘明钢
2012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 《方志敏全集》,在 《方志敏文集》 的基础上增添了23篇新近发现和首次发表的历史文献,其中 《给党中央的信》 是唯一一篇新增的狱中文稿。这篇文稿披露了许多新的史料,看点多多,弥足珍贵,对破解狱中文稿之谜大有裨益。党史界对 《给党中央的信》 有所研究,但仍有许多问题有待推敲、有待考证。
一、为什么用米汤密写该信?
方志敏动了给中央写信的念头,缘于狱中与胡逸民的一次谈话。
胡逸民,浙江永康人,早年参加过同盟会,追随孙中山革命,后来官至中央政府监狱典狱长。后又因官场倾轧,被囚禁在南昌军法处看守所。但是,鉴于胡的特殊背景,狱方对他监管很宽松,有一定的行动自由,所以,他经常到方志敏的囚室聊天,竟成为挚友。
胡逸民在一篇回忆文章中写道,“我夫人经常带些吃的东西来探望我,我也拿些给方志敏。我介绍夫人与方志敏认识。有一天,方志敏试探性地问我,能否为他捎一封信,我满口答应,保证由我夫人送到。”
方志敏早就想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如今有了机会,自然不会放过。然而,对于信能不能送到,他没有把握;万一这封信落到敌人手里怎么办?他也不能不考虑。思来想去,他决定用米汤书写。这是当时中共地下工作者经常使用的密写方式。
1935年6月11日,方志敏用米汤写了 《给党中央的信》。这是他在狱中第一次使用密写技术。以后,方志敏又用米汤誊写文稿,备有副本。比如,在 《在狱中致全体同志书》 的文末,作者注:于一九三五年四月二十日写成,六月十九日密写;在 《我们临死以前的话》 的文末,作者注:一九三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写完,六月二十九日密写于南昌军法处囚室。
此外,方志敏还给宋庆龄、鲁迅等人密写了许多信。
上海中共地下党收到了这封密写的 《给党中央的信》。当事人胡风回忆说:“1935年四五月间鲁迅从内山书店接到一封信,打开一看是几张白纸,鲁迅弄不清是哪里寄来的,把白纸拿给我看,我也不认识。我去找吴奚如同志,他说可以拿碘酒擦一下试试看。回来后,我买了碘酒,擦后果然显出了字,即拿去给鲁迅看。其中有一封方志敏同志给党中央的信,还有一封给鲁迅的信。”另一个当事人吴奚如也详细地记载了此事,并写道:“党中央特科收到了方志敏同志在狱中的第一个报告书,并和他建立了直接联系的交通线路。”
二、为什么说 《给党中央的信》 就是
为胡逸民写的“介绍信”?
在 《给党中央的信》 中,方志敏对胡罟人的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这些文稿,都寄存胡罟人君处保藏着,他答应在他出狱后,送交中央。胡罟人原是国民党的一个官僚,但他倾向革命,故在狱中给了我一些帮助。我曾与他谈了不少的话,并写了许多信给他,他表示很坚决而且诚恳。他愿意站在党的同情者的立场,接受党的指导,帮助党做所需要他做的工作。他共有房地产值十万元,愿意拿出大部分来帮助革命。我告诉他来沪开印刷所,办杂志,鼓吹革命。请中央派一个同志去领导他。只要领导得好,他是可以替党做不少的工作。他与他的妻的思想,还需中央给以训练!他交游甚广,干谍报、兵运,救济被难同志等工作都可以做。”
经考证,胡罟人即是胡逸民。
方志敏狱中文稿中有一书信,没有收信人的姓名,故收入 《方志敏文集》 时,编者加了个标题:《遗信》。《遗信》 开头写道:“为防备敌人突然提我出去枪毙,故我将你的介绍信写好了。是写给我党的中央,内容是说明我在狱中所做的事,所写的文稿,与你的关系,你的过去和现在同情革命帮助革命的事实。由你答应交稿与中央,请中央派人来与你接洽等情况。”若将两份史料加以对比、分析,不难发现,方志敏给胡逸民写的“介绍信”就是 《给党中央的信》。
如今很多文章谈到,是高家骏通过女友送出了第一批文稿。但是,方志敏给胡逸民写好了“介绍信”,却委托高家骏第一次送信,从逻辑上说不通;而且,先送文稿,后送“介绍信”也不合情理。
三、“三张信纸”是封什么信?
在 《遗信》 中,方志敏还写道:“写了三张信纸,在右角上点一点做记号。另一信给孙夫人,在右角上下都点了一点,一信给鲁迅先生,在右角点了两点。请记着记号。”这说明,方志敏同时密写了三封信,并都做了记号,其中有一封是“三张信纸”。那么,这“三张信纸”是封什么信?
对此,冯雪峰在 《可爱的中国》 手稿影印本的《出版说明》 中写道:“这两篇文稿和这短信中所说的三封信,送到鲁迅先生手里的时候,大概已经在方志敏同志就义后很久,即是一九三五年临末或一九三六年初,因为我在一九三六年四月从陕北到了上海,鲁迅先生立即把它们交给我的时候,他说收到已有几个月了。方志敏同志给党中央的信是密写的,我当时就转送到在陕北的中央了。在鲁迅先生转交来的信件中,我记得没有给孙夫人的信。”
冯雪峰所说的“短信”就是 《遗信》;所说的“三封信”就是分别给鲁迅、宋庆龄以及 《给党中央的信》。在另一次谈话中,冯雪峰还说:“给中央的信,记得是三页,我洗出后抄送给中央了。”这说明《遗信》 所说的“三张信纸”就是 《给党中央的信》。
四、写该信时,
方志敏已经完成多少文稿?
在 《给党中央的信》 中,方志敏罗列了狱中文稿的题目,并作简要说明:
“一、我参加革命斗争的略述(请中央看过,有哪些地方错误的,即予修改)。二、我们临死前的话 (等于一篇绝命书)。三、给闽浙赣同志们的一封信。四、给我妻缪敏同志一封信。五、狱中纪实。六、死 (也是纪实,以小说形式写的)。七、可爱的中国和新生活运动的训话,是两篇不成功的小说。”
这里方志敏一共罗列了8篇文稿的篇目。对比 《方志敏全集》 的目录,信中所列文稿中,“我参加革命斗争的略述”应是 《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我们临死前的话”应是 《我们临死以前的话》;“给闽浙赣同志们的一封信”应是 《在狱致全体同志书》;“死”应是《死!——共产主义的殉道者的记述》。另外,还有一篇文稿 《清贫》 遗漏了。
倘若加上 《给党中央的信》,方志敏其时已完成了10篇文稿。
《给党中央的信》 罗列的篇目失误颇多。由此可以推断,方志敏写这封信时,一定很匆忙,没有进行核对与检查。同时笔者认为,方志敏之所以开出这个目录,就是告知中央注意查收这些文章,就如同当今发快递要通知收件人查收一样。
五、《给党中央的信》 是由谁传出的?
关于方志敏的文稿是如何从南昌狱中传送到上海党组织的,文章很多,不同看法也很多。如今正统的观点认为,文稿分4次送出,被党组织收存而且有据可查的有两次:一次是高家骏通过女友程全昭于1935年7月上旬送至上海的;另一次是胡逸民于1936年11月亲自传送的。笔者则认为,方志敏狱中文稿的传送不是4次,而是5次。《给党中央的信》 就是由胡逸民夫人向影心成功传出的第一份文稿。
当事人吴奚如在回忆文章中写道,派其妻送信的是“监狱的一个同情革命、钦佩红军将领方志敏的小职员某某义士”。因为高家骏是监狱的文书,也就是“监狱的”的“小职员”,于是有人认为此“义士”就是高家骏,送信人应是其女友程全昭。然而,当时程未婚,因此不可能是“义士的妻子”;况且在传送文稿的过程中,程全昭没有与任何人谈及男友的情况,外人不可能知道高家骏是个“小职员”。排除了程全昭的可能性,那么这个“义士的妻子”只能是向影心。此时,胡逸民是个在押犯。一个好虚荣的女人肯定不会对外人说自己丈夫是个犯人;而谎称是“小职员”则不但保有面子,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再有,关于方志敏狱中文稿的传送情况,高家骏与程全昭回忆的情况与吴奚如、胡风所说内容大相径庭。他们说的根本就不是一码事。比如,胡风在回忆材料里说,“吴奚如同志设法把鲁迅的意见转告了方志敏同志”;吴奚如也说:“把鲁迅先生向他作复的意见连同党对他的指示,交给那位义士的妻子带回南昌监狱去了。”而高与程仅承认帮方志敏送信到上海,却从来没有说过带回信返南昌。
由此可见,将 《给党中央的信》 送到上海地下党的无疑是向影心,因为只有她既送信到上海又返回南昌复命。对此,胡逸民写道:“第一封信的任务完成,他对我更加信任了。”
六、中共地下党什么时候
收到《给党中央的信》?
《给党中央的信》 签署的日期是1935年6月11日上午。在此之后,方志敏还写了一句话:“胡海同志亦押在此,他不久也是要枪毙的。这里枪毙人不大宣布。”笔者认为,可能是在写完信件之后,方志敏突然想到这件事也应该向中央汇报,于是补了上去。
6月15日,胡海英勇就义。在 《记胡海、娄梦侠、谢名仁三同志之死》 一文中,方志敏记载了此事:“接着娄同志死难的第二天,我才起床,就看到有8个卫兵,手持着枪,都上了刺刀,知道法西斯蒂又要杀人了……后听到叫胡海同志的名字,知道是他的临难的日子了!随即看见押着两人出去,一个是胡海同志,……一刻钟之后,他们就被敌人的枪弹,断绝了生命!”
如果胡海就义之时,《给党中央的信》 尚未送出,方志敏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加上一句:胡海同志已于6月15日牺牲。但是 《给党中央的信》 没有这句话,这说明,在6月15日之前这封信已经送出,并且极有可能,该信在写完后就立刻被送了出去。因为 《给党中央的信》 关乎越狱计划能否得以实施,刻不容缓。
按照当时的交通状况,中共地下党收到这封信当在6月中旬。
关于收信的时间,胡风与吴奚如的回忆并不一致,吴奚如回忆说是“一九三五年春 (或一九三四年冬)”,胡风的回忆是“一九三五年四五月间”。上世纪80年代初,两个当事人都已是耄耋老人,回忆40多年前的事情,有的问题难免记得不准确,特别是一些细节。
(选自《文史精华》2014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