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皇帝反腐奇招
2016-05-30黄敏
黄敏
腐败,是古今官场的顽疾,在古代中国,这种情况似乎更为突出。但作为“家天下”时有“大家长”皇帝,都会想尽办法惩贪反腐,巩固江山社稷。这里,选出几位古代著名的“反腐皇帝”,看他们是如何反腐败的。
隋文帝:“钓鱼执法”抓贪官
在隋文帝坚持高调反腐的一生中,最令他引以为傲的就是破天荒地发明了“钓鱼执法”的反腐“高招”。
《隋书》中有记载,杨坚曾让亲信“密查百官”,发现贪腐行为便严惩不贷。
隋文帝在任期间,曾经有过一次罢免河北52州贪官污吏200人的记录,导致了河北官场“整体沦陷”的局面。在任期间,隋文帝曾命令人悄悄把金银财宝以及丝绸和南方出产的缎子送给一些大臣和官员,以此来衡量一个大臣和官员是不是有贪贿行为。
假若某个大臣接受了金银财宝等钱物,不但以贪贿罪处理,甚至还面临在朝堂之上当着其他大臣的面被砍下头颅的风险。隋文帝用这种“钓鱼执法”的反腐高招,搞得满朝文武胆战心惊,如履薄冰。
公元593年,隋文帝曾暗中派人向一些他认为可能有贪腐行为的官员行贿,晋州刺史、南阳郡公贾悉达,显州总管、抚宁郡公韩延等官员都中了隋文帝的“计”而被砍头。
这种“钓鱼执法”的手段简单而直接,却成绩赫然,受贿官员面对的风险如此之高,铤而走险者自然望而却步。于是,隋初的贪腐之风也就此基本禁绝。
明太祖:重典反腐“杀人如麻”
相比前两位皇帝登基前的身份,朱元璋出身于布衣,可谓白手起家,这多多少少也使朱元璋的反腐手段多了几分跟出身相关的“特色”——杀人,就是这位平民皇帝在任期间最大的反腐手段。
朱元璋时代,贪污杀头的起刑点是60两白银,如果按照购买力折算的话相当于如今1200元人民币,这样的重典治腐可谓中国历史上登峰造极的一景。
有一次,朱元璋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求“上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发现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立即诏令天下:“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
洪武十八年,朱元璋“总结”了他多年的反腐经验和成果,编撰了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这部耗时近两年时间编纂的刑典,堪称是中国有史以来最严格的治腐法典。朱元璋甚至还下令,国内必须每户有一本 《大诰》,如果没有,将治欺君之罪。
对如此严酷治腐方式,朱元璋貌似仍不解恨,他还下令在地方官府的广场边设立一座土地庙,将腐败官员剥皮的刑场放在那里,民间因此称此庙为“皮场庙”。贪腐官员被处死,皮剥下来后,用草填充,制成“贪官标本”并悬挂起来,“使之触目惊心”,以此警示官员要廉洁自律。
雍正:抄家最多的皇帝
历史发展到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腐败也达到登峰造极的阶段。雍正帝接手清朝帝国之时,吏治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国库储银仅八百万两,亏空的数字却大得惊人。
雍正处理腐败分子的手段也算是独辟蹊径,他不像以往的其他皇帝抓到贪官就入狱或者杀头,而是先抄家,要钱。所以,后来历史界有一种说法,如果谁欠了雍正的钱是要倒霉的。
在雍正时期,官员造成的亏空一经查出,一方面严搜衙署,另一方面要行文原籍官员,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
官员贪腐罪行一经核实,雍正就会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仅雍正元年,被革职抄家的各级官吏就达数十人,其中有很多是三品以上大员。
雍正连自己的家人也不放过。雍正的十二弟允祹被查处后,还不起钱,祈求雍正宽赦,雍正不允,逼得允祹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除了自己亲弟弟,雍正连死人也不放过,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贪污致亏空案被参而畏罪自杀。
后人曾有“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是对雍正治国反腐的历史评价。
(选自《读天下》201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