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财政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调查
2016-05-30仲崇玉邱孟根
仲崇玉 邱孟根
摘要: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积极实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快了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脱贫步伐。
关键词: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经济薄弱村;新一轮扶贫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根据《关于组织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等要求,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积极实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加快了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脱贫步伐。
一、赣榆区实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严密程序,推进项目建设。
1.建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为做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工作,赣榆区成立了“赣榆区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日常事务。相关镇也相应成立领导班子,明确职责,建立制度。形成了区领导重视、部门通力配合、镇村主抓落实的格局,为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
2.精心准备,做好项目申报。赣榆区石梁河片区共有经济薄弱村70个,涉及低收入贫困户8597户。按照要求,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镇村进行项目筛选,结合区组织的项目可行性调查研究,选定相应的村进行申报,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申报材料。
3.严格程序,实行公开招标。为保证项目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相关镇由镇招投标中心对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确立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保证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4.强化督察,推进项目建设。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区委农工办、区财政组织人员于工程施工前、施工中、完工后进行多次督察,并配合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进行多次督察,针对项目推进情况提出建议。相关镇完善措施,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的完工。
(二)执行政策、严格把关,拨付项目资金。按照《关于做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验收及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项目招标后,拨付30%启动资金;项目完工时,由各镇提交验收材料,申请区验收,区委农工办、区财政局组成验收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现场,填好验收表格,合格后,区委农工办、区财政局共同签章再拨付60%的资金;其余10%,待省检查后再另行拨付。2013—2015年,项目投资总额4469万元,已拨付资金4295万元。项目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施工方,保证了资金的足额到位。
(三)明晰产权、搞好运营,增加集体收益。
1.实行标识化管理。所有奖补项目按照统一要求,统一制作标识牌并上墙,实现了标识化管理。
2.明晰产权。由项目所在镇政府对项目资产产权进行确认,明确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及县配套资金形成的资产和股份,属于村级集体资产,其产权归项目申报村。对于项目合建共建的,办理好产权分割,签订好收益分配协议,明确各自收益。
3.搞好资产运营。2013至2015年,全区共建设发展项目15个。在已建设的项目中,建设标准化厂房11栋、面积47380㎡,标准化养殖圈舍两个、3450㎡,冷库库房1座、500㎡,温室大棚1栋、占地10亩,涉及70个经济薄弱村。充分发挥项目作用,将项目资产通过租赁、承包、入股等形式,签好租赁承包合同及入股协议。目前,全区15个项目已有12个对外发包或租赁,年可增加村经营性收入 242.54万元,分配给低收入农户83万元,实现2355家贫困户受益,基本达到了预期增收目标,为新一轮经济薄弱村集体增收和低收入农户尽快脱贫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赣榆区实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实施,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建设项目选择不易。有的项目建设完工后受市场环境、区位等影响迟迟租不出去,有巢无凤来,难以产生效益。
(二)建设项目收益不稳。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租赁企业经营上面临困难,导致租赁收入无法及时到账,影响集体经营性收入的稳步增长。
(三)贫困户受益不多。由于项目投资数额偏小,每村60万元建项目,规模做不大。加上已完工的项目中有的资产租赁收入偏低,部分村难以将租赁收益在村集体与低收入农户之间进行分配。
三、实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建议
(一)加大扶持额度。多方筹集资金,增加扶持资金数额,扩大项目规模,发挥规模效应。整合多方力量扶持经济薄弱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加快经济薄弱村转变步伐。
(二)精准选择项目。建设项目应在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引入专家论证机制,准确选择发展前景好、投产达效快的建设项目。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搞好资产运营。应最大限度地增加资产租赁收入,为村级集体经济长效发展奠定基础。
(三)完善分配机制。在努力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基础上,理顺关系,完善分配机制,确保低收入农户受益,努力发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在脱贫奔小康过程中的作用。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农经中心、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农工办)
责任编辑:欣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