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素质教育中学生直觉力培养
2016-05-30郭昌鑫
郭昌鑫
摘 要:在高中学科体系中,数学学科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对于高中生而言,如果具备优良的数学直觉力那么将会有助于解答各类的数学题目。同时,培养直觉力的做法也符合了新形势下的素质教育。从本质上讲,高中生对于数学学科的直觉力应当构成非逻辑的数学思维,在解题过程中体现了重要价值。为此,高中生有必要明确直觉力的基本特征与培养方式;结合自身学习数学的具体情况,探究培养数学直觉力的具体途径。
关键词:高中数学素质教育;学生直觉力;培养途径
在各类数学思维中,数学直觉力与高中生的数学综合能力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因此是不可忽视的。数学直觉指的是高中生对于某些数学现象的直观洞察能力,这种能力具体包含了综合判断力、对于数学现象的识别力与理解力。通过培养数学学科的直觉力,高中生就可以拥有优良的洞察能力,透过数学题目的表层内容从而深入实质,借助敏锐而丰富的直觉来提供解题思路。
由此可见,高中阶段的数学学习不能欠缺数学直觉力。高中生如果能重视培养自身的直觉力,那么将会突破学习数学学科的瓶颈,从而获得数学综合能力的全面提高。
一、培养高中生数学直觉力的重要意义
在思维领域中,直觉思维指的是凭借直觉来判断某些事物并且获得结论。通常情况下,人们并不能意识到直觉思维的存在。在面对特定的事物时,直觉思维可以帮助人们获得形象的直观感受,进而运用现有的知识储备来判断某种事物[ 1 ]。对于数学学习来讲,直觉思维的基本特性就在于构建数学关系,在此基础上判断某些数学规律或者数学现象。在高中生群体中,某些同学先天就具备优良的直觉思维,可以凭借直觉来判断各类数学关系。然而实质上,高中生如果运用恰当的策略与方式,也可以逐步养成对于数学的直觉思维,进而提供解答高中数学题目的灵感。
培育直觉思维的做法有利于完善高中生对于数学的认知结构,确保形成正确认知。高中生在面对繁杂的数学关系时,通常很容易感觉到困惑,面对数学习题觉得无从下手。在这时,如果能凭借直觉力来构建新旧事物的内在联系,那么有利于健全数学思维体系,同时也减轻了同学们记忆数学公式与数学题目的负担。数学学科的直觉思维具有灵活性与敏锐性的基本特征,优化数学直觉力的做法也有利于激发同学们在解答数学题时的创新思路,运用多样的思维来解答数学题目。由此可见,数学直觉力对高中生来讲具有很重要的价值。
二、具体培养对策
高中生如果想要拥有敏锐的数学直觉力,就应当在平日学习数学时,对于直觉力给予更多重视。在面对特定的数学题目时,高中生也有必要突破传统解题流程的局限,大胆摸索并且尝试解答数学题的新思路[ 2 ]。具体而言,高中生培育数学直觉力的措施和途径包括如下:
(一)从整体入手来解答数学题
高中生在观察某个数学题目时,通常会联想到既有的数学知识与基本公式,然后才能迅速找到解题的切入点。实际上,学生如果能把握好数学题目的整体特征,那么就可以培育灵活的直觉思维,从整体着眼解决数学难题。例如:高中生在解答符号函数的相关问题时,通常会伴有较强的畏难心态,因为符号函数对于高中阶段的学生仍是较陌生的。这种情况下,同学们若能从整体观察数学题目,就可以突破障眼法的局限,迅速找出数学问题的关键点。
(二)大胆发挥数学联想
数学猜想应当构成一种科学假说,对于数学领域的某些数量关系与未知量都可以进行联想。在直觉思维中,科学合理的数学猜想也应当属于其中的重要类型。高中生如果不敢去进行数学联想,解题思维将会受到较大的约束,因而无法体现数学思维的创新力。在进行大胆猜想的基础上,高中生再去运用现有的定理或者公式來证实自身的猜想,这样做有利于开阔视野,培育敏锐的数学直觉能力[ 3 ]。
(三)更加重视数学推理
对于数学题在审题时应当运用直觉力,同时在推理过程中也不能缺少直觉力的引导。高中生在进行推理时,有必要调动自身的直觉力来判断数量关系,进而获得精确的结论。例如:高中生在解答与图形有关的数学问题时,就应当运用直觉思维来做出辅助线;在作图的前提下,再借助直观推理的思路来寻求解答。
三、总结
通常认为,高中生具备的数学直觉力应当属于一种先天特质。然而实际上,高中生也可以通过长时间的数学学习与积累来培育直觉力。在学习数学过程中,高中生有必要调动现有的数学知识储备,在此基础上延伸自身的想象力。同时,高中生培养数学直觉力的做法也符合了新课改对于数学素质的最基本要求,确保高中生具备优良的数学综合素养。在具体实践中,高中生还应当密切结合自身状况,逐步形成丰富和敏锐的数学直觉力,从而服务于自身数学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任洁.数学元认知在数学直觉思维产生中的作用[J].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学报,2012(S1):110-111.
[2] 施广新.浅谈中职学生的数学直觉力培养[J].中等职业教育,2012(02):11-12+19.
[3] 任洁.高中生数学直觉思维培养策略[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5):14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