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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探索

2016-05-30刘增惠

教育教学论坛 2016年24期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互动式教学教学改革

刘增惠

摘要: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育功能是使研究生树立马克思主义在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的观念体系,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目前的自然辩证法教学存在着许多问题,不能真正实现其教育功能。新的课改方案给原本就面临诸多困难的自然辩证法教学带来了严峻挑战。现有的教学模式各有利弊,不能完全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主张“互动式”教学,既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可以解决课改之后学时短缺的问题。

关键词: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互动式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24-0113-03

为了使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课更能取得实效性,教育部出台了新的课改方案,并于2012年在全国实行。该方案将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必修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由必修课改为选修课,开课的对象也由原来只针对理工类学生调整为不分专业,同时大大压缩课时,由原来的54学时缩减为18学时。这给原本就面临诸多困难的自然辩证法教学带来了严峻挑战。当然,挑战同时也就是机遇,借助这次课程改革的机遇,探索提高自然辩证法效果的方法和途径,也可以走出一条突破长期以来存在的教学困局的新路来。自然辩证法教学改革成为摆在相关教师面前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

一、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育功能

关于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育功能,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大纲》的规定,“主要进行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教育,帮助学生了解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理解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意义,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进行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教育,就是要使学生理解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意义。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核心内容,就是摈弃了西方哲学史上将自然与人类社会分离的传统,将自然与社会联系起来,强调自然与社会的一体化、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的一体化。马克思指出:“自然界的社会现实和人的自然科学或关于人的自然科学是同一个说法。”[1]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为什么是发展变化的,能够不断根据时代的特征,科学进步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扩展自然观的形态,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坚持自然史和人类史的统一,自然科学和人的科学的统一,强调自然科学是人的科学。这是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从整体自然观到系统自然观再到生态自然观发展脉络的关键。进行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教育,就是要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的精髓。一直以来我们总在强调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学技术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革命力量等思想,忽视了马克思关于科学对人的解放意义的思想。马克思主张“人的自然科学或关于人的自然科学”,科学不是与人无关的,而是要以人为目的,为人服务。通过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的教育,使学生树立学习科学技术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贡献的信念。

能力是人的综合素质体现,自然辩证法课程教育功能所谓的能力培养,主要是指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使学生学会科学思维方式、形成问题思维的习惯、提升哲学思维的水平、具备创新思维的能力。这里的科学思维不是指研究具体科学领域的思维,而是带有共性的、普适性的思维形式和思维方法。科学思维是和非科学特别是伪科学思维相对而言的,树立科学思维也就是排除伪科学思维的过程,即用关联性思维方式取代相似性思维方式,用追求经验确证与否证取代空谈理论,用追求简单经济的形式取代追求复杂的形式,等等。

问题就是矛盾、差异,表现在人们的心理上就是疑难、困惑。问题思维,就是要形成一种思维习惯,对程序性的、日常性的现象尽量忽略,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人们常说,在科研活动中发现问题最重要,提出一个好的有价值的问题科研工作就成功了一半。但发现好的问题很难,需要研究者有敏锐的“嗅觉”,有深厚的专业基础,不迷信权威、不人云亦云的独立精神。研究生不同于本科生,研究生大多已积累了一些科研经验,几乎所有的研究生都在导师的指导下从事项目研究,他们迫切希望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取得研究成绩。我们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深有体会,研究生对于能够帮助他们提高科研能力的课程内容是非常欢迎的。而问题思维恰恰是许多研究生所缺乏的思维能力,所以,形成问题思维习惯,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研究生教育至关重要的一环。科学问题是科学理论形成的起点,自然辩证法课程有专门的内容涉及对科学问题的认识,在培养学生问题思维方面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哲学思维即抽象思维、理论思维。黑格尔指出:“概括讲来,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者的考察……不过哲学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2]哲学不是直接地考察经验事实,而是将经验事实上升为概念,既以概念为工具,又以概念为对象的认识活动。抽象的概念式把握对象是理论思维的基本特征。恩格斯认为,理论思维是一个民族攀登科学高峰不可缺少的基础。理工科的学生需要不需要理论思维呢?他们离哲学是不是远一点好呢?显然不是的。有位老教授曾经说过,看看我国大学里为理工科学生开设的课程,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充其量也就是工程师。为什么呢?因为都是操作性的,很少有思考性的课程。当今时代,我国缺乏的是高端的具有理论思考能力、前瞻意识、战略眼光的复合型人才。我们培养了太多的高级工匠,太缺乏有理论思考能力的科学家和有专业知识的高级管理人才。所以,培养学生哲学思维能力,造就符合时代需要的高端人才,这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必须承担的使命。

创新就是人们抛开旧的思想、程序、事物,开创新的局面。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思想、观念方面的创新,即思维的创新、理念的创新;二个是操作方面的创新,即程序、方法创新。而思维、观念方面的创新是程序、方法创新的前提。大脑指挥双手,怎么想才会怎么做,而最难改变的也正是人们的观念。自然辩证法课程就是要通过对旧观念的批判,帮助学生树立新的观念;通过对僵化思想的批判,帮助学生掌握新的思想;通过对陈旧的形而上学方法论的批判,帮助学生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研究生走向社会后将成为国家高层次人才的骨干力量,肩负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任,他们是否具有创新思维将直接关系到创新型国家建设能否实现的问题。

二、目前的自然辩证法教学未能真正实现其功能

自然辩证法的教育功能对其教学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不应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传授,而是一种建构式的教学。建构式教学的“突出特征是反思与创新”[3],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教师的引导,实现自然辩证法课程引导学生认知世界和培养思维能力的教学目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的自然辩证法教学还存在许多问题,离真正实现自然辩证法课程教育功能还有一定的距离。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表现在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等诸多方面。

从学生方面来说,研究生与本科生不同,研究生的专业方向明确,学习目的明确,所以他们对公共课(除了工具性的计算机、外语之外)普遍不够重视。在学校规章要求和任课教师的考勤压力之下,学生的到课率很高,但专心听讲的人不多。许多学生一心二用,甚至一心多用,人在自然辩证法的课堂上,心思却在自己的专业上,能够随着教师的课程进度并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的学生不是很多。

从教师方面来说,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师队伍的学科背景、学术水平、教学能力还不能满足高水平教学的需要。自然辩证法内容丰富,涵盖了自然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与社会互动等诸多内容,这对自然辩证法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他们既要懂自然科学,又要懂哲学,还需要有社会学的相关知识。而目前除了综合大学,一般大学的自然辩证法都是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师任教,这些教师最大的问题是自然科学知识十分缺乏,学科背景是自然辩证法教师的致命缺陷,这使得他们很难深入研究自然辩证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在谈到自然辩证法教学所存在的问题时,北京化工大学的张明国教授指出:“且不说大批中青年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在这方面表现得很突出,就连曾经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起到过奠基性作用的学术前辈,也过多地关注社会现实问题,而对自然辩证法的基础理论研究无暇或无意顾及,从而使得自然辩证法基础理论研究匮乏。这样下去,怎能加速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建设?”[4]许多教师为了满足学生轻松听课的需要,过多关注社会的热点问题,诙谐幽默,课堂气氛轻松活波,教师的表演程度过强,冲淡了自然辩证法应有的理论魅力。

从教学管理方面来说,目前各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是课堂规模过大。由于逐年扩招,研究生的数量已由上世纪80年代每年不足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53.9万人左右,教师的数量虽然有所增加,但比例远远小于学生增加的数量。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现在每年研究生招生的数量已达1400多人,只有两位教师上课,每个教师面对700多学生,而且集中在一个学期排课,每个教学班都在150人以上,有的达200多人。据了解,这在全国各高校是普遍现象。课堂规模过大,造成课堂管理困难,师生沟通困难,自然辩证法课堂越来越像临时讲座,教师与学生的陌生感、疏离感很难克服。

三、关于自然辩证法教学模式的探讨

为了解决上述种种问题,广大一线自然辩证法教师进行了多方探索,根据各自学校的特点采用了不同的教学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教学模式可以定义为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目前各高校自然辩证法教学采用的教学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传统讲授的模式。按照教学大纲,分章节按顺序讲授。自然辩证法的学科特点是内容丰富,具有系统性,思辨性、理论性强。因此,传统的教学模式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它的缺点是对教师的个人魅力依赖很强,需要教师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幽默风趣,甚至有一定的表演能力。否则的话就会使课堂沉闷,学生昏昏欲睡。特别是在200人以上的大课堂,对教师和学生都是巨大的考验。

第二,传统讲授+课内实践的教学模式。这是目前各高校最普遍采用的教学模式。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发现了有意义的问题或感觉学生对某一话题很感兴趣,便临时布置一个题目让学生讨论;另一种是事先安排,教师把要讨论的主题告知学生,让学生预先准备,然后按照计划开展课堂讨论,最后教师对所讨论的问题做综述,给出对相关问题的见解。这种教学模式既保证了课程内容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又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调动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但是,在课改以后,自然辩证法只有18学时(象笔者所在的学校只有16学时),给课内实践留下的空间极其有限。并且,在200多人的大课堂,让学生发言,既不好组织,实际效果也受影响。

第三,专题教学。需要处理好所选专题与教学大纲的矛盾,既要突出问题意识又要避免把教学内容搞的支离破碎。只考虑教师的专长和学生的兴趣,就会使教学体系碎片化,不能有效实现自然辩证法的教育功能。好的专题式教学的特点是既不脱离大纲,又突出了问题意识。专题式教学的本质是专家教学,也就是对某一问题有深入研究的专家给学生授课。这就需要有更多的有学术专长的教师授课。但大部分高校搞专题教学苦于师资不足,仍是一个教师讲几乎所有的专题,与传统的讲授区别不大,不能体现专题教学的精髓。

第四,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一种情景式教学,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再现真实的社会事件和生活场景,学生在讨论、分析和相互协作中完成知识的生成和内化。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手段增强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最早是在管理学中运用的,最适合实践性强的学科。自然辩证法的学科特点是注重系统性、理论性和思辨性,案例教学能否达到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思维能力的要求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上述几种教学模式各有利弊,虽然在教学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不能令人满意,自然辩证法的教育功能还没有真正实现。它们的共同问题是,着眼于“教”的方面多,着力与“学”的方面相对不足。造成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学困境的不光是“教”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学”的问题,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才是提高自然辩证法教学效果的关键。建构主义理论认为,知识的学习不能是抽象的,而是在具体的情景中,将主观体验与信息的接受结合起来,用亲身经验解读信息,构建知识。这就要求自然辩证法教师采取一定的措施,模拟真实的情景,使学生参与到知识的生成和使用实践中来。教师不能成为上课来下课走的“讲话者”、“陌生人”,而要成为与学生深入交流的“会话者”。我们把这种教学方式称为“互动”式教学,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师生“会话”,既包括课堂的讨论、交流,也包括课下的作业,教师对作业的批改和指导;另一个是学生“协作”。有研究指出,学生间的相互学习是取得学业成就的重要途径。教师指导学生在课下分组讨论,然后上交文字材料,教师再对学生的材料内容进行点评。“互动式”教学最大的特点是将师生“会话”由课堂上转移到课堂外,以克服自然辩证法课程学时不足的问题。

“互动式”教学需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而现代技术手段也给“互动式”教学提供了相应的物质条件保障。利用现代电子媒体,构建互联网上或微信教学平台,师生借助现代交流工具进行课外交流,是当前课时压缩、课堂规模过大的教学条件下实现“互动”式教学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90.

[2]黑格尔.小逻辑[M].商务印书馆,1981:38.

[3]高建平.建构主义与自然辩证法教学[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5).

[4]张明国.大调整时代的自然辩证法——“重振自然辩证法雄风”刍议[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1):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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