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班,可别蜂拥而上
2016-05-30谭发礼
谭发礼
时下,走班制成了热门话题,不少学校摩拳擦掌打算效仿,大有不搞走班制教学就是跟不上潮流之势。倘若走班制果真因此达到了海天一色的高度融合与酣畅淋漓,自然无可厚非。但,事实并非如此。
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生理发展的规律看,婴儿出生后,要从摇篮中到下地行走,不可能是一天两天的事,也不可能是一个月两个月的事,通常得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够蹒跚学步,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需要父母或亲人做大量辅助性的工作。况且,刚能蹒跚学步的幼儿,要摆脱大人们的搀扶过渡到自己能大步流星的自然行走,又得再经历一段过程。也就是说,生物学意义上的个体行走,得具备必要的基础条件。我以为,走班制也是同样的道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的是基础教育,接受义务教育就是要完成国家规定的系列基础教育课程的学习。那么,问题来了,作为走班制核心内容的选课,于学生而言,究竟该怎么选?是全部选择还是部分选择?如果必须是全选,那么,选课已经名存实亡。如果只是部分选择,如何才能保证基础教育阶段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
要知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首要任务是全面落实“三开”也就是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开好每一节课。也就是说,学校根本没有砍减课程课时计划的权力,在课程不能减、课时不能少的前提下,学校和教师唯一能做足功夫的便是开好每一节课。于是,问题又来了,立足于开好每一节课的学生选课,有可能理直气壮地将择师现象推向高潮。因为,执教同一个年级同一门课程的不同老师之间必定存在个体差异,“追星”现象不可避免,人满为患时的班额调控也就难免出现黑箱效应与寻租空间。
我们注意到,在推行选课制、走班制的部分学校,将必修课程分为不同的层级,也就是依照成绩水平将同年级的学生分配到不同层级的班,美其名曰A、B、C、D级,难道不是优、良、中、差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既然是分配,怎能体现出学生的自主选择?换一种说法,这种分配方式,就是巧妙地在走班制、选课制幌子下干着歧视和伤害学生的勾当。
国家鼓励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我以为,中小学的走班和选课,应该立足在这上面下工夫,以此为依托,逐步总结并积累经验,才会有水到渠成的那一刻。尽管走班制有很强的诱惑力,却不可蜂拥而上,毕竟,在现阶段,很少有中小学拥有北京十一学校那么丰富的资源和底气,也并不是所有中小学都具备研发校本课程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