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基本农田管理经验总结
2016-05-30王琴霞
王琴霞
摘 要 粮食问题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这便要求人们必须认识到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并积极维护我国的粮食安全。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所以必须做好粮地和耕地保护工作,特别是做好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并根据粮食生产的需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给粮食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此外,基本农田管理工作的开展,还能够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行,帮助国家解决“三农”问题。主要分析温岭市的基本农田管理情况,并总结管理经验,希望给基本农田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基本农田管理;经验;浙江省温岭市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6)09--02
自1989年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来,温岭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全市3.19万hm2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粮食生产的基础是耕地,特别是粮田的数量与质量。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核心是要保护好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也就是切实保护好耕地、粮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一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做到储粮于田。因此,加快标准农业建设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是确保温岭市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全面小康的最基本保证。
1 坚守红线,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做好征用基本农田审核、补充划入基本农田验收、基本农田易地代保验收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对确实需要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进行建设的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做到基本农田占补平衡,避免占优补劣现象的产生,真正从质量上达到占补平衡,实现“总量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降”的保护目标[1]。在补充耕地时,可以根据被占用耕地的等级,补充相应耕地等级的耕地。
2 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改善耕作条件
自1998-2007年温岭市新增和改造1.95万hm2标准农田,共96个项目,投入资金107 202.332 5万元,建成了“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林成网,灌得进,排得出”的高标准农田。极大地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为确保粮食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1.95万hm2标准农田中,土地整理和造田改地等项目建成的标准农田1.01万hm2,占51.6%;农业综合开发和粮食自给工程项目建成的标准农田0.81万hm2,占41.7%;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建成的标准农田0.13万hm2,占6.7%。标准农田主要分布在新河镇、滨海镇、箬横镇、松门镇、石桥头镇、温峤镇、坞根镇、城南镇、泽国镇、大溪镇、城北街道、横峰街道、城东街道、东浦农场和东片农场等地。当前标准农田实际土地利用状况以水稻种植或水稻与蔬菜等农作物复种、轮作为主[2]。
3 培肥地力,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
组织制定先进适用地力培肥技术推广方案,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大“沃土工程”等培肥地力技术的实施,注重用养结合,培肥、改土、治水、良种、良法相配套,稳定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3.1 推广配方施肥、深施肥技术
目前,化肥利用率较低,流失现象严重,在农业生产时根据土壤养分进行配方施肥,施肥时采取深耕深施,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滴水灌溉技术,减少肥料流失,提高肥料利用率[3]。
3.2 推广有机肥
大力提倡施用畜禽粪便等有机肥,采取点面结合,农牧结合等途径,把畜禽粪便堆放后作为农田肥料。同时,从政策和资金上扶持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企业,利用畜禽粪便制造有机复合肥,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创造条件。
3.3 提倡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还田率
调整产业结构,推广轮作和间作栽培方式。因地制宜,进一步探索西瓜-水稻-冬花菜、鸭-鱼-水稻等生态模式,提高土壤肥力。
4 开展调查,确定标准农田等级
在全市标准农田面积19 412.93 hm2,采集土壤样品705个,分析检验7 050项次,完成《温岭市标准农田调查汇总表》和《温岭市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汇总表》,起草《温岭市标准农田质量提升方案》。根据浙江省标准农田分等定级方案,全市19 510.87 hm2标准农田完成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的有19 022.8 hm2,其中一等田13 267.87 hm2,占69.75%,其中一级田25.53 hm2,占0.13%,二级田13 242.33 hm2,占69.61%;二等田5 477.27 hm2,占28.79%,其中三级田5 077.53 hm2,占26.69%,四级田399.73 hm2,占2.10%;三等田277.67 hm2,占1.46%。其中五级田245.6 hm2,占1.29%,六级田32.07 hm2,
占0.17%。
5 落实责任,狠抓抛荒闲置土地的复耕
为了减少季节性抛荒,禁止全年性抛荒,2004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抛荒的紧急通知》(温政办发[2004]97号),进一步明确了制止耕地抛荒的五条政策措施,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举报制度,狠抓抛荒土地复耕工作。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措施到位,全市全年性抛荒的耕地基本杜绝,季节性休耕面积逐年减少,全年粮食种植面积有了突破性的恢复[4]。
6 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建立健全的电子文档
经核查确认应上图面积为2.06万hm2,涉及上图项目96个,全部备案至区,初步建立健全了标准农田统计核查制度。为各乡镇编制了标准农田保护图件,使标准农田保护的数量和指标具体落实到了图上,落实到了地块,做到了图表卡册与实际地块相一致。同时,对全市各乡镇的标准农田数据信息,已全部输入电脑,初步实现了微机化管理。
7 违法用地毁损与复耕鉴定
根据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积极配合卫片遥感执法、“三改一拆”,接受国土、公安及各镇政府委托,开展耕地种植条件毁损和复耕鉴定。2011-2014年,共完成了196宗耕地种植条件毁损、复耕鉴定,涉及耕地面积85.97 hm2。通过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开展耕地质量技术鉴定,为强化耕地质量监管,打击违法用地现象,全面提升温岭市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水平提供技术保障[5]。
参考文献
[1]世平,李品.关于我国耕地保护问题的若干思考[J].安徽农业科学,2005(7).
[2]李品,苏丹.城市化进程中的耕地保李护问题研究[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3]李宪文,林培.国内外耕地利用与保护的理论基础及其进展[J].地理科学进展,2001(4).
[4]汪鹏,马才学.耕地保护的新举措——“基准农田”[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5(2).
[5]部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调研组.2001年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调研总报告[J].国土资源通讯,2002(9).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