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编辑2016年吉林省美丽乡村建设百村集萃文集的通知
2016-05-30
各市(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战略部署,2015年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评选创建108个省级美丽乡村。为积极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展示建設成果,鼓舞干劲,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吉林奋斗目标,积极打造新农村建设升级版,省新农村办决定组织编辑2016年《吉林省美丽乡村建设百村集萃》文集。具体事宜如下。
1.征稿范围
2015年被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108个省级美丽乡村。
2.征稿内容
2015年创建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包括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的有力工作措施,农民群众参与建设情况,体制机制创新情况,以及2016年进一步完善提升工作安排情况。
深入总结在创建工作中各地涌现出来的创新经验、有益做法和可推模式,深入分析需要进一步破解的突出问题,研究探索今后新农村建设的方向。
可以专题形式总结在创建美丽乡村过程中,有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美丽庭院、打造干净人家、开展绿化美化、打造农村文化品牌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建设成果展示。
3.征稿要求
每篇稿件都要典型突出,简明扼要,紧扣主题,内容充实,有推广价值,具备借鉴性和可操作性。
格式要求:征稿需用word录入排版,文稿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000字以内。不能写成议论文、小说、诗歌体裁。
稿件涉及数据要准确精当,最好是截止到2015年底的最新统计数字。
原则上,省级108个美丽乡村每个村至少报送一篇,一村也可多报。
可推荐优秀图片资料,并以.jpg格式报送。
4.作品选定
各市(州)、各县(市、区)新农村办首先要按照省里要求对应征稿件进行认真审阅和修改,经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于2016年1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到省新农村办。省新农村办将进行汇总,整理修订后汇编成集,印发各地以供学习借鉴。
(省新农村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