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价格举报工作的启示
2016-05-30侯海萍
侯海萍
摘要:在新时期,物价局对于价格举报方面的处理,应该按照严格的价格举报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从而保证市场价格的持续健康和稳定。在新时期价格举报工作中,从接受举报开始,应该首先做好举报的登记工作,然后根据举报信息进行信息真实度的审查。将审查机构转办、交办并且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的受理、调查工作,实现调查工作的圆满处理。文章根据新时期价格举报工作的新特点展开讨论,提出几点有利于价格举报工作高效开展的可行性措施。
关键词:新时期;价格举报;工作启示
在新时期价格举报工作处理活动中,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地登记各项价格举报的相关事项,从而做好举报机构的初步审查工作,将工作的日常办理交给分管领导审批与处理。在符合《价格举报违法行为规定》的范围内,工作人员应对举报行为进行及时受理。如果不符合《价格举报违法行为规定》,则对其不予以受理,并且应该酌情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给举报人,形成反馈。
一、新时期价格举报工作的调查现状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若干意见》的精神,物价局工作人员必须要密切注视价格波动状况,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在当前的举报调查案件中, “交通运输”、“房地产及物业管理”、“商品零售”、“社会服务”类型的价格举报工作案件数量比较多,目前的工商业价格举报工作主要集中在工商业社会民生服务领域。同时,在行政领域的举报也有所增加。
从被举报的个体案件来看,价格违法行为更加隐蔽,且形式更加复杂。如部分商家价格明降暗升、行政部门利用权力收取服务费用、不少教育收费违背了自愿原则等等。这些问题的取证工作往往十分困难。对此类问题处理不当,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家的监管形象、商家信誉及干群关系,也是对价格举报工作的否定。
因此,工作人员要正视这些民生领域的价格不规范现象,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全面认清和把握新形势下价格工作的内涵。
二、做好新时期价格举报工作的启示
(一)重视民生审查,提高满意度
民生类的价格问题比较敏感,它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起居联系密切,在平时的价格举报工作中,这几这一方面的举报也是相对较多。对此,对于商品不明码标价,并且涉嫌商品交易欺诈问题等民生类物价举报案件,工作人员应该高度重视,并且及时和妥善的解决。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应该积极发动群众的力量,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在价格举报工作中坚持一定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流程。对于举报人举报价格违法的行为,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并且在市物价部门的组织之下,根据举报的线索查出案件并且作出对于涉嫌价格欺诈人员的行政处罚规定。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健康和稳定,应该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从重、从严的打击,对于事情性质比较恶劣的,应该吊销其经营执照,并且可以取消其市场经营的资质。比如:2015年我县某超市在中秋节搞鸡蛋促销过程中,有群众举报,鸡蛋价格虽然有所降低,但是鸡蛋质量出现了问题,对此,我们物价部门联合工商部门进行了调查取证,群众反映属实,对该超市进行了严肃处罚,并对举报人在保密的情况下,给予了一定奖励。
工作中,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应该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现金奖励,从而激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并且要奖励具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给举报人,从而对举报人的行为予以高度的肯定。
(二)发动群众的力量,形成良好监督氛围
新时期价格工作的启示就是要发挥群众的力量,从而在社会中形成一种“敢于举报”的价格监督良好的消费氛围。对于举报人的奖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精神奖励,一种是物质奖励。每位群众都有价格监督的权利,对于群主(举报人)客观、公正的举报,一方面要及时进行宣传,使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价格监督工作中来,另一方面,也要及时进行物质方面的奖励,以表示对他们的鼓励和肯定。工作中,对于涉及到民生热点的邮政通信、医药销售、教育质量投诉、宾馆酒店日常管理不规范,旅游收费乱涨价等价格处理的乱象,价格行业举报的工作人员应该本着负责的工作态度,开展具体的价格控制和监督审查工作。
为了改善价格举报工作的模式,体现价格举报工作处理活动的相关控制细节,应该对价格处理活动进行深入和具体的管理。物价部门工作人员需要采用更加丰富多样的工作手段,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对于价格举报工作的相关意见,从而做好价格审查与举报控制检查工作。
(三)丰富举报形式,严格价格举报规章制度
价格举报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包括电话举报、来访举报、来信举报、电子邮件举报好和上级批转审查举报的相关具体形式。在价格举报活动中,物价局工作人员应该安排专人负责举报电话的接访工作,对于电话投诉的事件做好详细的记载,并且要时刻保持举报电话的畅通,防止出现举报信息传达不够通畅的现象。对于来访举报,应该体现出对于来访人员的热情接待,让举报人员能够详细准确地将自己的举报信息表达清楚,并且及时处理这些涉嫌违规的现象。价格举报工作中来访举报处理是重中之重,其中,访客如果前来到访,一般都是时间较为严重,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对来访者一定要热情而且耐心倾听。其他的举报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举报和上级批转的举报形式,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认真处理好信息采集工作,将举报人的材料所反映的文字、档案和音频、视频文件等材料进行认真收集,从而掌握事件信息处理的来龙去脉。
在收到群众的价格举报之后,应该及时做好登记受理的相关工作,从而在领导的审查下进行认真批办。对于上级批转的相关文件,应该及时地将其转送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将重点督办的案件进行移送交办处理。在具体的处理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做好调查、办理、恢复和办结的系统化流程的规范操作,从而在全部的价格举报处理工作完成以后,实现价格举报工作处理的最后归档。
三、强调新时期价格举报源头调查,鉴别价格举报事件真伪
举报人举报价格存在违法行为的现象后,应该向物价局工作人员提供充足的资料。其中包括被举报人的名称、居住地址,以及被举报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事实及其有力的证据。同时,对于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该提供个人的联系方式,接受相关部门的信息审查。在受理活动中,如果价格违法行为十分清楚,我们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从而根据相应的证据作出予以受理的相关工作。对于受理的举报,应该详细填写举报的记录表格,并且对举报的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在上呈批准执行中,举报中心应该在三天之内提出拟办意见,并且报请给上级审查批准的相关工作。对于比较紧急的举报案件,应该对其进行紧急的办理工作,从而体现呈报批准工作的专业性。最后,在价格举报活动中,举报中心的人员应该将价格举报件按照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及时地移动到检查部门从而进行检查和最终案件办理。
四、结束语
价格举报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中,细节决定成败,在办理活动中,检查部门按照上级的批示直接说你的举报案件,应该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如果举报情况比较复杂的,经过上级批准之后,最长的不得超过两个月。最后,工作人员应该对价格举报工作进行认真归档处理,在案件结案的5日之内,检查部门应该将处理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报请上级审阅。并且在举报中心进行全面的信息通知,并且将有关资料做好整理归档。在举报案件办理完结之后,举报人要求有答复的案件,应该保留联系方式,并给在举报中心案件完结之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将办理结果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告知给举报人。总之,把价格举报工作做细做实,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商家甚至政府机构的信誉。做好这一工作,不但可以维护好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更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建设。
参考文献:
[1]加强价格监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价格举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J].中国经贸导刊,2014(09).
[2]宋小明.秭归县物价局2013年价格举报受理及分析[J].中国经贸导刊,2014(09).
[3]李盛霖.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的几点要求[J].宏观经济管理,2004(07).
[4]李盛霖.坚持执政为民宗旨开创价格举报工作新局面[J].中国经贸导刊,2004(13).
[5]宋益华.我国价格举报工作的现状及改进措施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6.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