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问责程序中信息公开机制的建构
2016-05-30胡洪彬
廉政文化研究 2016年3期
胡洪彬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避免廉政问责程序运作中极易出现的偏差性、滞后性和形式主义的危机,则问责信息就必须做到科学和有序地公开。廉政问责程序中的信息公开具有法理、制度和现实层面的多重依据。问责主体在廉政问责程序中,应推进有关廉政责任巡查、廉政责任归属、廉政責任追究和廉政问责最终落实等方面信息的全面公开。为确保廉政问责信息的有效公开,当前要通过建构廉政问责程序中的信息审核机制、信息整合机制、信息服务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等途径,推进廉政问责信息的公开走向科学化。唯有通过将廉政问责过程打造成公开问责和透明问责的过程,才能真正带来廉政问责程序运作公信力的切实提升。
(《电子政务》201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