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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事件出版的伦理失序及其危害

2016-05-30何华征

出版科学 2016年4期
关键词:危害

[摘 要] 事件出版是以“事件”发展为中心策划的出版活动。事件出版在伦理上的失序对出版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出版组织的自我进化具有很大的危害。造成事件出版伦理失序的根源是价值通约主义、消费主义和原子个人主义的盛行。矫正事件出版的伦理失序,就要在出版实践中破解“斯密悖论”,将“目的化手段”进行再颠倒,并祛除媒介化生存的迷魅。

[关键词] 事件出版 伦理失序 危害

[中图分类号] G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6) 04-0067-05

[Abstract] Event publishing is a publishing activity center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some “events”. The disorder of event publication in the ethics is harmful to the optimal allocation of publishing resources and the evolution of the publishing organization. The causes of this ethical disorder is the thinking of the commensuration on various value, consumerism and atomic individualism. For correcting event publishing ethical disorder, we must break the “Smith paradox” in the publishing practice, revers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urpose and means, and dispel the charm of human existence in the new media age.

[Key word] Event publishing Ethical disorder Harm

事件出版是指以事件为中心,围绕事件的发生、发展及相关人物等要素而展开的出版实践。“出版”本身可能成为特定历史阶段的“事件”,而“事件”也往往因出版而定格为某种相对固定的存在,成为历史的印记和可供反复检索的文献。“有关数据表明,‘9·11事件发生后出版的有关伊斯兰教和战争的著作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的总和,有关宗教与国际事务的著作从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的平均每年一本上升至2002年以来的平均每年六本,在主要国际关系期刊上发表的有关宗教的论文也从‘9·11事件之前的每年15篇增至之后的每年60篇”[1]。事件出版正成为一种出版新常态,事件跟踪与关联出版方面的纵深发展是新时期出版业的一种发展模式。对事件出版的适当运用能够增进出版效益,发挥出版作为文化组成部分的社会关联性。然而,不当的事件出版则会影响出版秩序的失常、增加出版风险、僵化出版格局、弱化出版的社会功能。

1 事件出版伦理失序的表现

事件出版在伦理上的失序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应景出版导致出版主导功能缺失,应招出版导致出版主体价值缺位,定势出版导致出版供需错配,自在出版导致出版结构僵化。

1.1 应景出版

出版的伦理价值之一在于出版作为社会经济政治的有效互动因素,能够对社会发展动态起到导向作用,为文化潮流的引领作出应有贡献。应景出版恰恰使出版实践丧失这种良序伦理的社会功能。应景出版指的是在社会出现新的事态之际,出版社不研究事件的趋势和性质,盲目策划出版实践。比如,当养生图书成为文化消费的重要需求时,一些不具有相关图书审查能力的出版社盲目跟风,出版了不少在科学上存疑的作品。2010年以张悟本养生书为代表的伪科学图书出版事件中,作者身份失真,作品内容失真,出版方的信誉也由此失真[2]。应景出版成为出版伦理失序的重要原因在于这种出版活动使出版社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时时处于被动地位,不能主动切合社会实际需要发挥自身优势,开发有效出版需求。在事件产生之际或其过程中策划出版实践本质上并不构成伦理失序的自因,此处所谓应景出版仅指出版社盲目跟风而对自身并不擅长的领域进行出版介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成为公益性出版的重要缘由,不妨称为事件公益性出版,即公益性出版行为是跟随着紧急突发事件的发生或者国家政策法规的发布而进行的公益图书出版”[3]。这类公益性出版行为介入,在发挥出版的社会效用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然而,应景出版因“事件”的澄清在时间上具有滞后性而使其在规范性与科学性审查上遭遇困难。可见,应景出版的限制性生成条件,乃是其生产能力的局限,导致其对社会事务的关注应持有收敛的态度。

1.2 应招出版

尽管在面对一般受众的时候,出版组织具有“主体自持”的现代性傲慢,但在面对组织化的权力体系时,出版社就显得毫无主见。应招出版指的是出版社受到权力机构或者利益集团的干预而被动介入事态发展的一种出版行为。这种出版行为本质上是对出版自由的限制,在伦理秩序上则是对出版物受众意愿的强迫。具有公共权力或者占有特殊资源的组织或个人,要求出版社根据其意图对相关事件进行专门性的出版行为,使事态朝着有益于特定利益集团的方向发展,这在文明社会是一种广义“固化”行为:通过出版物的限制性生产和流通,对社会文化结构和思维方式的固化。当然,如同应景出版一样,应招出版并非天然具有反伦理的特性。比如“结合当前热点问题和国家重大研究课题,出版多种类型的专题……抓住重大科研项目和区域性研究课题出版专辑”[4]。这都是有益于技术发展和时代进步的。此处所讲应招出版仅指应对特殊利益集团进行的违背文化规律和社会进步要求的出版实践。比如受雇于房地产开发商,为其虚抬房价造势而故意出版违背经济规律和常识的地产经济作品。这种出版行为使出版社完全丧失价值追求和出版原则。

1.3 定势出版

出版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社会物质经济发展态势的一种反映活动。出版活动应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吸纳新的形式和内容,从而出版组织在实践中理应成为一个具有自我更新能力的组织系统。出版组织的自我进化乃是时代赋予出版社的使命。定势出版指的是出版社失去自我调适功能,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依然抱残守缺、不思创新。在事件出版的过程中,出版社仅仅停留在对事件本身的报道或者停留在传统纸质传媒的出版方面,就是定势出版的表现之一。而在事件出版的传播方面,过度使用炒作的手法也会使出版定势成为其在市场竞争中的掣肘。“当一家出版社炒作成为惯性,运作事件炉火纯青到大家对它审美疲劳,甚至对公司本身产生厌恶感,那就不妙了”[5]。定势出版曾经为出版企业获得独特的品牌价值作出过一定的贡献,在传统媒介时代,出版方式和出版内容的相对固定能够增加其在出版领域的专业性和比较优势。但随着新的媒介不断发展,尤其是人们阅读习惯和获取信息的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定势出版显然已经变成一种陈旧的出版行为,它使出版供需双方出现结构性错位。

1.4 自在出版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是自在和他在的统一。必然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价值和需求,具有不同于社会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差异性,这是事物存在的根据,是事物的自在性;同时,任何事物都不是原子化存在的个体,必然与周围环境和事物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对于环境和其他事物而言,任何组织和个人又获得一种他在性。自在出版指的是出版社与其他行业和组织缺少“功能性融合”,产业之间的隔离达到不可弥合的状态。2009年出现了四家出版社同时推出《天使,望故乡》各自译本的撞车事件[6],暴露了出版界选题的混乱问题。这正是自在出版所造成的结果,出版系统缺乏错位竞争意识和横向联络。而出版业与其他行业和组织的联合与融通就更加稀少了,出版行为单一、出版组织跨界融合的能力不足,衍生产品生产能力严重滞后,这使其在事件出版方面不能融入事件本身所辖领域。比如体育赛事出版,出版社在体育文化、体育事迹、体育人物、体育产业等相关领域的出版介入和产业融合有限,在出版过程中时时处于旁观者的立场,不能获得深度出版开发。

2 事件出版伦理失序的根源

事件出版伦理失序使其不能获得出版正当和出版正义。造成事件出版伦理失序的根源,一般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得到说明:资本逻辑占统治地位的市场经济导致的价值通约主义;媒介发展形成的表面化展演;文化价值观念变迁生成的原子主义价值观念。它们分别是事件出版伦理失序的经济根源、技术根源和文化根源。

2.1 价值通约主义

事件出版在伦理上导致应景性价值缺失,为了追求出版的实效性与时代性而放弃对出版主体价值的追求。在应招性出版中,出版实践的综合性价值被片面化为经济价值或权力效应(而权力无非是由于其对稀缺资源的占有而享有对人或物的支配权)。可见,事件出版伦理失序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资本为获得剩余价值而展开自身的逻辑征服了一切人类实践活动,使出版行为服从和服务于资本的增值需求。“‘商品一货币一资本的拜物逻辑、攫取剩余价值所遵循的价值通约主义乃是服从于自我无限增值的资本逻辑”[7]。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的时代,资本逻辑已取得了支配整个社会行为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出版价值被通约为经济价值和对文化权力的觊觎,为此,事件出版在逐利过程中放弃了对出版行为的其他价值的追求。事件出版从而降格为一种纯粹的物质性活动。

2.2 过度媒介化展演

新型媒介不断产生,新媒体技术被广泛运用,移动传媒终端的普及加速了人们的媒介化生存。在全媒体生活世界,呈现是一种重要的社交活动,也是确证自我生存的根据。通过媒介化景观设计而达到对人生的筹划,无论是人的成长、日常行为还是文化消费,通通转变为一种景观展示。媒介化展演标识当代人一种相互攀比的媒介印象,并将这种印象公约为时代标签。事件出版意欲通过事件而演示生活的乐趣与意味,在事件的生成与发展过程中提升人们的参与性。它在不断追求事件本身的动人之处和吸附能力,希望通过事件而将有限的注意力聚焦在事件出版的产品中。正因为如此,在事件出版的伦理失序中,过度的媒介化展演,使得出版的真正目的被淹没,而出版行为的渲染反而变成出版的目的。法国思想家德波曾经说:“在目前被倒转的景观世界里,使用价值必须被明确显示出来……伪造的生活需要一个伪造的理由。”[8]事件出版失序伦理正在制造一种文化消费主义,由此而放弃了对出版正当性的坚守。

2.3 原子化价值观

现代社会的重要发现是个人价值的发现,近代社会机械唯物主义的哲学思维是对经济文化社会普遍追求个别性和静物化生存状态的反映。在古典经济学中用个人利益最大化来标识,在科学哲学中则用莱布尼兹的单子来形容。个体价值的夸大扩展到社会集体生活当中就是小团体主义和行业(或组织)的本位主义。而在生产与交往实践中,这种原子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就表现为对个别企业、个人利益非常重视,而对价值链创造、产业间的融合、协同创新和利益共享缺乏动力。事件出版走向价值单一化甚至出现结构性失调,正是因为出版企业将自身确定为某种原子化的存在。原子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使出版社从社会系统中剥离开来,从有机价值链生产中抽身出来,向单一价值索要量的积累。定势出版和自在出版就是这种价值观念作祟的结果。

3 事件出版伦理失序的危害

事件出版伦理失序固有的一般性原因不能终止其产生的负向效应,这种负面效应的主要表现在于:其一是使出版资源错配,出版供需出现结构性紊乱;其二是出版组织单向度发展,组织自我进化能力衰微。

3.1 出版资源配置错位

目前出版产业存在的供需错配现象比较常见。一方面,出版物积压,出版物库存量巨大;另一方面,文化消费品种单调,消费者在出版物市场难以觅得精品图书。或许正如鲍德里亚所言:“必须抛弃那种认为在我们的社会里所有物质的(以及文化的)需求都会很容易得到满足的想法,因为这种想法没有考虑任何社会逻辑。”[9]表面繁荣的出版事业并没有使人们的文化消费提升档次和增加营养。出版供需关系出现的错配问题使人们不得不反思出版结构是否合宜,时下热门的供给侧改革正引起出版界的关注。事件出版伦理失序的本质就是出版的生产与需求之间出现沟壑,而这种沟壑并非由一般的管理技能缺失所造成。具有伦理意味的供需脱节往往来自于价值观念体系的畸变和社会利益体系的歧化。应景出版和应招出版不是从消费者视角来谋求出版效益,而是从第三方强势利益主体需要出发来决策出版行为,由此必然造成出版供需错配。

3.2 出版组织僵化不前

组织的自我进化能力是组织系统化和开放性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开放性自组织系统能够与周围环境形成共生关系,并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获得新的功能与属性。出版社自身应该成为一个具有开放性的自组织系统,以便在社会发展中具备自我进化的能力。自在出版和定势出版是出版组织僵化的表现,同时也强化了这种僵化。出版组织自我更新能力的弱化使其在自组织化的进程中变得势单力薄。媒介技术不断取得新的发展,而出版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指令性计划出版走向按市场需求进行出版,出版组织的活力极大提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版社只有跟上技术环境变化的步伐,并在出版形式与出版内容上与时俱进,才能在谋求事件出版的联动效应时,获得组织进化的舆论助力。开放性自组织系统还要求出版社在策划事件出版时要尽可能融入事件当中,融入相关产业当中,获得出版组织发展的“结构力”和“关系力”。

4 事件出版伦理失序的矫正

正如有些研究者指出的,“出版企业要善于制造‘话题和‘事件,通过‘话题、‘事件形成社会热点,方能引爆传播点”[10]。事件对出版而言的重要作用,表现在它既是出版内容的契合点,又是出版形式的契合点,还是出版传播的契合点。事件因出版而留下有形痕迹,出版因事件而具有更为广泛的现实意义。前述事件出版伦理失序的表现及危害,并不能妨碍事件出版作为现实可行的出版策略而得到广泛运用。然而,建立良序伦理的事件出版机制,在当前亦是急迫的。为此,就要破解“斯密悖论”,理顺伦理与经济的关系;祛除媒介迷魅,坚守出版伦理的本真和化解媒介迷局;防止“将手段当成目的”的出版异化,实现出版主体性价值。

4.1 破解“斯密悖论”

在资本化市场经济时代,出版的文化诉求和经济利益诉求同时存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成为出版社发展不可或缺的价值追求。媒体和出版社不能为了逐利而丧失社会责任底线,出版社和媒体应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对有关人类生命安全和文明进步的书籍之出版要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查[11]。这就涉及伦理道德与经济利益之间的和谐问题(和谐也内含着博弈)。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曾宣扬其经济个人主义的原则,认为经济交往的动力来自于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需要,自利是人的本性。他在《道德情操论》中却表达了人的社会道德愿景,认为人是伦理性存在的主体。简单地说,所谓“斯密悖论”指的就是经济利己与道德利他之间的关系。事件出版只有把经济利益的追求与出版组织的文化引领使命结合起来,把弘扬精神文明与获取物质财富结合起来,才能进入良序发展的轨道。当二者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时,应牺牲经济效益而确保社会效益的稳定。这样,从长远看,因为出版品牌的树立,其经济效益亦不会丧失。

4.2 祛除新媒体迷魅

事件出版的真正壮大是在新媒体深度卷入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时候才发生的。新媒体的广泛运用,使传统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迁。尤其是新媒体在超链接上的功能性溢出效应,使人们不断吸附到新媒体的运用当中。一个接一个的界面使网络呈现交互式内生的信息场,网民在信息场中以自我为中心而建立社交圈。事件出版所涉及的“事件”乃是进入到“社交圈”的行为或活动(及其结果)。个体消费者对事件的关注具有排他性——这是信息丰裕社会注意力稀缺造成的。为了夺取注意力,出版组织极尽所能引诱消费者的关注[12]。将事件扩散和夸大乃是确定事件意义大小的手段。事件出版一旦陷入这种新媒体的自我展演逻辑,就会将事件当成出版价值的核心价值。而对出版在文化系统中主导性功能的盲视,使媒介化展演占据出版的要义。祛除这种“呈现就是生存”的媒介迷魅,就能回归到对出版的本真价值和对事件的出版诱因适当地进行利用。

4.3 颠倒“目的化手段”

如上所述,事件出版的伦理失序在破解“斯密悖论”和祛除媒介化生存迷魅后能够得到冷静的对待。但厘清出版的目的与手段之关系,则是事件出版回归有序状态,进入良序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比如,1990年代以来,日本国内出版了许多关于南京事件的资料集,有许多是档案,也有很多是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日军官兵的作战日记,还有一些是现存老兵的口述资料[13]。对于日本出版界而言,出版南京大屠杀的相关读物,乃是在事件的社会价值和传播价值上的统一。对事件的过度消费乃是将“事件”当成目的,而作为出版组织,出版优秀读物乃是最为根本的任务。为了实现出版于社会有益、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和文化事业发展的优秀读物,出版社可以借助特定“事件”而实现批量化、系列化出版生产,并针对事件的关注主体而有效调节出版形式和出版物数量,从而达到精准出版。将目的变成手段,出版行为的价值被贬低为事件的推手或介绍者,就会丧失出版的独特价值,从而也使整个出版业陷入 必须依靠其他产业和部门的附属地位。

在企业化改制以后,出版社具有谋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任务。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出版组织通过“事件出版”有效实现出版行为的经济价值;作为文化活动的主体,出版组织通过“事件出版”响应社会文化关注的焦点问题,实现出版行为的文化引领作用。不过,事件出版的失序会使出版行为的此种愿景难以充分体现。为此,了解事件出版在伦理上失序的表现,并探究其发生的内在原因,是预防事件出版可能存在的消极影响的重要措施,也是出版组织适应出版供给侧改革,实现出版物供需关系重构的前置性问题。

注 释

[1]徐以骅.全球化时代的宗教与国际关系[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1(9):4-19

[2]张雨晗.谈孔子文化审美自觉及编辑思想的现实指导意义[J].中国出版,2012(4):62-65

[3]王炎龙,易薇.公益性出版发展探究[J].新闻界,2011(1):78-79

[4]徐书荣,潘静.地学科技期刊策划的专题出版[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2(4):646-650

[5]郑琦.游走在文化与商业之间的“磨铁”[J].中外企业文化,2007(7):27-28

[6]张威,王春.托马斯·沃尔夫在中国的译介与接受[J].外语与外语教学,2012(2):74-77

[7]杨娟.分配正义: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的追问[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4(4):84-89

[8][法]居伊·德波.景观社会[M].王昭凤 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17

[9][法]让·波德里亚著;刘成富,全志钢译.消费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47

[10]卢玲.出版企业官方微博营销策略研究[J].今传媒,2013(2):68-70

[11]顾旭锋,于楼成.养生乱象思考[J].体育文化导刊,2012(2):139-141

[12]何华征.论“新媒体”概念的基本内涵[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103-107

[13]张连红,许书宏.近几年来国内南京大屠杀研究综述[J].江海学刊,2000(5):12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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