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整合利用
2016-05-30顾少敏
顾少敏
摘 要: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依据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江苏实际共同制定《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并于2015年2月27日正式颁布实施。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合利用
一、确权登记归档内容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中指出,承包地确权工作验收时将同步验收承包地确权档案,凡承包地确权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承包地确权工作验收。由此而知承包地确权档案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资料,因此对承包地确权档案的管理必须严格,即必须严格按照《档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和《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对承包地确权进行物权保护,可以真正保护农民利益,为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进行农业补贴和征地补偿等提供法律依据,这些资料的完整归档,对于数据的溯及与跟踪、责任的划分以及开发利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而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摸清農村土地面积底数。以社为单位开展农村土地面积的摸底和清查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和实际测量摸清本村(社)的农村土地面积,并将地块、面积、空间位置、地类、权属清查落实到农户或其他承包方。
(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依据清查核实的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件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完整,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承包地地籍信息。
(三)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登记。依法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面积发生变化的,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经营权转让、互换,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实施变更登记。
二、确权登记档案数据整合
加强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健全登记薄册、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这一系列的整合,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等提供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应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有效,方便群众查询,有利服务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記范围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一种承包方式。其他方式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将“四荒”地、养殖水面等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承包方式。
(一)其他承包方式登记。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承包农村土地的,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开展其他承包方式登记参照家庭承包方式登记的相关程序。
(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根据当事人申请,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1、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2、因承包地被征收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3、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4、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5、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6、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7、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8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9、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三、确权登记档案数字化管理
(一)统一服务利用。各级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实现档案工作与承包地确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验收、同步总结、同步考核,确保承包地确权档案达到“内容真实、信息完整、整理规范、安全保管”的目标要求。
(二)扎实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通过承包地确权档案,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承包地确权档案登记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从而确认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四、确权登记档案工作的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而深远。为了巩固工作成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资料的收集,切实做好承包地确权档案的归档工作,必须深入农户,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着实落实“地证合一”,防患于未然,确保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高效完成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留好“痕迹”;要密切加强与省、市档案局业务专家进行交流沟通,结合国家、省、市级相关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理方案,切实做好对承包地确权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和移交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档案利用服务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