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纪与法律的关系及其协调
2016-05-30朱德宏
廉政文化研究 2016年4期
朱德宏
党纪具有法规范的一般属性,是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反腐倡廉的重要规则。党纪与法律在调整范围、调整对象、效力层次等方面存在差异,但统一于依宪治国这一核心原则。党纪与法律关系的协调机制应体现以宪治国、以宪执政的精神,实施党纪审查先于法律评价的机制。黨纪责任是组织成员资格型责任,应与行政法律责任分别对待。对于应承担党纪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违纪违法党员,纪检监察机关在对其进行党纪处分后仅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证据和线索,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探索》201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