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和旅游开发条件下的古村落保护探讨
2016-05-30倪佳
倪佳
【摘要】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向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性转折点,通过在古村落进行新农村建设和开发旅游项目,则证明了人们对传统民俗文化和非物质遗产的正确对待,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了农村生活条件,为农民的创新致富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本文也会对新农村建设和旅游开发条件下的古村落保护问题进行详细的探讨。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古村落保护
近年来,我国对农村建设采用了自上而下的开展方式,推出了具有民俗特色的相关乡村旅游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农民的文化生活水平。但是在实际的运作中,由于新农村建设规划不合理、古村落旅游条件过度开发等因素,致使古村落历史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的破坏,因此有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将古村落的保护问题纳入到新农村建设和古村落旅游开发规划中来,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具有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的村落历史文化,为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丰富的条件。
一、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旅游开发的关系
古村落是一种具有独特民俗民风的人居空间,保留了原始的自然风貌和建筑环境,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璀璨地域文化的印记,具有极大的旅游开发价值。目前在我国新农村建设中,有部分古村落已经靠旅游开发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力的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使农民的生活水平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由于古村落开发起步较晚,缺少成熟的开发参照模式,致使在旅游开发过程中遇到一系列难题。首先因为古村落的旅游开发水平有限,大多数还停留在传统的对古居民及实体景观的展示上,无法将那些非物质性的旅游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挖掘,使之不符合当代旅游产品开发的深度标准。其次,古村落开发和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但是现阶段的研究还停留在对古建筑的规划和保护、古村旅游对人们的影响等方面,没有宏观的针对目标。而要想实现古村落的开发与建设,就必须从旅游开发方面着手,选择科学的开发模式,进而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
二、新农村建设中古村落面临的迫切问题
(一)人地关系的矛盾
进入新时期以来,大力发展农村建设、开发古村落旅游项目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及旅游局势在必行的工作趋势,但是还依然存在很多开发难题,尤其是在古村落的人、地关系上,由于古村落人口的增加,而土地使用面积又受到有限的约束,致使人居环境严重恶化,生活质量也大幅度的降低。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其一由于人口居住的压力过大,导致新旧住宅混杂,因为大多数古村落在近年来的房屋修建中,都是外观如火柴盒般的现代建筑,与传统民居相比,缺乏地方特色、外形简单。其二违规建房没有完全的根除,根据相关文物保护法规规定,凡在保护范围内的古建筑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私建,但是很多古村落居民由于自身素质偏低,再加上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村民具体的房屋建设问题得不到妥善的处理和解决,致使很多居民在受保护区域内乱建房屋,甚至出现多栋建设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古村落原始的自然风貌。
(二)生活方式的差异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提升,很多村落居民都选择了常年在外务工的生活方式,由于与外界的生活环境接触较多,导致对本村落生活方式不适应,搬离以往居住的村落,迁移到城镇的居民较多,致使无人居住的房屋增多,甚至部分居民将房屋功能发生变化,改成牛圈、杂物间等设施,降低其维护价值,破坏了原有的自然村落风貌。
(三)资金短缺导致旅游设施的匮乏
目前我国很多古村落的旅游业已经逐渐走向了正轨,但是由于缺少充足的資金,导致旅游设施相对匮乏和落后。部分村落缺少大型的住宿建筑,只能接待少数的游客,根本不能形成旅游规模效应,使其住宿的游客基本都是以个人为单位。村落的参馆卫生条件偏低,有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虽然为游客所展示,但是没有经过开发,无法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档次,对古村落在发展本村特色商品上,极大的降低了开发速度。
三、加强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为了更好的保护古村落的文化遗产,国家及当地政府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并形成严谨的管理机制,将古村落带入到新的发展阶段。加深当地各级政府对古村落的保护开发意识,使其采取科学合理的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制度,对文化遗产实行健全的监测系统,如:预警指标、反应机制等,进而提高对古村落保护和开发的水平。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当地政府部门应联合其它相关单位,大力宣传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扩大融资渠道,尽早建立中央与地方政府投资、个人投资与捐赠等保障体系。调动社会各种投资力量。以多层次、多角度的筹措方式进行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资金的管理,将村落与旅游开发有机的结合起来,创建以村落养村落的有效运作机制。
(三)科学规划
由于古村落所涉及的因素较多,如:自然、社会、经济、历史等因素,所以要做好充分的调研和记录工作,对古村落的文化遗产做好详细的登录名录,并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划,遵循自然生态与可持续发展原则,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古村保护工作的核心理念,进而完成古村保护和开发的长远目标。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古村落是历史留下的文化产物,具有很高的开发和建设价值,因此在对其进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要重视对其文化遗产的保护,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去约束那些违法乱建行为,积极的调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对古村落开发的投入资金,使其在保护的基础上谋求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建立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