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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货币化模式实证研究

2016-05-30刘钿

决策与信息·中旬刊 2016年8期
关键词:技术转移

刘钿

【摘要】目前专利货币化常用的形式有专利交易平台、专利诉讼、技术转移办公室、专利资产的证券化。本文分别介绍了上述四种专利货币化模式以及相应的实证案例分析,并结合我国实际,就我国专利货币化发展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初步探析。

【关键词】专利货币化;专利证券化;技术转移

一、引言

新竞争格局下,发展中国家一方面通过技术转移的方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另一方面积极自主研发,迅速积累专利。即便如此,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的专利带来的收入增长十分有限。为了将专利从企业库存变为可产生收益的商品,就离不开对专利货币化探讨。

二、专利货币化模式研究

专利货币化的模式有多种,不同货币化方式对市场、参与者和规则制度等要求不同,目前专利货币化常用形式有专利交易平台、专利诉讼、技术转移办公室、专利证券化。

(一)专利交易平台

目前全球专利交易市场一个普遍现象是“买专利难,卖专利难”。各国尝试建立专利交易平台来解决专利交易难题。如2013年,美国芝加哥上市的知识产权金融交易所(IPXI)为专利交易建立一个交流平台,并创建了标准单位许可权合同,使专利权人以平等的方式向各利益群体许可技术。在交易中,IPXI充当市场监视和执法机构的角色。但该平台于2015年因“无法获得足够意愿的人充分合作”而宣布失败告终,其失败主要原因是IPXI平台一直试图克服使用诉讼的商业模式,而潜在受让意向方却更愿意通过诉讼而不是合作来达到目的。

IPXI的关闭并非意味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不可行。相反,专利交易平台已成为我国专利市场的主要服务机构和平台。但需注意的是,专利有效市场需依赖于足够的参与程度,而交易的非透明性和过去我国在法律制度上表现不足,导致权利人不愿意参与其中,可见在加强交易制度、促进交易的安全性方面,我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二)专利诉讼

通过诉讼来进行专利货币化一直是颇具争议的一种方式。仅软件行业,因非专利实施主体(NPEs)的诉讼,在过去二十年资本市场估计损失了5000亿美元。美国RPX公司的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美国受NPE骚扰的公司为5349家,占2015年专利诉讼案件的近70%。面对NPE队伍的日益庞大,专利诉讼数量大幅增加,不少国家的政府和企业都如临大敌。

针对NPE可能带来的威胁,各国都采取了相应的手段加以防范,如建立更严格的诉讼制度。NPEs也纷纷开始商业模式转型。高智公司对公司诉讼相关业务进行裁员,并设立了针对公司自身研究的发明科学基金,用于购买外界专利的投资基金和专注于寻找和培养发明者创新想法的发明开发基金。另外一些NPEs由过去积极诉讼模式转变为防御型专利保险提供商,如专利收购组织AST联盟通过并购从外部获取专利,并建立专利资源库,当其成员受到专利诉讼威胁时,利用其专利资源减小或者消除威胁。

虽然各国NPEs在争议与防范中谋求发展,未来前景充满未知,但是NPEs的成长经验值得国内学习与借鉴。我国应开展一些探索性的专利商用化运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专利运营模式,让国内企业有了更多的选择。

(三)专利证券化

专利证券化是通过设立一个独立的专业商业信托机构来连接知识产权的权益人和投资者,专注于资金募集和债券出售。这种方式可以让投资人直接投资看好的技术,而不必过于担心发起人的经营状况,从而弥补了市场不确定性的不足,因此证券化金融服务市场受到了相当大的关注。目前,证券化的专利大部分与制药相关,比如,专利证券化的第一个案例是2000年耶鲁大学“Zerit艾滋病药物”专利通过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被授权给Bristol Myers Squibb公司,分三次发行了1.15亿美元的债券和股票,是专利證券化中里程碑式的交易。

专利证券化的案例高度集中在美国,这与其成熟的金融市场有关。对中国而言,专利证券化处于起步阶段,具有巨大的潜力。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国内专利申请量逐年递增带来的经济产出转化压力,以及专利证券化自身优势使得企业愿意聚集专利权来获得资金,降低投资者与单一专利相关的风险。但是知识产权货币化和证券市场发展不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我国专利证券化道路充满挑战。因此,我国初期可采用政府主导型的证券化模式,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对专利证券化模式深入探索,逐步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培育市场导向型证券化模式。

(四)技术转移办公室

技术转移办公室(TTOs)在支持专利货币化和促进知识溢出中起到了重要支持作用。许多发展中国家建立了TTOs来提供金融和法律的支持。

最成功的技术转移办公室案例是台湾的工业技术研究院(工研院),其在TTOs利用知识产权增加收入中扮演重要角色。工研院将所有专利分成三个等级:A(利用潜力高)、B(防御型),C(低价值),将专利明确的划分后进行专利战略部署,并协助公司之间进行专利聚合形成专利池。1990年,工研院与台湾TFT-LCD协会及其子公司结盟,汇集了超过200项关于平板显示器的专利组合,让日本和韩国的竞争对手的进入形成了巨大障碍,很晚才进入台湾市场。通过与这些竞争对手联盟建立专利池,促进交叉授权,工研院成为台湾发展暴利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结论

货币化的方式各有其特点和成功/失败案例,我国在进行专利货币化时应积极吸收他人成功经验,总结失败教训,根据不同情况创新地对专利货币化方式选择或组合使用,让我国知识产权成为真正创收的资产。

参考文献

[1]张宏宇.美日知识产权证券化及对我国的启示.消费导刊,2008年14期.

[2]李金祥.我国专利市场现状及发展方向分析.中国发明与专利,2011年9期.

[3]李筱璇.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IPXI停运原因探析.决策参考,201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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