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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维度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建议

2016-05-26陈宏宇杨雨桐

北方经贸 2016年3期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老龄化

陈宏宇 杨雨桐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的重要税种之一。基于人口维度,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人口增速放缓及其带来的住房、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借鉴国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设计,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建议。

关键词:老龄化;二胎政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3-0069-02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1.定额扣除。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扣除标准为每月3500元。

2定额和定率相结合扣除。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若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减除20%的费用。

3. 以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扣除。适用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扣减财产原值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税所得。

4. 不减除费用。利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不减除费用。

(二)现行扣除标准的缺点

我国现行费用扣除标准采用“一刀切”的模式,有失税收的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我国当前正在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是“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楼继伟部长表示,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以体现税收公平。

二、基于人口维度分析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一)老龄化问题

我国老龄化有着增速快、未富先老、经济发达地区率先进入老龄化等特点,由此也呈现出一系列社会问题:社会养老压力加大、老人收入水平较低、传统养老方式面临挑战和医疗保险覆盖率低等问题,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呼之欲出。

(二)二胎政策

2015年10月,国家为调整人口结构,全面放开二胎。当前,年轻人抚养孩子的压力越来越大,为了充分配合国家二胎政策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有效实施,我国应该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方面进行配合。

(三)基于人口结构的住房压力

当前,我国25岁至40岁的年轻人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住房压力。一方面,住房积压,而在老龄化的情况下,老人留下的住房将越来越多,进一步恶化商品房库存;另一方面,商品房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但政府依旧希望房地产业能够继续拉动经济。因此,完善相关税收费用扣除标准鼓励年轻人购房,具有重要意义。

三、外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借鉴

(一)养老方面

1.美国对65岁以上老人有更多的费用扣除照顾。允许其在一般标准的税收费用扣除基础之上多扣除1000美元,若丧偶情况下的65岁以上老人允许多扣除1250美元。发达国家比中国更早地进入老龄化阶段,制定的政策也更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和公平原则。

2.日本个人所得税属于混合课税制。在面临严重的老龄化问题的情况下,其在税收费用扣除制度设计方面也多处提及对老人的照顾。日本针对特定亲属抚养、赡养费用扣除制度进行了特殊规定。1972年创设了双亲老人抚养扣除制度,70岁以上的共同居住或者异地居住但需寄生活补贴费的父母或岳父母,都能享受抚养扣除制度。如果被抚养者是残疾人或残疾老人,还能享受残疾人或老年人的增加扣除制度。所有这些扣除都必须通过申请和审批手续。

3.每一个英国居民都能享有减免税的权利,个人免税数额与年龄和调整后净收入有很大关系。一般情况下,年龄在65-74岁之间且调整后净收入在24000英镑以下的可以享受9940英镑的个人减免;年龄在75岁以上且调整后净收入在24000英镑以下的可以享受10090英镑的减免。如果年龄大于65岁且调整后净收入在24000-100000英镑之间,超过24000英镑那一部分的免税额将减少一半,直至免税额减到基本免税额为止。如果调整后净收入超过100000英镑,超过部分的免税额将减为一半,直到免税额减为0,这一条规定不受年龄的限制。但是如果没有英国国籍的人或特殊汇款则不能申报个人免税额。

(二)抚养子女方面

1.英国实施子女税收抵免。一个家庭有至少一个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者一个16-18岁但仍在读书的孩子,就有资格享受子女税收抵免:双职工并有一个1岁以下的孩子的家庭为545英镑,一个孩子为2085英镑,身患残疾的孩子可抵免2540英镑,严重残疾的则为1020英镑。

2.美国采用分段扣减免征额的方法。除了纳税人本人,其所有符合要求的被抚养人和被赡养人每人每年都能够享受一定额度的扣除额,即一对夫妇抚养一个孩子并赡养一位老人,就可以合并申报纳税享受四份免征额。同时,美国还有其他的税收优惠也体现了子女的税收照顾:一是符合规定的奖学金可以不予计列,二是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未被报销的、超过调整后毛所得的 7.5%的部分可以进行分享扣除,三是教育贷款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税法典第221条认可纳税人为自己、配偶和抚养的人的高等教育贷款的利息扣除,设置最高扣除限额。

3.日本的子女抚养费用扣。除根据被抚养子女年龄计算,每人每年扣除额度为:16 周岁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子女为38万日元;16 岁到 23 岁在高中或大学阶段为63 万日元。另外残疾人可以享受增加扣除制度政策。同时,在社会保险费扣除方面,独身、夫妇、夫妇加一个孩子、夫妇加两个孩子的扣除额依次增加,体现了日本对有子女家庭的照顾。

(三)住房方面

1.美国税法规定,纳税人两套住房以内的房屋按揭贷款利息可以扣除。个人利息扣除分为购买性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权益贷款利息两个部分。其中住房购买性贷款不超过100万美元可重复使用;住房权益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美元或该住房的市场价值与购买性住房贷款总额的差额,可用于购买第二套住房和其他任何商品。

2.欧盟许多成员国对自住住房抵押贷款的利息支出允许部分或全部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在荷兰,利息扣除限于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的自住住宅的新抵押贷款,且可以享受此项扣除的纳税人要求适用的最高所得税率为38%。芬兰刚刚规定的抵押贷款利息扣除比例为从2018年开始实行的50%。

四、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建议

(一)基于人口老龄化现状的建议

1.按收入情况扣除。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大部分属于退休老人,我国规定退休金可以免税。对于返聘或还有其他收入的老人的其他收入所得,应当将其所有收入进行加总,总额在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扣除的基础上,允许一个定额的附加费用扣除。随着收入的增高,附加费用的扣除减少,直至为0。

2.赡养费用扣除。个税扣除应横向考虑到收入相同的家庭赡养老人的压力不同,按照家庭赡养人和被赡养人数量的比例关系及年轻人婚配情况,以促进公平为前提,细化费用扣除标准。

3.医疗费用扣除。在针对老人的医疗费用扣除方面,首先考虑老人年龄,将60-70岁、70-80岁、80岁以上老人进行划分,细化扣除标准;其次,在同等条件下对患有癌症等重大疾病,急性、慢性疾病和其他情况的老人按照健康状况进行合理划分,减轻赡养压力。

4.保险费用扣除。有些老人除了社会保险养老金外还有一部分商业保险养老金,对于商业保险每月所返还的养老金应进行一定限额的扣除,以便于我国老人养老,减轻年轻人赡养老人的负担。

(二)基于全面二胎政策的建议

1.产前费用扣除。对孕前、孕期的营养费,产前的检查费和住院生产费等费用制定定额标准,在上户口时进行纳税扣除申报。因为生育保险包含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待遇,可以支付产前费用,所以建议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不进行产前费用扣除。为了支持全面二胎政策,当父母生育第二个孩子时,允许其对产前费用进行超额扣除,进一步降低抚养成本。

2.抚养费用扣除。结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需要综合、细化地考虑不同年龄阶段(学龄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与义务教育后阶段)的抚养负担,进行基本扣除与附加扣除,其中基本扣除是由政府在调查基本抚养费用的基础上设计定额,附加扣除则考虑到不同年龄阶段抚养负担不同而设计,同时对于二胎家庭进行超额扣除。第一,学龄前阶段(0-7岁):此阶段的费用扣除包括基本扣除与附加扣除,基本扣除针对子女的必要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的奶粉、衣物、尿布等必需品;附加扣除针对孩子上托儿所、幼儿园的托管费或学费、食宿费用等,由于当前学龄前教育花费逐年增长,且公立幼儿园与私立幼儿园费用差距较大,所以建议对上公立幼儿园与私立幼儿园的子女设计差别定额,避免产生扭曲效应;第二,义务教育阶段(7-16岁):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在此阶段只需缴纳书费,减轻了教育负担,所以建议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只进行基本扣除,不进行附加扣除;第三,义务教育后阶段(16-23岁):当前我国父母在子女高等教育阶段负担较重,所以建议对此阶段进行基本扣除与附加扣除,附加扣除由政府对子女的学费、食宿费等进行核定,设计扣除定额。

3.保险费用扣除。针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进行附加扣除,设计梯度扣除模式,二胎家庭的保险费用扣除比率高于独生子女家庭的扣除比率。

(三)基于人口结构问题导致住房压力的建议

1.房贷利息费用扣除。我国应参考国外经验,对2套以内(含2套)生活必要住房的贷款利息予以扣除,以鼓励房地产消费,达到去库存化和拉动经济的目的;另一方面,对于拥有多套房产者应全部拒绝给予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防止其扰乱房地产市场。

2.房屋租赁费用扣除。我国当前租房的比例不占少数,因此对房屋租赁费用进行扣除很有必要。目前我国规定,房屋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政府可以允许租赁期超过6个月的租房者根据其租金按照一定比率进行费用扣除,由租房者提供双方租赁合同的正本和复印件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防止虚假报税。

3.房屋室内装修费用扣除。房屋室内装修是买房者购买住房后入住的必须条件,考虑到全国各地的房价差异,笔者建议采用“一标准一限度”方式进行费用扣除,即纳税人按照装修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款的5%,防止因为税收优惠而带来的过度装修。

老龄化加剧与人口增速下降是我国人口方面的基本国情,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这一阶段。本文基于人口维度提出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建议,希望能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优化人口结构。

参考文献:

[1] 高 珊.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点及对我国改革的借鉴意义[J].他山石,2013(3):273-277.

[2] 孔志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经济研究导刊,2011(30).

[3] (美)哈维.罗森.财政学(第八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4] Stephen Uts. Federal Income Tax [M]. New York: Wolters Kluwer,2013:271-273.

[5] Chen J,Dai D,Pu M,Hou W,Feng Q. The trend of the Gini coefficient of China[R].BWPI WorkingPaper 109,University of Manchester,2010.

[责任编辑:方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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