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管婚丧嫁娶:权力任性还是无奈之举
2016-05-25韩丙锐
韩丙锐
对于红头文件管婚丧嫁娶,不能只见“地上草”不见“草下根”。“法无禁止皆可为”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和社会共识,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金阳县用强制性手段来约束婚丧嫁娶的民俗,会有政府不守权力边界的越俎代庖之嫌。
【城·事】
凉山州金阳县出台了一个让外界深感惊讶的红头文件,即《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试行)》,该文件出台了10条刚性规定,比如:婚嫁礼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丧葬活动中亲属一方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包括普通群众都得遵照执行。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名不见经传的凉山州金阳县瞬间成为舆论的“台风眼”。
【解剖】
红头文件“任性四宗罪”
金阳县的做法是否存在不妥?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用政府红头文件治理礼金,是在用行政命令的“硬手段”约束风俗的“软文化”,放纵了权力的“任性”。“红头文件”作为政府部门下达行政命令的主要载体,其规范性和严肃性毋庸置疑。而用强制性的手段来约束婚丧嫁娶的民俗,就会有政府不守权力边界的越俎代庖之嫌。“法无禁止皆可为”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和社会共识,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金阳县的行为显得尤为扎眼。
其次,实施对象包涵普通群众。民众宴请事宜本属私权范畴,属于“我的家事我做主”,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干涉。政府发布文件限制婚丧礼金,如果只是针对党员干部,并无不妥,但普通群众囊括其中,这无疑与依法治国的原则相悖。更何况据相关媒体报道,金阳县还规定了处罚办法,对于违反规定的村民将取消其享受惠民政策的资格,此举更是让权力越了位。
再者,标准无依无据。花费不超6万元、用车不超6辆、杀猪不超10头,这些标准背后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不是更多或更少?又该由谁来监督、如何监督到位?既然量化了标准,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能像某地出台按苍蝇个数来衡量公共厕所的卫生标准一样,看似明确了标准,但因为不具备操作性又难以考核,最后沦为“政策盆景”。
四是红头文件管婚丧嫁娶难以标本兼治。积淀已久的风俗不会因为一纸红头文件就瞬间发生彻底改变,可能酒宴转移到“地下”,礼金的方式可能改头换面,甚至可能让民众产生抵触的心理,“贵州毕节基层干部阻止村民大办酒席被打”的新闻便是佐证。这无疑极大消解了政府的公信力,不利于今后政府政令畅通,官民和谐。如果只是一阵风,过后“涛声依旧”,“史上最严”最终只会沦为“纸上最严”。
【深度】
先天不足与急于求成
这种任性的“红头文件”并非金阳首创。《贵州凤冈发文禁“复婚再婚”民众办酒席》、四川省通江县政府发文规范群众办酒宴要求“满70岁才准操办寿宴”……不难发现这些红头文件出台地方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打开金阳县的政府网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扶贫攻坚在金阳”。而通江县所属的巴中市2015年的人均GDP全省排名垫底。
政府出台这样“红头文件”有其现实原因。对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主官,一方面是不太多的收入和家底,另一方面是铺张浪费的高额礼金“浮夸风”,如何平衡?
据媒体报道,当地一些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每年用于宴请活动的开支平均约为4000-10000元,有的家庭年均随礼金额高达2万-3万元,少数甚至高达5万-6万元;乡村群众开支约为2000-5000元,让广大干部群众不堪重负、苦不堪言。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手起刀落”出台这样的“刚性”规定,确实可以理解。同时,如此“刚性”规定确实能在短期内起到规范社风、民风的作用。
因此,对于红头文件管婚丧嫁娶不能只见“地上草”不见“草下根”。
从历史文化角度来说,中国文明积淀了丰厚而多元的文化传统,每家每户都会经历的婚丧嫁娶文化也因地域不同而多态,但这些风俗都有一个相同点——“随份子”。婚丧嫁娶出份子钱是陋习吗?
一位社会学家指出,份子钱的起源与农耕文化密切相关。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物质水平不断提高的当下,淳朴的“份子钱”正逐渐变成一种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相互攀比的不良风气。
诚然,用红头文件给婚丧嫁娶戴上“紧箍咒”有着现实及历史原因。但是,问题的肯綮仍在当地政府。法治思维的欠缺使得一些地方官员依然在用抓经济建设的方法来抓精神文明,认为通过出台文件、量化考核标准、狠抓问责等行政手段就可以彻底解决地方民风民俗的问题,一劳永逸。他们忽略了精神文明的特殊性,硬性的约束只是起到短暂作用,最后只会“春风吹又生”。
而贫困地区的主政者,面对本地经济的薄弱家底,深感不良风气让许多群众不堪重负,于是“拍脑袋”发文件,希望短期内出成效,这本就折射出懒政的政绩观。
【对策】
移风易俗不可用蛮力
如何让政府的权力在合法的边界中行使,同时又能引导社会风气,两者之间如何并行不悖、相得益彰?
一是以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政府可以出台相关规定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的转变。“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党员干部的举动在一个地方如同风向标,在民众中能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比如,一些地方进行殡葬改革,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当民众看到党员干部主动迁坟,自己心中也信服。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比“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更有说服力。
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此类红头文件的笑话不是第一个,也可能不是最后一个。文件的出台不能变成地方主官“任性的工具”。要把权力装到法律的笼子中,就需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特别是出台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时,要多听取民意、多纳良言,才能为民出良策,才能体现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民主性。
三是树立“久久为功”的政绩观。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没有“包治百病”且“药到病除”的灵丹妙药。易俗去猛虎,化人似驯鸥。一个地方的民风民俗是很多年积淀形成的共同价值遵循和价值准则,并非一份文件就变天。地方主官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气度,“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积极倡导简朴、节俭的民风,以宣传、教育、示范等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只有把宣传教育做到润物细无声,才能使公序良俗深入人心。
四是确立好标杆让群众参与其中。过去对于民风民俗的引导更多的是“不能做什么”,但大家却不知道“该做什么”。而在群众中确立好标杆和榜样能够让好风气蔚然成风。例如,召开村民大会,订立村规民约,评选以俭为荣的“文明先进”和“文明家庭”等。
(作者单位:肥西县畜牧水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