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动态
2016-05-24
法治动态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警务处党支部赴乡村开展“两学一做”互动交流活动
本刊讯(通讯员/陈华锋 尹文虎)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石井镇回龙村地处湘中腹地,涟水蜿蜒穿行,风景美丽,气候宜人,现有居民400余户、人口1100多名。该村交通闭塞,经济基础薄弱,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2010年以来,在娄星区人民检察院的挂钩帮扶下,经多方筹措资金,新修水泥道路,新建活动中心,大力发展养殖业,积极拓展增收途径,乡村面貌显著改善,村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
6月7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警务处党支部与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院领导一道,前往娄星区石井镇回龙村开展“两学一做”互动交流活动,通过走访困难党员、察看乡村变化、聆听党员故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活动中,警务处一行冒着酷暑,带着大米和茶油,前往谢省林等三名困难老党员家中,进行看望慰问,宣扬党和国家的扶贫惠农政策,让困难党员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随后,实地察看该村杨梅产业基地、乡村道路硬化美化、便民服务场所建设等情况,现场感受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巨大变化。
最后,警务处一行和娄星区检察院王理丽检察长等人,与回龙村党支部“一班人”齐聚一堂,面对面交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进展情况和有益经验,聆听与会同志介绍“娄星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放灿六年如一日,积极为该村帮难解困”、“回龙村党支部书记邹龙江不恋百万年薪、心系家乡群众”、“回龙村已有61年党龄的老党员谢省林身患疾病,乐观处世,不给组织添麻烦”等感人事迹。
活动结束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警务处胡黎明处长指出:通过组织这次形象直观、生动感人的学习交流活动,大家更加全面地熟悉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更加深刻地领悟了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人生价值所在,更加自觉地强化了“见贤思齐”的党性意识,切实在净化灵魂、升华党性、激发动力上收到理想效果。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为560余名村书记上职务犯罪预防课
此次职务犯罪预防课是该市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内容之一。培训课上,检察干警结合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和近年来该院办理的村干部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对村干部犯罪现状、特点、产生原因、不利后果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抵御诱惑、预防犯罪给出了意见建议,提醒村干部绷紧“廉洁之弦”,当好党和政府的代言人,做好人民的公仆,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讲课获得了村干部的一致好评,他们纷纷表示,课程深入浅出、语言通俗易懂、事例生动鲜活,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一定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把金钱关、权力关、人情关,做一名让领导满意、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据悉,该院高度重视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已连续三年选派优秀干警为村干部授课。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以“世界上没有绝望的处境”为主题的感恩励志教育活动
本刊讯(记者/张严方 通讯员/张群英) 为了进一步深化服刑人员社会帮教工作,加强对服刑人员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增强失足少年的感恩意识和改造信心,激发其改造斗志,树立正确的改造观、价值观和人生观,2016年6月7日,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组织全所服刑人员开展以“世界上没有绝望的处境”为主题的感恩励志教育活动,本次活动邀请了中国公益事业形象大使、中国教育发展联盟副主席黄友先生为主讲嘉宾,副所长李仲林参加了此次活动。
黄友以感恩励志为主题,以其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和感人至深的创业故事为素材,讲述了身残志坚的经历和成功经验,用朴实而感人的言语、真实而生动的故事,激情演绎了“世界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帮助服刑人员树立感恩社会之心、自强不息之心、积极进取之心,增强其自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以感恩之心树立改造目标,以励志之举坚定改造信念。会后,黄友为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赠送其励志书籍《世界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对黄友先生的演讲给予高度认可,特聘黄友先生为励志教育专家顾问。
感恩励志教育,既是服刑人员思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刑人员改造道路上不可缺少的阳光雨露。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有效地引导服刑人员反思过去、直面现在、规划将来,激发改造热情,使其正确面对人生的逆境与挫折,积极改造,重塑灵魂,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达到了思想启发和教育改造的目的。
四川省女子戒毒所携手崇州妇联共筑禁毒防线
本刊讯(通讯员/熊玉竹 陈静) 6月22日,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罗濰与崇州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胡香君在崇州市禁毒大队民警的见证下共同签署了禁毒宣传教育战略合作协议。此次协议以深化基层禁毒宣传帮教为主题,以青少年预防教育工作为基础,充分利用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在禁毒戒毒工作上的资源优势,崇州市妇联在社会帮扶中的平台优势,强化禁毒预防教育,落实回归帮扶措施,提供就业政策指导,在拓宽禁毒宣传渠道,创新禁毒教育方法,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双方在协议中达成五方面的共识:在崇州市妇女儿童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立省市共建女子禁毒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丰富禁毒宣传的内容和形式;省女所定期向示范点提供禁毒宣传资料、选派优秀民警教师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推进禁毒课堂教育常态化;邀请崇州市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及中小学生到所开展禁毒警示教育活动;崇州市禁毒办、市妇联协调崇州籍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参与戒毒人员帮教工作,落实戒毒回归人员社会帮扶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崇州市妇联向戒毒回归人员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生活必要帮助等。
签字活动仪式上,省女子戒毒所、崇州市妇联、崇州市禁毒委还对毒品形势、青少年拒毒防毒戒毒措施、禁毒宣传方式方法、回归帮扶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探讨。双方希望在提高毒品预防教育的针对性、示范性和实效性上强化合作,扩大毒品预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禁毒意识,为构建无毒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将氨水(质量浓度20%左右)通过雾化喷射系统直接喷入奥斯麦特炉内合适的温度区域(850~1 050 ℃),雾化后的氨将与NOx(NO、NO2等混合物)进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反应。为提高脱硝效率,使氨水反应效率最大化,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在氨水喷入区域没有火焰;②在反应区维持合适的温度范围(850~1 050 ℃);③在反应区域有足够的停留时间(至少0.5 s,900 ℃)。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用好“三盆水”
本刊讯(记者/叶斌 通讯员/宣金祥) “我入党30年来,自己能够走正道、不偏离,守初衷、不变色,严管理、不懈怠,主要得益于咱们法院机关始终坚持用好‘三盆水’。”日前,安徽省天长市法院纪检组长陆军在参加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讨论时说。天长市法院多年来一直坚持“三盆水”理念,加强法院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党性锻炼,打造法院干部铁军:第一盆水用来洗头脑,保持头脑清醒;第二盆水用来洗心灵,保持心灵纯洁;第三盆水用来洗手脚,保持手脚干净。
“这‘三盆水’,不仅能将头脑、心灵、手脚洗得洁净,而且能不断给自己‘充电’、‘加油’,坚定信仰,加强党性,增添不断奋进的动力。”天长市法院院长王凯说。
一盆水勤洗脑,保持头脑清醒。针对现实社会复杂多变的情况和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该市法院始终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党的政治理论,尤其是近年来坚持用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教育大家爱党、信党、跟党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风浪及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不人云亦云、随波逐流。
一盆水勤洗心,保持心灵纯洁。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各种腐朽思想无孔不入的实际,该市法院始终坚持用科学的政治思想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影响干部,将法院系统党员干部的心灵洗得洁净透明,启发大家随时自我反省、自我调节、自我净化,守住思想“闸门”,防止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袭,永葆思想和道德的纯洁。
一盆水勤洗手脚,保持手脚干净。天长市法院定期开展党纪条规和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上好廉政党课,加强纪律约束,划“红线”敲警钟,提醒和要求党员干部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该交的朋友坚决不与之交往,坚持原则不碰底线,道德水准始终保持高境界,坚守共产党人应有的精神高地和浩然正气。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首发“行为保全”禁令
本刊讯(通讯员/崔国栋) 日前,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在一起诉前保全案件中,依照申请人五河县某矿业公司的书面申请,作出了一份“行为保全”民事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王某从事与申请人矿业权开采等有关的一切经营活动。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司法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这是自新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该院做出的第一份关于“行为保全”的民事裁定书——即“行为保全”禁令。“行为保全”禁令为当事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诉讼保障手段,是对我国民事保全制度的完善,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期。
河北滦县交警大队开展“6·21”夜查统一行动
本刊讯(通讯员/董亚辉) 为确保中考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平稳、畅通,6月21日晚,河北滦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了综合整治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128人,警车35辆,检查机动车750余辆次,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余起。通过此次行动,营造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态势,进一步增加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大队对这次行动高度重视,提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行动细节,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分工,要求全警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夜间作战疲惫,坚持持续作战,保持高度警惕,努力扩大战果,借此次整治契机,有效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中考工作营造安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科学部警,严格检测。大队集中优势警力,在城区滦州国际、县医院、武装部等路口设置6个卡点,大队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与民警并肩作战,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对经过卡点的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说情风”,实行“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规范执法,规避风险。大队在查处酒驾过程中,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执法。各中队配备反光锥筒、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既讲究方式方法,又做到严谨取证,确保统一行动扎实稳妥高效开展。
四、现场宣传,当面教育。在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对车辆驾驶人进行现场教育,号召广大司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自觉远离酒驾、超员、超速等危险驾驶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