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长期照护保险的顶层制度设计
2016-05-24□文/米红
□文/米 红
加快长期照护保险的顶层制度设计
□文/米 红
米 红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浙江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执行所长
未来30年是我国人口进入“渐富快老”的快速高龄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供给结构性失衡问题日益凸显,亟需基于有限财政的理念,构建可持续的、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筹资模式及其制度设计。
伴随着我国人口高龄化的是多健康状态(健康、基本健康、不健康能自理和不健康不能自理)的老龄化和长寿化,将给家庭养老带来巨大挑战。在当前我国城乡养老负担日益沉重的背景下,高龄老人的长期照顾和护理的服务缺位现象十分普遍。因此,我国亟需优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科学的社会养老服务筹资模式,以增强高龄老人社会养老服务购买力,保障其享受健康服务的社会权利。
随着我国近年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的快速增长,其基金收入和累计结余额度也在持续增长,为构筑医养结合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给予适度资金支持提供了可能性。
构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支付与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筹资模式,不仅是一种基于制度优化的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转移,还是社会养老服务政策创新的重要契机和推动力,更是提前应对未来我国“渐富快老”的人口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需求大规模上涨的有效措施和必然要求。
建议国务院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组成课题组,在系统研究、论证青岛等城市已有的“医养结合”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综合借鉴和吸取德国、丹麦、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长期照护服务筹资机制的经验教训,基于我国新常态供给侧改革和养老金融创新的视角,构建具有医养结合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支付与个人缴费相融合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该制度如能在“十三五”期间实施,不仅能有效缓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还能提高我国城乡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购买能力,也为应对我国未来30年城乡高龄人口医疗与养老复合型服务需求井喷式的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