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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商知识产权在“互联网+”时代的挑战与发展

2016-05-19张雪婷郑津苗江娜李霖峰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7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互联网+互联网

张雪婷+郑津+苗江娜+李霖峰

X摘要:2015年是电商在知识产权领域快速发展的一年。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旨在促进知识产权的合法应用。“互联网+”这一观点的出现则是开辟了在保护现有的知识产权基础上,促进知识产权新发展的另一重要途径。电商是时下最热、发展最快要保证自身利益不被侵犯的同时,也能保证大量的交易额和自己的特色就需要知识产权来进行保护,因此,本文将结合热点案例对当前我国电商在知识产权领域如何应对‘互联网+的挑战和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电商;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F724;DF52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7-000-01

一、引言

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的行动计划。即将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相融合,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形态。由此,各行各业积极推动产业升级,把线上与线下相融合。但同时,互联网的快速便捷、无国界的传播、传播范围之广等特点也对传统行业的知识产权有所影响。在“2015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京东集团CEO刘强东曾阐述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经济的重要性,尤其是对中国品牌的影响,如果处理不当,产生恶性循环将是不可挽回的,特别是在人们的消费意识上[1]。

二、“互联网+”时代我国电商知识产权的现状

据统计,2012年-2015年上半年我国电子商务投诉数量总体趋于平稳,2015年上半年在电商价格战期间(三八节、418、618等)用户投诉量最高,其中网络售假占13.65%,信息泄露占11.78%[2]。2015年11月在重庆召开的“‘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问题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各地区法院一线法官、高校和企业媒体代表一同就在‘互联网+时代下如何保护和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进行商讨[3]。

三、“互联网+”时代电商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挑战

2015 年上半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7.63 万亿元,同比增长30.4%。其中,B2B 交易额5.8 万亿元,同比增长28.8%。网络零售交易规模1.61 万亿元,同比增长48.7%[1]。这样庞大的交易背后,同样也有巨大的行业挑战,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其一。

电子商务平台的无形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信息在互联网时代无国界、无空间、无时间的交互中成为当今既珍贵又廉价的产品。其中,商标、版权、著作权等为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关注点。例如,在2015年4月的“滴滴打车”和“滴滴”的商标诉讼战(商标侵权案)中,睿驰公司就“滴滴”字样认为小桔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望其停止侵权。由此,在分析电商知识产权的诉讼中,不能单一的只看案件诉讼的出处,还应多方考量综合取证,而这往往是判定的一大难点[4]。

四、“互联网+”时代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随着‘互联网+的概念深入人心,众多学者对其在不同领域的研究也越发的深入。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也如是,曹健认为,应弱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更多的企业放弃自身的知识产权,以实现网络资源的共享 [5]。孙迪、孙易恒则认为需打击侵权,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6]。作者认为,要将知识产权用到实处,就必须软硬兼施,由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完善电商知识产权法,加强执法力度

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不完善,虽然在互联网领域已有专利保护的相应措施,但并不能统筹兼顾。因此,需要政府加强制度的公正性和执行力度。在此,我们可以借鉴电商发展较早的美国和日本的政策制度。美国早在1998年就制定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用来保护数字环境下的版权制度,随后又颁布了《统一电子交易法案》等,为电商知识版权提供了政策性保障。

2.加强企业平台间的合作,共同促进行业内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政府政策的支持和保护下,各平台也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建立一个良好的保护平台。例如,2015年8月,阿里巴巴与苏宁云商的联姻合作,将会对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有了一个新的合作方式。在此之前,阿里巴巴多次就淘宝电商平台涉嫌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被问责,而这只是电商知识产权侵权的常态,因此,为改变现状,各平台推出的处罚方案和问责制度,如果能统一联合共同整治侵权行为,那么将大大的保证了产权人和消费者的利益,由此,这次的联合是否会推进电商知识产权新常态也是备受瞩目的。

3.提供知识创新平台,促进技术的发展

有些学者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弱化需分行业进行区分,以期让更多的用户分享知识产权。但在电子商务领域,快速的发展和大量的成交额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不然将会造成行业的混乱,秩序的破坏。这并不同于软件开源等技术专利的分享,即允许其他开发者可以在共享平台上进行软件开发或性能提升。因此,‘互联网+时代对电商的知识产权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要在占领经济发展先驱的同时也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而政府作为监督者和宏观调控者,要站在大局的角度上把握整体时局,对不同产业进行不同政策制定,鼓励技术创新,为产权人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平台。

参考文献:

[1]新浪财经.(2015年12月5日).刘强东: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让企业进入恶性循环.检索来源:新浪财经:http://finance.sina.com.cn/hy/20151205/122423941010.shtml

[2]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5.9.21).2015上半年电商报告.杭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3]吴晓锋.(2015年11月7日).“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遇难题.检索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http://news.jcrb.com/jxsw/201511/t20151111_1562789.html

[4]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5年6月24日).【法律案例】“滴滴打车”和“嘀嘀”的商标诉讼战.检索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http://www.100ec.cn/detail--6259566.html

[5]曹健.“互联网+”视角下知识产权的弱化保护和发展研究[J].商,2015,18:231.

[6]孙迪,孙易恒.“互联网+”时代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路在何方?[N].中国知识产权报,2015-08-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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