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信息化现状与解决办法
2016-05-19刘荣冰
刘荣冰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整体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推进,审计信息化已成为审计事业发展的必然。目前,大部分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被审计单位已经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同时,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陆续投入使用,大量工程量计算软件的涌现,使得传统的审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审计的发展,审计方式上必然需要借助计算机手段,开展数据式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运用审计信息化缓解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矛盾,成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有效手段,政府投资项目在审计信息化的道路上已经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信息化;问题;办法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7-000-01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简介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是涉及管理、绩效、经营、效益等多方面内容为一体的综合性审计,既涉及财务管理,又涉及工程建设管理,既审查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来源运作,对财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的真实性、合规性作出评价,又要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审计,查找工程建设项目各个管理流程的衔接部位、缺失部位、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及建议并作出评价。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由于是事后审计,已经暴露出了明显的先天不足,针对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额大、控制环节多以及审计力量不足等特点,按照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突出重点的审计思路,根据不同的建设时期,确定不同的审计工作重点,采取适当的审计方法,把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做在项目开始之时,贯穿于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决算等建设全过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已成为今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发展方向。要改变以往传统的审计方法,前移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监督关口,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相结合,需要借助计算机审计。审计机关人员紧缺与审计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就要求审计机关转变审计方式、方法,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优势,实现审计信息化。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1.注重硬件投入,忽略配套建设。随着金审工程的开展,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加大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尤其是硬件的配置不断更新,设备越买越贵,但是设备的利用程度及使用效益不高。高配置没有带来高效益,问题的根源在于部分审计人员没有真正思考怎样在利用现有设备基础上运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开展审计。没有真正把审计信息化建设作为改进审计管理方式方法的前提和基础来抓,结果导致审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在效益低下基础上。
2.计算机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尚不完善。随着审计信息化进程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信息化所处的法律环境也日渐暴露出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滞后的缺陷。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在某些方面无法可依,如:审计人员获得的信息资料比被审计单位拥有的信息资料少,信息不对称,审计人员处于劣势。目前审计人员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电子数据或者访问接口,就经常会遇到阻力,主要原因是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来约束被审计单位,这就给审计的安全性、科学性、审计证据的可靠性等方面都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3.复合型人才缺乏。审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人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信息化过程中存在计算机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与审计人员知识更新滞后的矛盾。部分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仅停留在办公自动化的阶段,缺乏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数据处理等手段。缺乏足够的复合型人才成为了制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信息化发展的瓶颈之一。
4.受被审计对象信息化程度及数据接口等外部环境的制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审计对象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目前还有很多被审计单位的基建账采用手工记帐方式,绝大部分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合同等仍然采用文本形式。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化程度成为制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信息化发展的外因。
三、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信息化解决的办法
1.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搭建信息平台,使审计机关能通过网络高效、全面地掌握本地区政府投资项目情况,为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覆盖率的提高、竣工决算必审制打下基础,并实现项目全过程监督和管理;搭建了强化内部管理的便捷通道,方便建设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便捷查阅,政府机关通过系统全面了解掌握建设项目及审计情况;系统平台方便审计机关及时掌控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等单位的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控,方便职能部门获取想要的信息,实现系统信息的有效利用;提高行政效率和审计工作效率,申报单位依托网络完成项目申报省时省力,审计人员打开电脑就能了解到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完成初步的审前调查,使审计准备工作更快捷和有效,为最终实现政府投资项目联网审计打下基础。
2.建立健全政府投资信息化审计的法律和准则。目前开展政府投资信息化审计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法律保证,在现有审计法规的基础上,应尽快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化审计的法规。在法律法规上明确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有权审查被审计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与安全措施,有权利用网络和审计软件进行审计。建立一系列与新情况相适应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标准和准则,如建立业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评价的准则,计算机审计的技术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和功能或应用程序审计以及网络审计等准则等。
3.加大实用性审计模块、审计软件的开发力度、提高审计资源共享程度。由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特殊性,需要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下开发专用的政府投资审计模块,以适应审计信息化的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需要取得被审计单位的招标、投标、中标、合同等一系列资料,目前审计人员只能通过在外部建立EXCEL表格后引入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的办法实现,若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下开发专用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模块,审计人员可以直接操作招标、投标、中标、合同等模块,真正体现审计信息化。
4.培养人才。审计信息化人才是关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信息化对人才的要求更高。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考虑适当增加计算机专业人才的比例,同时要加强对原有审计人员的培养,特别是应选拔一批审计业务精湛的年轻同志,通过强化计算机培训,使之迅速掌握必备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提高计算机审计的能力,适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信息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