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
2016-05-19格桑
格桑
[摘 要]近年来,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本文中笔者就幼儿园安全保护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为我国未成年健康成长做出一点贡献。
[关键词]未成年人;健康;幼儿园安全
近年来幼儿园伤害事故频发,“安全”二字更似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幼儿园教师及管理者头顶。幼儿园安全重于泰山,幼儿园的头等大事就是幼儿安全工作,做好安全工作是保证入园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为加强安全教育的力度,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有义务对幼儿安全保护做到以下几点:
一、有义务明确和规范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教职工安全意识
首先,幼儿园要把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定期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使广大教职员工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教育观念,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班级工作中。其次,在幼儿园的管理工作中,园领导不仅要注重设施设备方面是否安全(定期检查),而且要加强对教职工的培养,并通过教职工向幼儿进行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再次,家长把幼儿送到幼儿园期间,幼儿园就是幼儿的当然监护人,为此,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幼儿的人身安全,尊重幼儿受教育的权利,真心爱护幼儿。
二、有义务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首先,来园离园时做到两把关,把好晨检关,做到事故隐患早发现;把好离园关,和家长签订接送合同,保证一人一卡制,做到无冒领、无走失、无接送卡接送、家人相互没有沟通好现象。其次,营养工作做到两避免:一是避免食物中毒;二是避免烫伤事故。再次,午睡环节做到两注意:一是注意体弱儿童;二是注意异常情况。最后户外活动环节做到三检查:一检查场地;二检查活动器械;三检查人数,幼儿活动时不离教师视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有义务帮助幼儿树立安全意识
首先,让幼儿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如利用图片、谈话、举例、讲故事等形式,向幼儿讲一些因为缺乏安全意识而酿成灾祸的实例。其次,在区域活动中或常识活动中,让幼儿掌握急救电话号码110、119、120等,让幼儿懂得遇到意外时,可以采取应急措施,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火警电话等,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变能力。
四、有义务在日常生活中,对幼儿进行随机安全教育
在活动时要特别注意加强对易闯祸和易受伤幼儿的监护,如发现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教育,如有的幼儿头向下滑滑梯,或者在滑梯上拥挤推人,就及时组织幼儿现场讨论这样做可能发生的结果。进一步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控制幼儿的不安全行为。
五、有义务家园配合,共同对幼儿实施安全教育,共创平安幼儿园
家庭是幼儿生活的主要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所以教师在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意识培养的同时,还应该利用班级家长会、家长园地、成长手册、家园联系册、致家长信、家访、班级博客、微信等向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家长主动参与对孩子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六、有义务完善安全制度,使安全工作规范化
一是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将园内外所有不安全因素和相应安全保障措施列成细表,制定出全园的安全工作管理标准,根据工作分工,由园领导与各类人员签订安全工作管理标准,安全工作责任到人;二是接送卡制度。幼儿入园、离园必须用接送卡,为了方便家长,幼儿园统一给每个家庭一张接送卡,杜绝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三是建立安全监督、检查、汇报制度。幼儿园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班及个人,并公布于众。同时,各班教师每天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善。
七、有义务开展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意外事故的发生将会严重伤害幼儿的身心健康。幼儿园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开展层层排查工作,提早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其次,应当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有专门负责检查的人员。他们随时对幼儿园一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每周对户外大型玩具活动检查一次,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另外,教师和幼儿一起找一找身边容易出现危险的地方,使孩子知道哪些地方容易发生危险,懂得一些安全常识,形成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八、有义务和责任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内容纳入到日常管理内容中
1.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幼儿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幼儿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组织幼儿定期体检等。
2.校车安全管理,配备校车时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校车保养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幼儿乘坐校车安全。
九、有义务高度重视,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结合《进一步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的通知》,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依法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二是强化管理,托幼机构审批、评审实行卫生保健一票否决制。教育局在审批或复核评审托幼机构办园资格时,卫生局出具的《卫生保健合格证》作为必备的依据之一,在托幼机构审批、评审中实行卫生保健一票否决制度。三是完善设施,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队伍建设。幼儿园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方案应事先征卫生局的认可和指导,做到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符合卫生保健的要求。四是落实制度,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档案资料的管理。幼儿园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制度。五是严格奖惩,不断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定期对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另外,做好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对保护集体儿童健康十分重要和必要。
十、有义务净化环境,创造良好的德育环境,纯化幼儿心灵
幼儿园是孩子接受正规学习教育的第一场所,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对幼儿的一生影响很大。幼教工作者要对孩子施以正确的引导、教育和影响,就能使孩子向健康、积极的人生轨迹迈出正确的第一步。良好的德育环境,是实施德育不可缺少的温床,幼儿园德育环境应重小事,一期板报、一幅宣传画、一次主题教育就是一块教育阵地;一首儿歌、一场电影、一台演出就是一种精神鼓舞。因此,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氛围,杜绝不良因素的滋生,为孩子今后远离犯罪,走向阳光道路奠定良好基础。
总之,作为幼儿园,安全教育更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线的幼儿教师,应当紧紧围绕“珍爱生命, 安全第一”这一永恒的主题寻求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途径。为幼儿园的生存、发展创造最佳的软环境,塑造更为良好的公众形象。
参考文献:
[1]王晓锐.中小学校园人身伤害事故中的学校民事责任[D].兰州大学.2008.
[2].刘智成.在园幼儿人身伤害事件的个案研究[D].西南大学.2007.
[3].张艳红.学生伤害事故归责原则研究[D].郑州大学.2006.
[4].孙玉.校园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