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专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克
2016-05-18单一良张严方
本刊记者/单一良 张严方
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专访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克
本刊记者/单一良 张严方
2016年11月21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广西人民会堂隆重开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在报告中指出:“保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完善司法权力的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建立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加强法律监督和司法共建,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权力,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制,加大国家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这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同时也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在此背景下,本刊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克。
记者: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了怎样的部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如何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
黄克:很高兴接受《人民法治》杂志专访。首先我要报告各位记者朋友们的是,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昨天胜利闭幕了。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在会上作了题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的报告,描绘了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特别是报告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章节用专段共6个长句、172个字对司法工作作出部署,对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便民司法工作机制、加强司法活动监督、基本解决执行难、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工作提出要求,是全区法院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要指南,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法治建设、司法工作特别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厚爱,党代会报告以专节对司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这是前所未有的。我作为党代表,作为法律工作者,和全区法院广大干警一样,深感自豪、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当天晚上,自治区高院党组在第一时间传达和学习了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一是要把彭清华书记在报告中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作为广西法院发展第一要务,强调抓好改革、落实好责任。二是要始终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统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并以落实自治区党代会精神为契机,狠抓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11月30至12月2日,在南宁、来宾、河池召开全区法院执行工作现场推进会,巩固发展执行工作大好形势,全面总结推广第二个“执行月”活动中创造出来的新经验、新做法,重走当年红军北上会师道路,发扬红军长征精神,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新胜利。三是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审判执行职能,努力为营造“三大生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山青水秀的自然生态),实现“两个建成”(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记者:您长期担任党政机关领导,经验丰富,到法院工作,既有优势也面临挑战,请问您担任广西高院院长以来,统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思想是什么?
黄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的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年初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部署的首要工作就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我到法院工作
后,首要的就是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法院工作,这是法院工作的努力方向、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首先是创新的理念。一个是用创新的理念讨论制定明确法院工作的七项重点工作:一是用五大发展理念统揽人民法院工作;二是强化审判执行职能,服务“两个建成”;三是推进脱贫攻坚和重大项目建设;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五是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六是提高法院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水平;七是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我们在年初召开的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就明确了要求全区法院要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用五大发展理念统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重点抓好这七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无论到哪里,到什么时候都要紧紧抓住这七项工作。创新还体现在努力提高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坚持依法办事,完善公开、透明、开放、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我到任后带队到自治区四大班子汇报、通报法院工作,争取支持。比如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陈武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带领班子成员和法院同志座谈,研究解决法院工作困难问题,特别是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增加人员编制20个,每年拨付专款500万,此外针对法院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资金不足,表态先期支持两个亿,为法院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协调发展的理念。我们要改变长期以来法院存在的重业务轻队建、重审判轻执行的片面倾向,既要管案也要管人,既抓审判又抓执行,既强调依法办事也要熟悉政策,提高政治素质、大局意识。特别是现在案多人少,更要发挥政治优势、体制优势,争取和调动社会各方支持,决不能孤军奋战、单打独斗。今年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还有一个创新,就是改变传统的闭门开会的办法,到一线去,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开现场推进会,哪里工作做得好,就到哪里开,要发挥好导向作用。比如我们到贵港开“两学一做”暨特色司法现场推进会,大家带着问题而来,满载成果经验而归,效果很好。三是开放的理念。广西是唯一海陆衔接“一带一路”的门户,开放是带动广西全局发展的引擎。我们紧紧围绕这个定位、这个要求,开展特色司法服务,比如贵港市法院全力保障港口新兴工业基地建设,提出服务市委“六个年”(工业提质年、项目落地年、企业服务年、城市管理年、县域经济突破年、精准扶贫攻坚年)活动十大措施,向大藤峡水利工程、华奥汽车制造公司等重大项目派驻联系法官,提供法律咨询、司法建议、法制宣传等一站式服务;北海市法院探索设立旅游法庭,服务北海全域旅游战略实施,助力海上丝绸之路全域旅游城市建设;钦州市法院公正高效司法服务“一带一路”重要门户港建设;防城港市法院对接东盟地情,打好“边境牌”“乡村牌”“民族牌”“家事牌”等“四张牌”,打造“一院一品”边海经济带特色司法服务品牌,提升司法服务国际枢纽港经济区建设水平,等等。这些工作都很有特色很有成效,得到当地党委政府肯定。又比如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带队到先进地区、先行地区广东、吉林等省区学习,中院院长、司改办主任都去,学习借鉴人家的好作风好经验,回来就推广,多快好省推进,这也是开放的表现。四是绿色发展的理念。山青水秀是广西的金字招牌。我们完善环境保护案件审理绿色通道,保护生态自然环境。保障广西山青水秀的自然生态,促进“美丽广西 生态乡村”建设。自治区高级法院与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共建环境保护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共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还有共享的理念,要让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行巡回办案、领导包案下访,为群众排忧解难。这些都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和举措。
2016年11月25日,黄克院长为当事人送执行款
全区各级法院这一年来按照广西实际贯彻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刻把握五大发展理念精髓,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立足广西法院实际,找准结合点与切入点,较好地把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七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
记者:“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认真研判和广泛征求意见后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执行难是法院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周强院长对广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后四次作出批示肯定。在9月29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周强院长在讲话中对广西法院的执行工作做法再次给予了高度评价,多次给予表扬,并号召全国法院向广西学习。您履新广西高院院长不足一年时间,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有什么新举措?广西法院执行工作又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
黄克:在今年3月13日的全国“两会”上,周强院长向全体代表庄严承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自治区高院党组迅速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号令,3月1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了广西“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3月18日我发出第一次动员令,提出广西法院要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区法院立即行动起来,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方支持、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我们说干就干,4月21日在玉林市召开了全区法院执行工作现场推进会,明确2016年5月6日至6月6日为全区法院第一个“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提出用一个月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万件的目标,打响广西法院向执行难宣战的第一个战役,在广西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场雷霆万钧的“执行风暴”,全区统一行动围追“老赖”,“公交曝光老赖”“无人机锁定老赖”“凌晨出击擒老赖”“集中公开审老赖”,广大干部群众拍手叫好。据统计,“执行月”活动期间,全区法院共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4651件,完成预定任务数的140.42%,执行标的到位金额达到46.02亿元。1至8月,全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80977件,同比上升34.35%;执结48348件,同比上升22.71%,广西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首战告捷,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周强院长对广西执行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此项工作措施有力,行动迅速。望在全国继续发挥示范作用。”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陈武,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克,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政法委书记温卡华等领导也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全区14个地级市市委书记、市长和市政法委书记,110个县(市、区)党委书记或县(市、区)长分别对当地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指示、批示和推动。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9月出台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广西高院充分发挥全区三级执行指挥中心功能作用,与联动单位共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送机制,出台广西关于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工作意见,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有力推动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入开展。截至10月20日,全区法院新收执行案件98497件(比去年全年收案数87442件还多了11055件),结案59895件,结案率60.81%,结案数同比增长53.13%。通过半年多的努力,在全区形成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大氛围,营造了新的优势。
广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打响并取得初步成效。在全面总结第一个“执行月”活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又在谋划着如何进一步将执行工作导向深入。11月1日,自治区高院以我的名义发出了一封致全社会的执行公开信,正式拉开了广西第二个“执行月”活动的序幕。这次“执行月”活动选择大案难案,公开一万件执行任务,以涉民生、涉土地、涉党政机关、涉金融以及长期信访、长期未结等六类重点案件,号召全区法院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领导,组建“千个执行团队”,带头破解“千个大案难案”。各级法院积极行动,层层动员,大胆闯,大胆试,以团队作战模式,结合地方实际,执行工作全面开花,截至11月29日,全区法院第二个执行月执结案件数为9971件,完成预定任务数的99.71%。
记者:您上任以来,始终强调要用五大发展理念统揽广西法院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理念。请问广西法院在创新破解执行难方面实现了哪些突破?
黄克:今年9月召开的广西创新驱动发展大会提出,全区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为实现“两个建成”提供强大动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社会治理创新、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坚持创新驱动,科学布局。
创新驱动发展大会一结束,自治区高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组织专题学习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法院印发的《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讨论研究如何创新驱动解决执行难问题,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按照“四个基本”总体目标、“五个坚持”总体思路和下一步执行工作“四化”的主要措施要求,完善执行工作布局,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工作方向,主动作为、依法作为,确保广西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完成。概括起来,有几个创新:
一是理念创新。坚持依法执行,用足用好强制措施,比如对一批情节恶劣的“老赖”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执行威慑。二是体制创新,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依托,全区联网,统一指挥,网上查控财产,实现执行手段、方式方法革命性突破。三是合作创新。加强内外联动,运用信息化与行政执法机关、金融机构、征信部门联合,强化信用惩戒,全区法院动员,组建执行团队,三级法院联合推进,依法高效执行。四是宣传创新。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户外广场、社区等平台或场所,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展示一定时期内执行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成效,进一步扩大影响。在《广西法治日报》开辟专栏,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等主要媒体宣传执行难工作成效。五是领导带头创新,三级法院院领导带头包案,深入各地基层一线督导,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落实。
记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要求。这是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新的重大任务。您在这近一年的工作中,是如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的?
黄克: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在全区法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年”主题活动,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改革配套制度。我带领高院有关领导、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全区各中院院长、司法改革试点法院院长到吉林、北京法院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其他省份试点法院经验,通过成立专门调研团队,对全区法院的人员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建立了人员结构、案件数量、经费保障、岗位意向等情况的数据台账,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广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区试点法院首批法官入额工作指导意见》等,进一步明确司法改革时间表、任务图。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制定司法办案责任制实施意见及各审判主体权力清单,明确院长、庭长、合议庭、主审法官等责任主体的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及审判监督职责。二是稳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通过试点推进,积极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法官助理、书记员为辅助,以司法行政人员为保障的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成了对自治区高院机关和全区16个地市法院(含宁铁、海事两个专门法院)的法官员额测算,同步做好思想动员、工资测算、改革宣传、入额考核等工作,为确保11月上旬全区法院基本完成司法改革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自治区高院和南宁市中院、百色市中院、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上林县法院、百色田东县法院五个试点法院首批法官入额工作已基本完成,经动员、申请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包括民主测评和业绩考评)、党组会审议、自治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等程序,已经确定首批拟入额法官人选388名(其中高院145名,南宁中院99名,百色中院47名,江南区法院37名,上林县法院30名,田东县法院30名)。三是同步推进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关于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的政策和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要求,自治区高院多次与自治区组织部、人社厅、财政厅就职务序列、工资制度改革具体问题沟通汇报,做好法官基本工资制度改革测算研究,协同自治区高检起草了《关于请求协助解决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请示》,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人员对高院机关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增长情况进行了测算,起草了《自治区高级法院机关司法改革工资测算情况报告》上报审批,为建立法官职业保障奠定了基础。四是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多元需求。积极探索司法公开第三方评价机制,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全区法院司法公开透明度进行实地评估,以司法公开指数量化的形式发现问题并寻求改进途径。全面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今年1月至8月,全区法院上网文书150877份,同比增长43.14%;组织开展全区法院上网裁判文书质量专项评查活动,提升裁判文书说理水平,向全国传播广西法治好声音。五是统筹推进其他改革。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制定《关于推进全区法院民商事诉讼繁简分流审判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对简易民商事案件的速裁机制、裁判文书、庭审方式及诉讼案件电子送达进行改革,确定10个试点基层法院探索经验。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改革、破产企业审理方式改革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等改革试点工作,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记者:法治文化是培育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土壤,反映着国家治理的法治化程度。您作为高院院长,是如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
黄克:一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人民法院工作引导力、凝聚力、推动力。今年以来,通过开展“五四”青年节青年诗歌朗诵、全区法院庆祝建党95周年文艺汇演、组织全院积极干警参与第七届区直机关运动会、区直单位纪念党建95周年歌咏比赛等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活动,着力增强党员干警的整体活力,最大限度激发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二是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增强法院工作的正面影响力。在第一个“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中,我院与《广西法治日报》合作开设专栏,全面深入报道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亮点和成果,为解决执行难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此外,还多次邀请中央驻桂、区内各主流媒体记者参加执行会议,深度报道全区执行工作。同时,对重大有影响或可能引起媒体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声,主动沟通,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如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万庆良受贿案,广西集中宣判走私冻品、食品案等,都及时对外通报,在微信、微博进行直播,牢牢掌握了舆论宣传的主动权和自主权,增强了法院工作的正面影响力。在“6·3”吴良述律师事件后,我院及时启动重大舆情事件处理实施方案,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对策,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的正面走向,使舆情得到有效处置。三是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引领作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修复、指引和示范等功能,通过审理执行案件,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厘清责任,明辨是非,依法保护诚信,严厉制裁欺诈违约,引导广大公民增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特别是对重大典型个案,最大限度地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1至8月,全区法院庭审直播重大案件138场。全区各级法院依托网站、微信、微博、法制教育基地、各大新闻媒体等载体,广泛开展以案说法、送法进校园、少年法庭开放日等活动,不断加强对重点弱势群体的普法力度,营造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自治区高院每年组织到各地市开展以“法律同行,助力梦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联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依法治桂办、自治区高检、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广西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等有关部门,以模拟法庭、法制教育课为主,采取庭审观摩、观看警示录像、现场答疑、板报宣传等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促进全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
记者:再科学的法律也必须有高素质的人来执行,才能成为真正的良法。只有拥有一支优秀的政法队伍,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在近一年的工作中,您是如何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的?
黄克: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到自治区高院专项巡视为契机,自治区高院党组和全区法院各级干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切实增强干警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识,增强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干警坚守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和司法职业操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巡查工作,坚持中院院长向高院院长“每周工作一报告”制度,派员参加下级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责成检讨、诫勉约谈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组织全区法院评比表彰工作,分别通报表扬了“全区法院十大新媒体单位和新媒体工作十佳个人”“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先进集体(个人)”等共111个先进集体、510名个人。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院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考评,除全区法院院长会议部署有关工作外,今年2月至4月,先后召开全区法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全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区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作为自治区高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上半年找厅级以上干部谈话22人次、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谈话36人次,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讨论12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批示纪检监察工作6次,批示纪检信访件114件。5月9日,我带队到区纪委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情况。修订2016年中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加大案件查处、督办件办理等分值,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1月至8月,全区法院立案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7人,点名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8起共16人。三是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认真履行依法惩治腐败犯罪的神圣职责,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渎职失职等职务犯罪,扎实做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我区法院一审审结了万庆良受贿案,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开庭审理了朱明国受贿案,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开庭审理或审结了徐励明、唐成良、孔祥鹏、农晓文、张鸿、梁振林等一批厅级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推动反腐败斗争的开展,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根据自治区纪委部署安排,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督促清查审理贪污贿赂、虚报冒领、侵占挪用、破坏生产、污染环境等涉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507件共643人,督促清查审理拖欠农(职)工工资、企业改制、职工集资等涉群众利益的审判执行案件4740件,督促清理征地拆迁、山林土地纠纷、环境保护、行政赔偿等涉群众利益的行政案件2394件,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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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年是伟大的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指出,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今天的长征路。您认为在今后的法院工作中应如何发扬红军长征精神,更好地服务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这一目标任务?
黄克:80年前,面对乱云飞渡、惊涛骇浪,我们党领导红军表现出无所畏惧的伟大长征精神,在血与火中趟出一条走向胜利的革命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指出,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今天的长征路。广西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说,我们要把红军长征精神焕发到广西建设事业上。对广西法院来说,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一次长征路。长征是一次实现理想信念的伟大征程,是一次开创新局的伟大远征。我们一定要发扬红军长征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坚定目标,攻难克坚,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从胜利走向胜利!
11月30日至12月2日,我们在全区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从南宁开始到来宾、河池等地,这也是一种新的“长征”。我们到红军北上的地方参观学习,发扬革命传统,发扬红军长征精神,坚定信念敢于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的核心,执法如山,维护公平正义,创新驱动执行得了,攻难克坚完成任务,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广西执行难。
全面推动法治建设是时代的呼声,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也是人民法院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坚定信心,主动作为,抓住关键,乘势而上,为加快广西法治建设,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