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庄严的承诺
——广西法院主动作为掀起“执行风暴”,为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2016-05-18姚炎中张严方通讯员黄明强刘蔚
本刊记者/姚炎中 张严方 通讯员/黄明强 刘蔚
为了庄严的承诺
——广西法院主动作为掀起“执行风暴”,为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本刊记者/姚炎中 张严方 通讯员/黄明强 刘蔚
此项工作措施有力,行动迅速。望在全国继续发挥示范作用。——周强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穷尽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2016年以来,广西法院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及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认真开展执行工作,用“五大发展”理念来统揽全区执行工作,较好的完成了2016年以来的工作任务,为广西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三月以来,广西法院认真贯彻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发出的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庄严号令,迅速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决定从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广西的执行难问题,并从5月6日至6月6日在全区部署开展第一个“执行月”专项活动,提出“奋战一个月,重点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万件”的目标。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场雷霆万钧的“执行风暴”,全区统一行动围追“老赖”,广大干部群众拍手叫好。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奋战,全区法院共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4651件,完成预定任务数的140.42%,执行到位金额46.02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给广西执行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此项工作措施有力,行动迅速。望在全国继续发挥示范作用。”
在9月29日结束的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周强院长对广西法院的执行工作做法再次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号召全国法院向广西学习。
为进一步推进广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广西高院于今年11月1日起在全区法院部署开展了第二个“执行月”活动,重点突破一万件长期未结执行案件,特别是涉民生、涉土地、涉党政机关、涉金融以及长期信访、长期未结等六类重点案件,各级法院迅速行动,层层动员,组织精兵强将,大胆尝试团队作战模式,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了第二个“执行月”活动顺利进行,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在“执行月”活动的推动下,全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截至2016年11月28日,全区法院今年共新收执行案件100379件,比去年全年受理的87442件(含旧存)增加了12937件。共执结执行案件86051件,结案率为76.98%。
广西高院正在用实际行动和执行成效兑现庄严承诺,在破解执行难上,广西经验已经呈现在全国人民面前。
黄克院长在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暨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动员会上作重要讲话
迅速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号令
全国人大闭会后的第一时间,广西高院于3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周强院长在全国人大作的工作报告的精神;3月18日召开全区法院视频会议,作出广西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一次动员;4月5日,召开高院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会议一致认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利民利国的大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行动。广西高院立即组织开展集中“执行月”活动,从高院到中院、基层法院,129个法院6660多名干警投入执行工作,做到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突击,迅速形成广西执行工作新常态。
2016年10月26日,广西高院召开了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暨全区法院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动员会,黄克院长作了题为“主动作为,抓住关键,乘势而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战役”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执行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意见》,总结全区执行工作,分析形势任务,部署今后工作,进行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动员,动员全区法院,主动作为,抓住关键,乘势而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战役。
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法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吴少军副局长、自治区党委李克副书记、自治区政法委李志刚副书记亲临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黄克院长向会议传达了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视察执行指挥中心后的讲话精神,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讲话精神,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对全国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能力和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执行体制机制,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要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实现执行工作现代化;要建设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黄克院长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按照孟建柱书记、周强院长、江必新副院长的讲话要求,逐条逐项抓好相关工作,确保把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广西高院启动快速反应机制,调配玉林法院、贵港法院跨区域执行一起土地纠纷案
“尚方宝剑”助力破解执行难工作
今年以来,执行案件数量暴增,截至8月底,广西壮族自治区法院执行案件收案数已经与去年全年的收案数持平,要实现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黄克院长向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党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做专题汇报,他们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各部门要大力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
9月23日,由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起草的《关于印发〈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获得下发,该通知要求全区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各高等院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执行权,协助人民法院排除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干扰和阻力,发挥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的出台成为全区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新的“尚方宝剑”。
该《工作意见》紧紧围绕最高法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并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从五大方面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从全区的高度让各部门对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大意义有进一步了解,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广西的具体实施以及开创自治区实施“十三五”规划、如期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与各部门休戚相关。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目标的时间要求。即:从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确保实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基本消除,通过严格的认定标准和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剔除出执行难的范畴,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基本形成等目标。
三是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执行规范化建设、执行信息化建设和深化执行改革,充分发挥在解决执行难中主力军的作用,确保实现既定目标。
四是要求各级执行指挥中心联动单位要加大配合和支持力度,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方支持、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治桂进程。
五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全力支持,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去除地方保护主义,对不协助不配合或妨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相关部门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0月26日至27日,广西高院召开的全区法院执行工作暨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动员会强调,全区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自治区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广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的《工作意见》这把“尚方宝剑”,结合贯彻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主动作为,抓住关键,乘势而上,发扬红军长征精神,攻难克坚,努力夺取第二个“执行月”活动1万个案件任务新胜利。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广西出台的《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上批示:广西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日程,并签发工作意见的做法值得推介。请执行局跟踪研究总结。
走群众路线多种措施通力解决执行难
11月1日,《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中国法院网等有关报刊网络媒体刊登了黄克院长署名的《关于我区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封公开信》,并于同一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发布,他在信中号召全区法院广大干警进一步努力推动执行工作,敦促有关案件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同时呼吁社会各界继续关心重视和大力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对法院执行工作建言献策,共同打赢广西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人民战争。
广西河池市宜州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启动仪式
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专门针对法院执行工作向社会发布公开信,在全国的高级法院中尚属首例,表明了黄克院长代表全区三级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的必胜信心和坚定决心。通过这种方式,让广大群众明白,人民法院正在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正在极力实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又要让被执行人看到人民法院坚决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决心和举措,让一批“老赖”看到拒不履行裁判带来的严重后果,营造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浓厚氛围。
第一,呼吁全社会形成执行合力。
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法院一家单打独斗能够完成的,必须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紧紧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这次黄克院长发出公开信,就是要广泛发动群众,打一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人民战争,织起天罗地网,让“老赖”无处可藏、无福可享、无心可安,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法律义务,从而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第二,积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黄克院长在公开信中公布了接受诉求、提供执行线索以及工作监督的渠道:一是拨打12368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热线;二是登录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进行反映;三是直接向管辖法院执行局反映。要求各级法院执行部门以满腔的热忱倾听群众的呼声,认真回应涉及案件的诉求,尽最大努力核查人民群众提供的财产线索,积极推进案件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法院主动补齐短板。黄克院长在公开信中期待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虚心接受批评建议,有的放矢地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狠抓执行信息化、执行规范化以及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狠抓执行队伍建设,认真整改,补齐短板,推动全区法院执行工作进一步良性科学发展。
广西高院向全区各级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努力吃透公开信的精神,领会实质,要迅速行动起来,做好统筹安排,充分调动执行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多措并举,切实提升执行质效,确保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取得实效,同时,推动全年办案任务顺利完成。
第四,选择大案难案,公开一万件执行任务。在第二个“执行月”活动中,全区完成的案件任务数是1万件。案件范围是截至2016年10月20日未结的旧存及新收执行案件,其中重点清理执行涉民生未结案件、涉土地未结案件、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案件、涉金融未结案件、长期信访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等6类疑难、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
第五,建“千个执行团队”,带头破解“千个大案难案”。在第二个“执行月”活动中,广西高院号召全区法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探索完善团队化执行工作模式,应对员额制法官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新路径,组建一千个执行团队,由执行团队队长负责团队内案件的统一调度,团队成员按职能分工办案或辅助办案,通过科学配置执行资源,形成优势合力,带头攻克一千个以上的大案难案。对于辖区内特别重大的批量案件,还可以集中全市法院执行力量集中突破。
第六,发挥网络信息作用,提高执行效率。要充分利用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扩大查询范围,拓展查控功能,快速实现网络冻结,提高执行效率。要继续推动以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处置被执行财产,进一步提高网络司法拍卖适用比例,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串通压价、恶意竞买等有损公平公正的现象,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第七,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和各方支持。要求各级法院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委和党委政法委领导,推动解决“执行月”活动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执行案件,争取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于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涉及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要按照广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要求和自治区政府陈武主席今年到高院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义务,对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八,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执行月”活动成效。全区各级法院要统筹加强对辖区法院“执行月”活动的督促检查,逐级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确保任务圆满完成。高院厅级以上领导分别带领16个督查组到各中院督查和带头办案,并定于在11月中旬召开第一次汇报会,听取各中院的阶段汇报,对先进者表彰表扬,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扎实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8月8日,自治区主席陈武率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广西执行指挥中心和广西法院信息管理中心调研指导,召开座谈会听取高院工作汇报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同志的发言,并就做好法院工作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自治区政府和陈武主席对广西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全区法院广大干警是极大的鼓舞。为此,高院要求全区三级法院认真传达学习陈武主席重要讲话精神,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并以陈武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执行工作。陈武主席当场办公,确定为高院执行局增加地方编制20个、信息化建设资金2亿元以及每年增加执行经费500万元,这是对广西法院执行工作极大的鼓舞和支持。
广西高院于4月初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高院院长黄克担任小组组长,全区各级法院院长都挂帅抓总。从4月6日开始,全区三级法院院长深入各自联系点调查研究,出台“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把任务落实到一线,把责任分解到个人。高院先后在玉林、南宁、钦州三个市召开了全区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高院厅级以上领导带领16个督查组,分赴16个中院督促指导工作,全区各级法院600多名院领导全部深入执行一线,督促协调解决问题,强力推进执行工作。
11月9日,高院在全区法院组织开展“组建千个执行团队破解千个大案难案”活动,切实推进第二个“执行月”活动的1万件案件执行工作。当天,高院已经入额的108名法官组成执行团队,共350多人开始陆续赶赴各地,汇合各个中院、基层法院共同开展“执行月”活动。
当日上午,黄克院长亲自带队深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督促指导执行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黄克院长强调,全区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用实际行动切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开展。各级法院要围绕基本消除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等“四个基本”任务来执行,要依法执行、和谐执行、政策执行,对围攻、阻挠法院执行的行为,该强制执行的要强制执行。
11月9日是广西高院执行团队行动日,高院组建团队下基层破解执行难,既是法官带头执行,用团队方式来完成执行案件的一个尝试,也是对司法体制改革后法官队伍建设的一次考验。
此次广西高院组建的108个执行团队,每个团队配备员额法官1名,其他人员2名,主要对1000个大案、难案的执行进行督导、指导,协助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重点清理执行涉民生、土地、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金融、长期信访、长期未结等六类疑难、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各个团队实行包案制,负责特定的案件,如果案件不能在“执行月”活动期间执结,执行团队要继续负责对该案进行督导指导,直至案件执行完毕。各中院和基层法院也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做法,切实确保第二个执行月活动任务的圆满完成。
截至目前,全区法院共清理案件数12229件,发放8182笔,发放案款金额11.78亿元。
广西柳江县法院开展夜间“清赖”行动
广西“试点”经验成“国标”
4月21日,广西高院在玉林市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场推进会,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精神;研判广西执行情势,总结先进经验;动员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宣战,开始了打赢“执行难”的第一战役。
——广西“试点”经验成“国标”。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实践依法治国的目标。这是人民法院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黄克院长铿锵宣誓:广西要用两年时间,基本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解决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程序标准、实质标准把握不严等问题;在法定期限内,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基本执行完毕。
2012年,最高院把广西确立为全国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两个试点单位之一。广西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深化执行工作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四个“基本”是“试点”经验,是全国法院的“标本”。广西凭着“试点”经验,有望比全国提前一年解决执行难。
——打响“解决执行难”第一枪。5月6日,全区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打响第一枪。
黄克院长要求,广西各级法院院长要亲自挂帅,科学谋划,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及时调整、充实执行力量,确保目标圆满完成。根据任务轻重、案件类型、标的大小、难易程度进行科学安排,各个击破,整体推进。
“把握重点,先易后难,先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采取‘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内部合力;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这种解决“执行难”的策略,对“老赖”极具“杀伤力”。
黄克院长强调:“解决执行难,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兑现,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关系到司法权威的真正树立。各级法院要勇于担当,敢做善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动态》发出通报,肯定广西法院开展“执行月”活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良好开局。
为进一步推进广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广西高院于今年11月1日起在全区法院部署开展了第二个“执行月”活动,重点突破一万件长期未结执行案件,特别是涉民生、涉土地、涉党政机关、涉金融以及长期信访、长期未结等六类重点案件。
用执行成效兑现庄严承诺
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法院迅速行动,层层动员,组织精兵强将,大胆尝试团队作战模式,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了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第二个“执行月”活动期间,以清理 2016 年 10月 20 日前未结的旧存、新收一万件案件为目标,重点清理6类重点案件。截至11月29日,全区法院共执结一万件案件中的9971件,结案率99.71%。执结的案件中,涉民生2680件、涉土地12件、涉金融1810件、涉党政机关26件、涉长期未结321件、涉长期信访37件。通过这次“执行月”活动,全区法院清理了一批长期未结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为明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创新执行办案模式,千个执行团队破解千个执行难案初显成效。全区法院组建一千个执行团队带头破解一千个大案难案是第二个“执行月”活动的重大创新举措。
为确保执行团队真正起到破解难案大案作用,广西高院选任110名员额法官分别担任队长,与两名其他工作人员组合成为110个执行团队。其中,黄克院长联系南宁中院并担任执行团队总队长,执行局局长梁文华担任队长,副巡视员、法警总队政委欧阳小平担任常务副队长,办公室主任陈顺光、刑三庭庭长罗建勇、环境资源庭庭长覃子骅担任副队长,与部分员额法官、法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共计69人组成22个执行团队,每个团队负责督办3个执行难案、大案;高院其他团队分别参照上述做法组建团队。
为确保第二个“执行月”活动的精准推进,高院执行局从全区未结案件中筛选排查,形成台账,责任落实到人。高院确定11月9日为“执行团队行动日”,高院机关厅级以上领导带队,110个执行团队、300多名干警行动起来,分赴全区16个中院对第二个“执行月”活动的重点案件进行督促指导。当日,黄克院长率22个执行团队到南宁督导66件执行难案,督办的两起涉土地案件已执结,涉及标的额8千多万元,另1起涉及未成年人健康权的民生案件已顺利执行到款项,待送交申请执行人后结案。其他副院长和院领导都率执行团队到一线督办执行难案大案。
据统计,广西高院执行团队共督办330件案件,目前已执结 236件,未结94件,结案率71.51%。
在广西高院以上率下的带动下,全区各中院、基层法院积极响应,分别成立了由院主要领导、院分管执行工作领导、执行局(庭)领导及执行法官中的骨干力量带领的执行团队。据统计,全区三级法院共组建了1073个执行团队。各级法院执行局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好协调指导,确保集中执行办案依法有序推进。全区法院执行团队基本模式为“1名员额法官+2名其他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行政人员、司法警察),部分中院、基层法院在上述基本模式的基础上,吸收政法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律师、族老等各界有关人士参与推进执行,形成了广西法院“执行团队+n”的模式。
——广西三级法院联动,高院黄克院长督导案件执行并上门送执行款。“你好好休养身体,争取早日回到学校,不要辜负家人对你的期望。”11月25日下午,黄克院长在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局长梁文华、南宁市政法委书记杨维超、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培建、江南区人民法院院长林振明和兴宁区法院院长罗君的陪同下,冒雨来到南宁江南金沙大道某小区小谭的家中,为他送来19万余元执行款和真诚的问候。
2016年11月初,黄克院长在全区执行工作暨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动员会议上,提出了“组建千个执行团队,带头破解千个大案难案”的要求。在各地法院报送高院的大案难案中,花季少年小谭的遭遇引起了黄克院长的注意。“这不仅仅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问题,更涉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法院肩负着重大责任。”黄克院长说。经研究决定,由黄克院长直接对这起涉未成年人的民生案件进行督导。
此后,江南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召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协商此案的执行方案。在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地明理释法后,其中6家人终于认识到了他们在这起纠纷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主动表示愿意与小谭进行和解。
2016年11月16日,参与和解的6方被执行人将执行款转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然而,另外两户被执行人许某和赵某却以其子女在纠纷过程中也受到人身伤害为由,拒绝予以赔偿。黄克院长果断指示:“必要时应当采取强制措施!”随后,江南区法院执行法官果断将以上两户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其中,被执行人许某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第二天,因为无法购买火车票只得履行了义务。不久,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赵某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有大笔资金转入,遂立即通过查控系统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扣划。
至此,这起看似不起眼却又波折重重的案件,在黄克院长的督导下,历经和解、失信惩戒、强制扣划,终于得以圆满解决。“希望全社会都能够关注进城务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黄克院长对此表示。在高院开展的第二个“执行月”活动中,他作为高院院长率先垂范,力促执行案件的圆满执行,使案件审判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统一。
——紧紧依靠各地的重视与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执行合力。在第二个“执行月”活动中,各级党政领导继续高度重视解决广西执行难工作,切实把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重视落实广西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9月出台的《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除了作出工作批示外,带头履行涉党政机关案件的生效裁判义务,上级党政领导部门主动协调执行案件、督办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帮助协调执行工作中的困难,加大组织保障支持等,形成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强大合力。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挖掘机进行强制扣押
同时,全区各级法院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执行,有力地推动了第二个“执行月”活动的开展。广西高院于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启动当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黄克院长《关于自治区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封公开信》,广泛动员执行诉求,听取意见建议,赢得广泛支持。公开信发布后,各地法院充分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认真答复群众的来信、来访。截至11月22日,已处理来信来访来电653件次,起到了发动群众、稳定执行信访的作用,有效扩大了第二次“执行月”活动的积极影响。高院110个执行团队赴各地督办案件期间,黄海龙、林金文、戴红兵、梁梅、莫锦荣、林立等领导分别与联系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走访,通报法院工作,主动听取意见建议,赢得代表委员们对法院执行等各项工作的理解支持。
——执行措施全面开花,极大带动了执行案件的清理。全区执行工作会议及部署开展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后,全区16个中院均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会后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主动赢得重视和支持,同时在辖区法院范围内第一时间作出再动员再部署,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制定“执行月”活动方案,及时组建执行团队,千方百计推进执行清案行动,效果显著,亮点纷呈:
一是大胆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二是敢用善用强制措施效果好,三是加大宣传形成浓厚的执行舆论氛围。黄克院长的执行公开信发出后,在全区引起强烈反响,各级法院千方百计抓好宣传,扩大影响。宁铁两级法院院长带队,组织法院干警到火车东站、动车上宣传黄克院长的执行公开信和第二个“执行月”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建立流动曝光台,在自治区首次利用公交车身广告宣传黄克院长的执行公开信,并向社会发出执行悬赏公告。来宾市法院编写执行标语、口号,在全市范围内张贴、悬挂,发放执行工作传单,在全市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桂林市中院统一组织辖区各县区法院分别在当地中心地段集中开展宣传黄克院长公开信精神和执行工作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北海市法院分别在《北海日报》、《北海晚报》、北海电视台开辟“失信被执行人公告”专版和专栏,每周一次在上述本地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等。
——立足长远抓规范,进一步夯实执行长效机制的基础。在“执行月”活动中,全区各级法院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实践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南宁中院建立办案进度通报公布制度,专门制作三块公布榜放在法官通道,每周通报中院十个执行团队办案进度、执行法官办案进度和两级法院办案进度。来宾中院采取“四个一”方式进行督导,即“五天一例会、五天一通报、五天一督查、五天一约谈”,要求各基层法院每天都要向中院汇报“执行月”工作情况。“执行月”期间,来宾中院逢五进行通报。河池中院修订了执行案件鉴定、评估、拍卖规则,从今年6月起将鉴定、评估、拍卖权下放到各基层法院进行,切实解决执行评估效率低、财产变现率低的问题。
与此同时,全区各级法院狠抓强化督查,切实保障了第二个“执行月”活动取得实效。广西高院厅级以上领导率执行团队督查各地案件期间,一到当地法院即听取案件情况汇报,逐一研究案件执行方案,并做好与当地领导、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为案件顺利推进和执结打下良好的基础。各中院院院长分别带队深入基层法院检查、监督、指导,推进全市执行工作,出面协调大案要案,解决困难问题,为破解执行难题提供强有力保障。全区各级法院坚持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坚持每周听取各执行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清案进度,分析研判案情,推进执行工作。各地法院还建立执行约谈工作机制,严肃纪律作风,整治消极执行、乱执行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法治建设的时代呼声,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和庄严承诺。为了使命,为了庄严的承诺,黄克院长表示,要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为加快广西法治建设、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