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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产业主体视角的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2016-05-18徐文玉

关键词:文化产业海洋主体

徐文玉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基于产业主体视角的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徐文玉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我国海洋文化产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厘清海洋文化产业的各主体类型及其特点,探究其发展模式与形态,寻找适合各模式自身发展乃至具有普遍意义的路径。我国各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类型独具特点,发展存在不平衡性。对环境资源破坏最少的,且更符合文化产业内涵特色与民生需求化本质的家族、家庭个体从业主体经营者在当代社会市场条件下弱势化趋势严重,是最需要政府重视、保护和发展的。这就需要我们转变政府角色,改变和完善政府政策,确立企业之外的家族、家庭个体从业主体经营者的主体地位,科学规划各主体的最佳发展模式,合理布局,推动海洋文化产业最终形成主体间协同发展、良性发展的繁荣局面。

海洋文化产业;产业主体类型;发展模式;海洋强国

作为海洋产业经济中的“新兴业态”,海洋文化产业契合我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型发展理念,是推动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由“技术驱动”向“创新驱动”跨越发展的主线之一。通过优化海洋文化产业主体来加快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能够促进海洋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能够为建设“海洋强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发展夯实软硬实力基础。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于海洋文化产业的研究从产业概念界定、产业结构和布局理论、产业资源环境、产业集群发展、国家政策制度以及国外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等角度进行的已经成为热点,而从海洋文化产业的创造者和消费者——即产业主体这一角度,尚未引起研究者足够的重视。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速度是迅速的,而代价也是惨重的。随着海洋环境和资源不断恶化和被破坏,海岸、海域、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亟需得到重视。人是海洋经济活动的主体和能动者,在海洋文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上起的是主体的决定性作用。鉴于此,本文拟从对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类型的厘清出发,通过对目前各主体类型的特点与现状研究,探索出一条适合各主体类型自身发展乃至具有普遍性意义的发展模式。

一、我国海洋文化产业的主体类型和性质

产业主体,也称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体。[1]市场主体可以分为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以及消费者几个类别,它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以一定组织形式出现的法人;既包括赢利性机构,也包括公共公益性机构和非赢利性机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居民和其他非赢利性机构。[2]海洋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就是以海洋文化资源为内容和材料,针对海洋社会以及非海洋社会的文化消费市场需求而制造和营销文化产品的产业,[3]包括那些在其产品与服务中注入海洋文化元素、利用海洋文化资源为一般商品提供文化附加值、创造经济效益的涉海产业。[4]海洋文化产业主体指的是从事与海洋文化相关的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的经营性行业的个人与组织体。产业主体是发展海洋文化产业的行为主体和引擎动力,不同的产业主体成分构成反映了我国海洋文化产业结构的不同需求比例和资源配置方式,也决定了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的效率程度、活力程度和公平程度。[5]

目前,我国海洋文化产业主体主要有三个层面:第一,作为产业主导,具有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第二,市场层面,包括从事海洋文化产业的国有、集体、私营、联营、合资、外资、股份制等公司化形式的企业,同时也包括大量的以家族、家庭、自然人为构成要素的非企业化形式的社会个体居民经营者;第三,具有公益性、慈善性的非营利性组织。

(一)政府和事业单位

在我国的海洋文化产业主体中,政府和事业单位阵容极其庞大。中央政府和沿海地区各级地方政府的各个海洋相关部门是政府海洋管理与服务功能的职能机关。而事业单位则包括了数量众多的本就是文化产业市场服务主体、创造主体和消费主体的各种海洋文化事业机构,如各种海洋科研、教育机构、海洋文化与宣传机构,各种海洋博物馆、海洋历史纪念馆等海洋文化展演与传播机构;另外,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海洋相关立法、司法和公安机关,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的海洋相关事业单位,也是客观存在的海洋文化产业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在我国,这一层面的产业主体主要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国家海洋局内设及下属的海洋文化产业结构,具体包括国家海洋局内设的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国家海洋局学会办公室、国家海洋局宣教中心、中国海洋报社、海洋出版社5个单位及下属的11个沿海省份的海洋与渔业厅(局);其次是沿海省市下属的海洋文化产业机构,具体包括辽宁省3个、天津市2个、山东省4个、江苏省5个,福建省4个,广东省8个,广西壮族自治区3个,海南省12个,共计41个部门;最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海洋文化产业机构,具体包括文化产业司管辖下的11个省份的文化厅和广电影视出版体育单位。[6]将我国海洋文化产业政府及事业单位机构的组成结构用表示如图1所示。

图1 海洋文化产业政府及事业单位机构组成结构图

(二)市场层面:企业和非企业化经营者

在市场层面,企业是最大的市场主体,也是海洋文化产业中最重要的主体。海洋文化产业企业的类型主要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联营企业、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不同所有制形式。就文化产业类企业而言,我国目前主要是由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在文化产业市场中占主导地位。海洋文化产业类公司企业的基本情形也是如此。究其原因,一方面,它们基本上都是脱胎于原有的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事业性质的文化机构,尽管目前大部分已经转企改制了,但其大部分作为“事业”的功能并没有完全取消或剥离;另一方面,由于文化产业的经济属性与文化属性这双重属性,事实上也不可能完全取消或剥离其原本就有的文化事业的部分特性。海洋文化产业同样兼具经济与文化双重属性。

另外,在市场上,还包括大量的非企业化形式的社会个体居民经营者,它们主要由家族、家庭以及超越家族、家庭的合伙人和自然人等组成。中国的海洋文化从远古时期就是以家族、家庭、个人为创造与传承主体而发展起来的。到现今,各沿海、岛屿、近海等地区的渔村渔民、个体工艺手工艺者,都是海洋文化产业中个体居民形式的一种。个体居民在海洋文化产业主体中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这是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的基本面。看不到这个基本面,只是着眼于现代意义上的企业主体,显然与实际不符。这是本文研究加以特别强调的一个视角。

(三)非营利性组织

海洋文化产业的主体还包括一些具有公益性、慈善性的机构等,它们不是政府组织,不是公益事业机构,但程度不同地具有一些这样的性质和特点: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又需要盈利以维持其发展乃至壮大,甚至不排除这一类组织大多是为了自身更大范围的影响力,比如海洋文化产业行业协会。非盈利性组织是海洋文化产业主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海洋文化产业主体多元化、协调化发展的体现。目前,我国海洋文化非公益性组织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海洋文化产业学术组织,具体包括清华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等21所院校的28个学术组织;其次是海洋文化产业社会组织,具体包括中国产业文化协会、中国生态文化协会、海南智渔可持续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在内的31个社会组织;最后是民间自发组织的不计其数的各类海洋公益服务团体,诸如上海仁渡海洋公益发展中心、三亚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派克德基金会等。

二、我国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的功能及特点

(一)我国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的功能

不同的海洋文化产业主体基于性质的不同而功能不一:政府及事业单位以其行政领导力通过顶层设计总揽产业发展全局;企业及非企业化经营者在现代市场体系中承担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主要供给职能;非盈利性组织则承接和转移政府与市场中面临的部分职能困难。它们分别发展又共同组成产业主体的一个统一有机体,在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博弈的过程中,共同推进着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

1.政府及事业单位

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主要是总揽全局,具体体现在:第一,通过立法来调整产业主体的行为;第二,搭建平台、创造良好的条件来培育产业市场;第三,根据产业的市场变化制定并不断调整政策以适应抑或调整不断变化的市场供求关系;第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7]海洋文化产业由于其特殊的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政府在功能上更多的是“服务型”和“引导型”而非“控制型”,即政府在海洋文化产业发展中,要通过较少的行政手段、较多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来实现产业资源的更高效配置。事业单位做的事情一般都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经营,它应该是“资本”的力量够不着的,或者说它因为是公共的、公益的,因此是不能被“资本”的“市场经营”力量所左右的。[8]比如说海洋文化遗产的传承,海洋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海洋文化产业评估体系的构建,一个沿海城市海洋文化产业规划的设计,等等。

2.市场层面:企业及非企业化经营者

在市场层面,海洋文化企业主要从事海洋旅游业、海洋休闲产业、海洋节会业、海洋传媒业、海洋演艺业、海洋服务业等产业的公司化企业。同其他普遍意义上的企业一样,海洋文化产业类企业同样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运用海洋文化资源、涉海劳动力、资本、技术和管理等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与海洋文化相关的产品或服务。这些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在运营中同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诸如国有企业中的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和山东海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中的大连海昌集团、具有民营性质的普陀岑氏木船作坊、以股份制形式的海洋国际文化艺术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个体的北京浩瀚海洋文化有限公司等等。

家族、家庭个体等非企业化的从业主体的经营活动,他们的海洋文化产品,有的是提供给市场来销售和服务,旨在营利的,而更多的则是自用、公益、出于信仰和习俗的需要而在亲友和乡里社会中相互馈赠,互通有无。更重要的是,这一类海洋文化产业主体从事的活动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另一种保护和传承,诸如传统海洋文化手艺和现代海洋文化手工艺,它们大多以家庭、家族等个体的方式传承和发展,海洋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的提供主要靠的是手工、手艺,虽是最不现代化、机械化的,但却是对环境资源破坏最少的,最为生态的,而且由于不使用工业化方式大批量复制生产,因而保持了海洋文化产业产品的原始性、丰富性和多样性,不仅能够满足市场对于传统海洋文化资源的需求,还能使更多的民众了解民间海洋文化的生存状况、文化意蕴及魅力所在,因此,无论是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还是民生的角度,无论是从产业主体利益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角度,无论是从人的需求和精神追求的角度还是从文化内涵和本质的角度,海洋文化产业的家族、家庭、个体居民的“生业”这一主体类型的发展,更应该受到大力保障和促进,更需要成为我国政府重视保护和发展的产业主体对象。

3.非营利性组织

非营利性组织在海洋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小觑,首先,它能够做政府想做却“不便做”、“做不好”和“不可做”之事。比如,在海洋文化权益问题中,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借助于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进行宣誓、宣传等活动,其宣传和表达的意愿更容易被其他政府和相关部门引起关注和理解;对于海洋文化领域的研究成果,非营利性组织的学术功能更能促进成果的转化;对于部分准海洋文化公共产品,非营利性组织由于源于群众而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这便于其与公众进行沟通交流,从而提供更加能够满足公众多样化需求的海洋文化公共产品。其次,非营利性组织不仅仅服务于政府,同时对于促进市场平衡和社会稳定也存在着调节作用。不仅是辅助政府的“雇主”,同时也是很大的一个“买主,”即非营利性组织能够构成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起到促进良性竞争、活跃产业市场、吸纳就业、扩大海洋文化产品供给和需求的作用,因此,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非营利性组织对于海洋文化的精神文明倡导更容易被广泛的群众所接受,而推动整个社会海洋意识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

(二)我国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的特点

产业主体就是社会经济文化的主体,处于社会经济文化关系的中心,是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经济文化各个层面、方面的决策与行为主体,在普遍意义上,他们具有经济性、独立性和平等性。海洋文化产业的四个主要主体类型独具特点,但在发展上具有不同的地位、作用,因而也就存在着同一价值尺度衡量下的不平衡、不均等性。

1.政府及事业单位

目前很多沿海地区的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政府及相关事业单位呈现出“包办”的局面。无论是海洋文化公共产品的供给,还是海洋文化产业市场中各类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的市场准入、组织构架、生产行为和评价体系等,几乎都是政府主导、策划、操办的特点,由此而导致了民间社会力量和政府力量之间难以形成主体之间良性的积极互动和平衡发展。我们明确政府是海洋文化产业的主体之一,并不是以政府替代社会和市场来发挥作用,而是要求政府在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发展制度、发展道路以及公平与效益相统一发展、可持续发展、良性发展上,起到宏观、整体和分类管理上的把关定向与保障的主体作用。社会和市场的主体作用及其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是市场与政府之间良性互动的基础。而目前的状况是,社会的主体作用往往是被动的,市场的主体作用往往是投机的,即投政府所好,从政府的公共权利、公共资源和地区、行业、产业倾斜政策包括土地政策、税收与财政和金融政策等现行政策和人为决策中套利。这样也就往往扭曲了政府的主体职能与作用。

2.市场层面:企业和非企业化经营者

企业是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类型中的重要主体,也是成分最为复杂的一个主体类型。但是在我国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占主导因素的通常是产业所固有的意识形态内容,政府以这种主导因素的导向强弱为依据来制定相应的海洋文化政策,[9]从而形成了海洋文化产品生产、海洋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海洋文化用品的生产、海洋文化产品生产的专用设备四大类的海洋文化产业结构形态。这种极具层次性的产业分类方式成为衡量海洋文化企业市场准入的主要依据,从而导致我国海洋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也形成层次分明的局面,即国有企业控制和经营着海洋文化产业中的新闻传播与广电影视类、报刊图书类等思想意识形态较强的海洋文化产品生产层产业形态,民营企业侧重于经营其他海洋文化意识形态较弱的市场分销与服务层产业形态,以及更为大量的游艺、娱乐性海洋文化产业形态,如海洋咨询业、海洋工艺品业等。

另外,在我国海洋文化产业发展中,家族、家庭、个人式从业主体经营者是大型、较大型的公司企业型从业主体雇佣之外的最广大、最根本、最基础的职业化、半职业化社会主体。包括家族、家庭、自然人等不超越亲缘结构的单一经济—文化社会有机体。确立企业之外家族、家庭、个体从事海洋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地位,是当前最需要着意强调的。因为这是占人口最多数的、最重要的市场主体,而且是长期以来一直被忽视,不被当做市场主体看待或一直没有获得主体地位的市场主体,因而一直是弱势的市场主体。这一庞大的海洋文化产业主体,以沿海和岛屿地区为主,遍布在大大小小的城市、乡村社会人群聚落之中,他们自己既是海洋文化产品的创造者、营销者、服务者,又是自己的和他人的海洋文化产品的欣赏接受者、消费者、被服务对象。不以货币交换,却符合交易原则,具有市场性,更重要的是,海洋民间社会这一海洋文化产业主体是致使海洋文化产业拥有“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特色最为丰富多彩的主体。

3.非营利性组织

海洋文化产业非营利性组织拥有其他普遍意义上的非营利性组织所具备的组织性、自治性、自愿性、不分配利润等特点。但也独具自己的特点,诸如,目前,我国海洋文化非营利性组织尚处于起步阶段,数量不多,成立时间短,专业性有待于加强;对于国家、市场和公众对海洋文化权益、海洋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海洋文化生态与环境保护、海洋文化公共服务和海洋文化新业态等领域的需求,难以形成一个系统而高校的公益支撑体系。

三、我国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的平衡发展

(一)不同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的发展思路

要克服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社会地位不高,各主体类型发展不平衡,政府权利导向严重,海洋文化产业资源的市场配置不合理和效率低下等问题,就需要我们转变政府角色,修订和完善政策,尤其着重确立企业之外家族、家庭、个体从业主体经营者的主体地位,科学规划各主体的最佳发展模式,合理布局,推动海洋文化产业最终形成主体间协同发展、良性发展的繁荣局面。

1.政府和事业单位

政府与市场对于协调社会资源分配、控制社会经济活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两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依存并相互补充。但如何掌握与协调政府这只“看的见的手”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之间的关系,是难题也是一个重题。[10]从目前我国的国情和我国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来看,是以政府掌控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抑或是相反,一直存在着争议。当然,无论如何,政府与市场是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以市场主体为本位不是不要政府的管理与掌控。要求政府减少“干预”的最适当的尺度到底是什么、在哪里,如何才能既保证最恰当尺度和程度的政府管理管制得到施行,又保证政府能够像一个为植物创造最适宜生长条件的园丁一样,为产业主体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内外部环境,这需要来自不同社会主体以及市场主体的共同博弈与设定。从海洋文化产业的经济视角而言,只有以市场主体为本位来发展海洋文化产业,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分配各种海洋文化产业资源,广泛地调动最大多数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从海洋文化产业的文化视角而言,它又不单是经济问题,不单是市场问题,而同时又是一个文化问题,即公益、正义、社会价值观与民俗风气的评判与引领问题。政府的职能与责任,就是站在全体人民的立场上,提供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管理,同时向全体人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的、公益文化产品与服务。尤其是对于家族、家庭、个体式产业主体的发展,政府的作用,社会制度机制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如“义利之辨”的作用,就是对自然状态下民生指向与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反向现象的“平抑”。

2.市场层面:企业和非企业化经营者

从我国当前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以及目前世界海洋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来看,政府要鼓励、引导、支持企业尤其是国有、私有大型海洋文化企业的发展,引导其宗旨和使命,即增强海洋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大显身手。具体来说,首先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由政府选择支持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海洋文化企业或集团来重点培育和发展;其次,政府要合理利用财政和法律政策,推动不同所有制结构、不同规模的企业实现协调良性发展,促进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11]国际竞争企业要眼睛向外,目标向外,市场向外,营利在外。而眼睛向内,目标向内,市场向内而追求营利在内的大中小企业,应该是更为体现公共、集体所有制性质的企业,而不应是私有、私营性质的企业,因为文化企业所生产创造和营销服务的产品是“文化”,一方面是具有意识形态的思想、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属性,担负着国家与民族精神弘扬、主流文化传承发展的使命,另一方面其具体的文化内涵内容与形式载体一般具有文化品味、审美趣味的社会属性;因此,海洋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应实行政府规划计划与市场需求、主体能动性相结合的机制,以政府政策和规划、计划为导向,对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政府管理、调控力度应大于对一般产业企业的调控力度,海洋文化产业的“市场侧”机制应该与此相适应,而不是相背离。

非企业化经营者在海洋文化产业市场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发展首先需要政府给予充分的定位和完善的扶持政策,肯定家族、家庭式以及个人式的产业主体在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和保护中的“民本”主体地位,注重充分发挥这一最大人口社会主体所具有的不应被忽视、无法被取代的主体作用。政府应完善对“民本”、“民生”海洋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从国家层面制定全面系统的海洋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为海洋文化产业在民本、民生基本层面的健康发展做出正确的导向,并提供政策和制度扶持。事实上有不少地方就是这样做的,上海金山嘴渔村的做法就值得参考。几十年来,上海沿海地区众多化工企业的兴建给上海的海洋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现代化渔业的过度捕捞也造成渔业资源的严重衰退,金山嘴渔村的人们逐渐告别了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大海,人们或是选择外出务工,或是选择经商它业,但有些人一直坚持近海捕捞和滩涂养殖,并在村里办起了养殖、渔货加工等海洋产业,也有些渔民利用渔村与沪杭公路为邻的交通区位优势,在村边路旁开了数十家海鲜美食餐饮店,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海鲜美食一条街。当地政府为了充分利用海洋文化资源来提高渔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实施积极的扶持政策,采用产业结合的方式,将原本属于个体经营的海鲜美食一条街和极具渔文化特色的金山嘴老街整合成一个综合性观光旅游消费地带,整合并保护渔村渔户个体经营,同时利用渔村公共文化空间开展各种文化节会活动,利用渔民传统老宅建成渔村博物馆、渔俗馆、妈祖文化馆等公益性海洋文化场馆设施,与经营性的海鲜美食一条街浑然一体,既丰富、传承、发展了渔村文化的深厚底蕴和鲜明特色,又为综合性观光旅游消费地带带来了更多的观光旅游客的消费人气;既提高了渔民以及渔村集体的收入,提高了当地渔民的生活水平,又使古老的渔村重新焕发出崭新的可持续发展活力。[12]

3.非盈利性组织

海洋文化产业非盈利性组织的发展,需要厘清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公益之间的相互关系,改变长期以来“文化事业单位”改头换面为“文化企业单位”从事文化产业经营、营利的组织结构,改变长期以来各种属于非政府组织、行业组织、民间社会团体组织性质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进行营利性尤其是具有行业垄断、变相垄断性质的市场经营体制,让它们回归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公益性等NGO(非政府组织)本体。这也是确定海洋文化产业不同类型的发展定位的题中应有之义。

通过建立海洋文化智库,为产业的发展和政府的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举行多样化的海洋文化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的海洋意识;自发组织和服务于海洋文化的创意与科研中去,助力海洋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发展;通过参加国内外交流等形式强化海洋文化话语权和软实力。

(二)不同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的发展模式

海洋文化产业不同的产业主体间,要寻求平衡的产业发展模式。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可以分为公益性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以及经营性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我们从这两个层次出发来研究不同海洋文化产业主体在这两个层次的产品和服务供给中应有的发展模式。具体见图2。

图2 不同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的发展模式

1.公益性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

在公益性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攻击上,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发展逻辑就是:一方面,要协调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机制来提供公益性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还要引导、监管、支持市场和社会的经营性海洋文化产业活动,从而转变产业结构,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发展。具体来说,在公益性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中,对于“市场完全失灵”的纯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包括海洋文化公共政策法规、海洋文化权益与安全、海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要完全由政府和相关事业单位来提供,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政府需要严格控制产品和服务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生态和谐等价值观的精神内涵导向,做出正确政策引导及海洋文化的价值定位,即做到准海洋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要姓公、姓党。[13]

但对于准海洋文化公共产品与服务,包括海岛社会保障、国民海洋教育、海洋生态文化修复等,则主要坚持市场配置而非政府配置的原则,政府和事业单位更应该是准海洋文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规则制定者和执行供给的监管者,而不是直接的生产者和制造者,所以可以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将政府权威和市场的交换功能有机结合,[14]以委托或者发包的形式选择企业和社会来组织生产,同时也以向企业和社会购买的方式来实现公益性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多中心多层次协同合作的高效供给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可以兼顾社会尤其是渔农民海洋文化消费的多样性需求,促进民间海洋文化消费力量的成长,激发全民的广泛参与和海洋文化创新活力。

2.经营性海洋文化产业

经营性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则主要依靠市场和社会组织来进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及相关事业单位的发展逻辑就是引导、监管和支持经营性海洋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方面,要通过政策支持鼓励非营利性组织积极参与到经营性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中去,为海洋文化产业中企业的发展起到适当的平衡调节作用;另一方面,要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对市场层面的各类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经营性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价值链的供给过程进行创意的引导和审批、生产的监督和支持以及销售的监管工作。具体来说,对于非营利性组织,即要发挥其桥梁作用,承接政府及相关事业单位的海洋文化产业发展服务功能,转移政府和市场中面临的职能困难,又需要政府通过政策和法律保障来不断优化和壮大自身。

在市场层面,各种经济形式的企业和非企业化的经营者共同来提供经营性海洋文化产品和服务。对于非企业化的经营者,由于它们具备最生态化、原始化的海洋文化精神特质,我们需要从民生的角度来出发,用“道”法自然的方式和理念来发展这一类海洋文化产业,让其处于一种有机自生、自主心跳的状态中,顺应其自在状态,而非让其活在高度的竞争和市场化、机械化、现代化发展机制中,为了实现这种有深度的、可持续的发展方式,就需要国家通过政策法律建设以及行政管理体系等制度建设,确定非企业化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并着重进行扶持和保护,以达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人足、物足、精神足的发展目标。对于企业的发展,要鼓励民营,重点扶持小微企业,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并推动其参与国际竞争。要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要重点解决投融资难问题,要利用其体制优势充分引入民间资本,改善民营企业的市场环境;从世界范围内海洋文化强国的态势来看,小微企业更适合来打造饱含民意的产品和服务,例如私人海洋文化博物馆、民营海洋艺术与演艺团体等,因为小微企业能够更好地感知民众多样化的海洋文化需求而迅速作出生产要素的及时调整,也能直接和敏感地感受到海洋文化社会氛围的宽容度和政策支持度,所以要加大、加重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和适度的外部性控制;国有海洋文化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享有的稀缺资源优势和市场地位,在国家的引导和支持下,着力向外参与国际竞争,提高我国海洋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上提到:“中国有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其本质是建立在五千多年文明传承基础上的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有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海洋文化更应该发出“中国声音”,用中国的“海洋文化语言”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担当起我国海洋价值观推进和强大的使命,而中国海洋文化的发展离不开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的建设,在各类海洋文化产业主体类型中,作为产业主导以及公共产品管理和提供方的政府需要转变角色,以协调控制为主;最为庞大、复杂的市场层面,则需要企业确定自身主体地位,平衡国有、集体、民营、私营、联营等类别企业间的资源配置,同时确立“企业”之外家族、家庭、个人等个体从业主体经营者的主体地位,保护个体,保障民生,实现各主体类型科学有序的最佳发展路径。只有如此统筹发展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层面的主体力量,才能推动海洋文化产业形成主体间协同发展、良性发展的繁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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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Development of Marine Culture Industries Based on the Industrial Subject

XU Wenyu
(Faculty of Management,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Qingdao 266100,China)

To realiz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marine culture industries in China,we need to clarify the main typ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marine culture industries,exploring its development pattern so as to find a suitable model of every development path.The types of China’s marine culture industries are unique and unbalanced in development.The families and their individual working principal operators,who have caused the least damage to environment and conform more to the nature of people’s livelihood demands,are under a serious weak tendency in contemporary social market.The government needs not only to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m but also to provide protection for them.Thus,we need change and improve the government policy and establish the main subject status of families and their individual operators.What’s more,scientific planning and reasonable layout are also vital of each subject’s development pattern.Only in this way,can we promote coordinated and benign development between the main subjects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prosperity of marine culture industries.

marine culture industries;types of industrial subjects;development model;ocean power

G124

A

1008-8318(2016)06-0016-09

2016-12-02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海洋文化理论体系研究”(编号:12&ZD113);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鳌山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中国海洋生态文化研究”(编号:2016ASKJ03)。

徐文玉(1988-),女,山东潍坊人,博士研究生,研究领域;海洋文化产业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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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晋绣技艺 做大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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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意象间的主体构架
爱的海洋
文化产业空心化隐优
第一章 向海洋出发
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