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渔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制度瓶颈”问题研究
——基于渔船管理制度的视角
2016-05-16刘广东
刘广东,于 涛
(大连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辽宁大连 116023)
辽宁省渔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制度瓶颈”问题研究
——基于渔船管理制度的视角
刘广东,于涛
(大连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023)
摘要:渔船管理制度通过影响渔业经营者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进而影响渔业产业结构升级。当现行渔船管理制度通过对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影响使得配置在渔业中的第一产业的资源过多,而配置在渔业中第二第三产业的资源不足时就形成了渔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制度瓶颈”。辽宁省现行的渔船管理制度已经形成渔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制度瓶颈”。通过减少针对渔业第一产业的制度供给,增加对第二第三产业的制度供给,可以破解这种“制度瓶颈”,促进辽宁省渔业产业结构的升级。
关键词:辽宁省;渔业产业;结构升级;渔船管理制度
一、引言
图1 辽宁省渔业产业结构的变动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一步促进辽宁省渔业产业结构升级就显得至关重要。目前就如何促进渔业产业结构升级,国内学者做了较多的研究。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影响渔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因素。余匡军(2001)认为通过养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积极调整海洋捕捞结构,拓展远洋渔业,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业,调整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可以推进我国渔业产业结构的调整[2]。王剑等(2007)指出通过政府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可以加速渔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度化,从而实现渔业资源的合理配置[3]。杨林等(2010)认为科学与技术在海洋渔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4]。方平(2011)也认为科技创新对我国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并分析了科技创新对渔业产业结构的作用机理[5]。冯利娟(2013)认为金融发展对海洋产业结构升级有促进作用[6]。杨林(2004)认为制度创新可以促进我国渔业产业结构的调整[7]。从目前已有的文献来看,现有研究对渔业管理制度这一影响渔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变量研究较少。从较少的对渔业制度影响渔业产业结构升级的文献来看,缺少对渔业制度影响渔业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理分析,而只有在分析清楚这一机理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更好地把握渔业管理制度如何影响渔业经济,从而更好地通过制度改革和创新来促进渔业经济的发展和升级。在此背景下,本文拟从渔船管理制度的视角研究辽宁省渔业产业结构升级中“制度瓶颈”产生的原因及其破解对策。
二、渔船管理制度对渔业产业升级的作用机理
制度可以被定义为一组运行规则,它们是用来决定在一些场合谁有资格作出决策,什么行为是允许的或者要被限制的,什么样的一组规则可以被采用,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程序,必须或者不必提供什么信息,应该如何根据个人的绩效制定支付条件[8]。道格拉斯.C.诺斯(Douglass C. North)认为制度为日常生活活动提供了一种行为准绳,从而降低了不确定性[9]。渔业管理制度指一切与渔业活动有关的正式的法律法规和非正式的习俗传统及其实施*本文仅研究与渔船管理有关的正式制度及其实施。。渔业管理制度是制度安排的一种,其本身也提供了一组运行规则,为渔业活动的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提供了行为准绳,用以明确在渔业生产时,哪些行为是被允许的,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渔业管理制度是影响渔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外生变量。
渔业产业结构升级是指渔业产业结构的改善,是渔业产业结构系统从较低级形式向较高级形式的转化过程。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关于产业结构的演变规律,渔业产业结构的升级应表现为渔业中第二和第三产业的产出占渔业总产出的比重不断上升。
诺斯认为制度是决定长期经济绩效的根本因素。一个社会不能发展出有效的、低成本的契约实施机制,仍是导致历史上的停滞以及当今第三世界不发达的重要原因。制度通过其对交换与生产成本的影响来影响经济绩效。什么样的组织会出现,以及它们如何演化,这两方面均受到制度框架的根本性影响。渔船管理制度对渔业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也是通过影响渔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交易成本与生产成本来实现的。
渔船管理制度的供给应与渔业产业升级的制度需求相适应。制度供给不足或是制度供给“过剩”都会制约渔业产业的升级,从而形成渔业产业升级过程中的“制度瓶颈”。具体来说,制度供给不足是指渔业产业的发展产生了对新的渔业管理制度的需求,而这种制度需求的形成先于制度供给,从而造成制度有效供给的不足。在有效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必然增加渔业活动的相关参与者在生产和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使其行为缺乏指引,从而影响其生产和交易过程中的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制度供给“过剩”只是相对于渔业产业发展的制度需求,现有的渔业管理制度供给是冗余的,或者说现存的制度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反而扭曲了渔业资源的配置,影响了渔业生产和交易过程中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渔船管理制度供给的不足与“过剩”都是通过影响渔业生产和交易过程中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进而影响渔业产业升级的。当因渔船管理制度的影响,渔业生产经营者在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这一最优产量原则进行决策时,若决定其个体最优产出的边际成本(MCi)偏离使社会整体最优的边际成本(MCs),就形成了资源的扭曲配置。更具体地说,当因制度影响,在渔业的第一产业中存在MCi>MCs,在渔业的第二第三产业中存在MCi 图2 “制度瓶颈”的形成 三、辽宁省渔船管理制度对渔业产业升级的抑制 渔船管理制度是渔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渔业活动离不开渔船这一重要的工具,而渔船管理制度正是针对渔船及与渔船有关的行为而制定的准则。目前辽宁省的渔船管理制度主要来源于两个层面,一个是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个是辽宁省颁布的地方法律法规。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86年颁布、 201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令2002年第19号发布、2004年7月第38号和2007年第6号修订的《渔业捕捞许可规定》和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规定》。 辽宁省颁布的相关地方法律法规主要有《辽宁省渔船管理条例》《辽宁省渔业船舶监督检验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和《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等,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辽宁省颁布的渔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渔船管理制度应与渔业经济发展相适应。近年来辽宁省渔业虽然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但是主要的增长来自于渔业中的第一产业,渔业中的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渔业生产正越来越多地受到资源和环境两方面的约束,这说明从渔船管理制度层面来看,渔业经济的发展遭遇了“制度瓶颈”。具体来说,这种“制度瓶颈”的形成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 首先,在渔业中的第一产业方面存在制度供给“过剩”。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存的渔船管理制度的形成多针对于渔业中的第一产业,且这些管理制度形成的年代较早,经过渔业的多年发展,已经不能满足渔业第一产业持续发展的制度需求。这些制度供给通过影响渔业生产活动中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使得渔业资源的合理配置被扭曲。因此这些制度可以被视为“过剩”的制度供给,它不但没有促进渔业产业结构的改善和渔业产业素质与效率的提高,反而起到了抑制渔业产业升级的作用。这种情况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渔船燃油补贴制度。现行的燃油补贴制度增加了渔业生产者在第一产业的收入[10],而这些收入来自于国家从其他行业获得的税收收入。这使得那些生产效率不高的经营者仍然可以获得利润,并存活下来。如果没有这部分燃油补贴,在从事渔业第一产业收入下降的情况下,理性的渔业生产经营者必然要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组织创新等创新途径来提升自身的生产效率或转入渔业中的第二第三产业以获得更多的利润,而那些效率低下的生产者将会被淘汰出局[11]。 (2)“双控”制度。目前的实施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控制制度存在着实施不到位的情况*根据诺斯的观点,制度包括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制度的实施。只有制度条文,缺少制度有效实施的情况,在这里被看作一种无效的制度供给,即制度的“供给过剩”。。目前“三无”渔船的大量存在,以及违规作业情况的大量存在都是“双控”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实施的证明。“双控”制度实施的不到位影响了渔业生产者的生产成本,使其在短期内降低了。因此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渔业生产经营者更愿意进行违规作业。而这种局面的长期持续,必然导致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和衰竭。 (3)渔船报废制度与渔船检验制度。虽然我国早已出台渔船报废和渔船检验的制度文件,但是相关制度的实施不到位。目前辽宁省存在的渔船的“小、老、旧、差”局面就是这一制度实施不到位的证明。在现行的渔船燃油补贴制度下,加上“双控”制度实施的不到位,综合考虑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以及投资新渔船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渔船经营者缺乏投资新渔船的积极性。以破旧渔船在近海作业是更为理性的选择。这种基于个体最优的选择所形成的博弈均衡对社会来说并非最优,它一方面造成近海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另一方面也造成能源消耗的增加和环境的污染。 总体而言,目前针对渔业第一产业的制度供给相对过剩,影响了或者说降低了渔业生产经营者的生产成本,使得个体经营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这一原则确定最优产量时,其边际成本小于使整个社会最优的边际成本:MCi 其次,在渔业的第二第三产业中存在制度供给的不足的情况。这种局面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一直以来人们过度重视渔业中的第一产业,忽视了渔业中的第二和第三产业。这种制度供给不足影响了渔业中第二和第三产业中的经营者的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从而影响了在第二和第三产业中的资源配置。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制度供给不足: (1)扶持渔业中第二第三产业的制度供给不足。渔业中的第二第三产业属于新兴行业,因此行业中的企业面临较大风险,如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等。这种由风险带来的不确定性增加了经营者的交易成本。如果没有相关的扶持政策和制度,渔业经营者将独自面对全部成本。渔业中第二第三产业在渔业中的比重的增加,从长期来说具有正的外部性,主要体现在对渔业资源压力的缓解和对环境的改善。在存在正的外部性的条件下,企业不能获得其创造的收益的全部,使得个体经营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这一原则确定最优产量时,其边际成本大于使整个社会最优的边际成本:MCi>MCS,其最优的产出量必然小于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最优的产出量,即在渔业中的第二第三产业配置的资源少于社会最优的水平。 (2)规范渔业中第二和第三产业中的企业行为的制度供给不足。目前辽宁省针对第二第三产业的企业经营进行规范的制度比较缺乏,这使得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以渔业中的休闲渔业为例,目前缺乏行业标准与相关制度,多为渔业经营者个体的尝试。一旦出现事故,则经营者面临较大的风险。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即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而在有完善的制度供给的情况下,这种不确定性将消失,这种交易费用也将相应地降低为零。在不存在制度供给的情况下,由于企业面临更大的边际成本,因此相对于有完善制度供给的情况下,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原则进行决策的企业显然产出量会更低。 四、促进辽宁省渔业产业结构升级的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辽宁省在渔业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存在着“制度瓶颈”,这种“制度瓶颈”通过影响渔业经营者的生产成本或者交易成本进而影响到渔业产业的结构升级。要破解目前这种制度瓶颈,从渔船管理的角度应做好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应调整目前针对渔业中第一产业的制度供给过剩的局面。更具体地说就是一方面应减少对渔业第一产业的燃油补贴,另一方面应切实落实渔船报废、渔船检验以及渔船“双控”等制度的实施机制,从而使渔业中第一产业的经营者承担其原本应该承担的成本,使其在实现最优产量决策过程中的边际成本等于使社会整体最优的边际成本,即使企业的最优选择与社会的最优选择一致。 其次应加大针对渔业第二第三产业的制度供给,解决目前的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具体来说,应出台针对渔业第二第三产业的包括金融支持、技术支持、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同时应出台规范渔业第二第三产业的企业经营的相关制度,给予企业明确的指引,减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通过制度供给的增加,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促使企业增加供给,将更多的资源配置到渔业中的第二第三产业。 总之,通过对渔船管理制度供给的调整,可以纠正先行制度环境对资源配置的扭曲,破解目前存在的“制度瓶颈”,促进辽宁省渔业产业结构的升级。 参考文献: [1]徐德云.产业结构升级形态决定、测度的一个理论解释及验证[J].财政研究,2008(1):46-49. [2]余匡军.对浙江渔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思考[J].中国渔业经济,2001(2):23-25. [3]王剑,韩兴勇.渔业产业政策对产业结构的影响[J].中国渔业经济,2007(3):16-18. [4]杨林,苏昕.产业生态学视角下海洋渔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目标与实施路径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0(10):99-105. [5]方平.科技创新对我国渔业结构调整的作用机制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11:41-76. [6]冯利娟.山东省蓝色金融发展与海洋产业结构升级关系初探[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3:48-50. [7]杨林.资源与环境约束下中国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J].农村经济,2004(8):28-31. [8]弗鲁伯顿,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M].姜建强,罗长远,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7-10. [9]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杭行,译.上海:格致出版社,2008:11-25,147,177. [10]田丰,曾省存.渔业燃油补贴政策的后果及其形成机制[J].财经问题研究,2015(3):75-80. [11]段志霞,毕建国.我国渔业补贴政策及其改革探索[J].生态经济:学术版,2010(2):203-207. 中图分类号:F32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7031(2016)01-0024-05 作者简介:刘广东(1964-),男,教授;E-mail:taoyuchina@126.com 收稿日期:2015-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