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终身导师制的构建
2016-05-14卿晓梅王琳婷
卿晓梅 王琳婷
摘 要:文章从构建大学生创业终身导师制的意义出发,提出了构建以“企业成长需求”为导向的大学生创业终身导师制的要点与注意事项,以提高大学生创业企业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从而实现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的目标。
关键词:创业教育;大学生;终身导师制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6)04-0056-02
创业教育在我国高校和整个社会兴起较晚,制度和保障措施都还处在探索和完善阶段。近年来,我国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和服务投入不少,但中国大学生毕业后选择创业的比例不到1%,与美国 20%的比例相差很远,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只有2%—3%[1],大多数大学生的创业以失败告终。总之,我国的大学生创业不管是创业率还是成功率都比发达国家低,为适应国家当前发展形势的需要,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对全社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然而,在高校创业教育取得初步成效,大学生创业热情高涨的同时,另一个重要问题摆在我们眼前,那就是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成功率较低,生存期短。为此,本文重点探讨如何通过构建大学生创业终身导师制来提高大学生创业企业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从而实现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的目标。
本文所论述的大学生创业导师制,有别于一般的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度。一般的创业导师重点强调培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和素质,导师团队以学校教师队伍为主体,而本文的导师制强调以大学生新创办的企业为工作对象,完全按照企业成长需求配备导师团队,并且强调导师团队的实践能力、技术能力、社会责任感,更加注重导师的实际作用。并通过创新共赢模式保障导师作用的持续性。美国在1964年就成立了类似的组织,美国退休经理人服务公司(Service Corps of Retired Executives,简称SCORE),它的使命是,“为所有的美国现存的和即将出现的小企业提供职业的指导、信息,使他们的成功最大化”, 已经服务了700万创业者,成效显著[2]。
一、构建大学生创业终身导师制的意义
(一)大学生创业者的精神需求
创业是一项十分复杂且充满挑战和风险的活动,正如哈佛大学拉克教授所说,“创业对大多数人而言是一件具有诱惑的事情,同时也是一件极具挑战的事情”。因此,创业者在满怀激情的同时还要面对创业过程中出现的艰辛、挫折等问题,需要强大的精神动力才能将创业坚持下去。大学生创业导师制可以给大学生创业者一个精神家园,为他们创业远航之旅指明方向。
(二)大学生创业者的经验需求
Morris认为,创业就是开创新的事业、创建新的组织、创造资源的新组合以及风险承担和价值创造[3]。作为大学生创业者,在管理理念、创业实践、团队建设、资源整合以及市场开拓等方面都欠缺经验。具有创业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的创业导师可以为大学生创业者传授经验,降低风险。
(三)大学生创业者的技术需求
以南通理工学院邱福壮同学为例,作为创业班的一名学生,他积极参加创业实践,希望开办一家基于物联网的绿色农庄。作为大学生邱福壮有强烈的创业愿望和热情,其在学校所学的创业理论知识增强了他创业的能力,但是他缺乏农业方面的技术和实践能力,这让他非常苦恼。通过学校创业教育部的努力,他已经与如皋农民徐公建立了师徒关系。年轻人的创业激情和科学知识,与农民丰富的实践经验碰撞出了火花,他们开始打造自己的物联网绿色农庄,其中绿色草莓园已经吸引了大量的客人。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创业导师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对大学生创业者非常重要。
(四)大学生创业者的资源需求
创业活动本身就是对资源的开发、整合和利用,创业导师本身就是对创业者有益的资源,创业导师有意识地协助大学生创业者积累人脉、市场等有利资源,可以为他们的新办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五)大学生创业者的融资需求
创业离不开资金,创业者要使企业成立并能够走向正常的经营,最重要的就是要筹措到足够的资金,对初次创业的大学生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 而大学生新办企业在融资方面不占优势,主要是因为它仅仅只是一个好的创意,还没有有形或成熟的产品,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融资渠道窄。
二、构建大学生创业终身导师制的要点
(一)组织机构
导师制由各高校分管就业与创业工作的校领导主抓,下设创业教育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校的创业导师制度的设立、督促实施、导师招聘、考核和奖励等工作。各院系设置创业教育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在院系层面实施导师制。
(二)成员管理
导师成员由学校创业教育职能部门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成员包括:咨询师、企业管理人员、高校教师、农林牧渔业技术人员、大学生成功创业者、银行经理、消费者、供应商以及行业协会成员等。具体的招聘条件由创业教育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孵化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的类型、发展状况和实际需要确定;对聘请的导师颁发正式的聘书,签订合同,按实际情况协商发放薪酬。学校和大学生创业者一起对导师进行考评,考评的主要参数来自于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实际效益和成长状况。对考核优秀的创业导师可以续聘,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导师不再续聘。
(三)政策保障
大学生创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活动,需要有实际经验,尤其需要各行业成功人士来给予指导。但实际的情况是,一些成功的创业者很少愿意花时间和精力来指导大学生创业。因此,学校、国家尤其是当地政府部门,需要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鼓励政策来引导具有能力和实力的成功人士投身到这一项服务社会的事业中来。学校可以制定社会人员担任导师的职称评定制度,可以为其评定创业导师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政府可以制定大学生创业导师自己的企业享受各项税收减免、贷款利率降低等优惠的政策。尤其是对表现突出,指导效果明显的导师,学校和政府都要给予实际的奖励,以此鼓励全社会有能力和实力的人员、单位参与到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指导和培养事业中来。
(四)工作机制
可以按照工作主要内容的不同,将导师团分为:第一,创业精神导师,以成功企业家、大学生创业者、高校教师为主,传播创业价值观,帮助大学生创业者建立自信,打造企业文化;第二,创业项目导师[4],以高校教师、企业技术人员、农林渔畜牧业等专业人士为主,为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第三,创业资源导师,以银行经理、消费者、供应商以及行业协会成员为主,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拓宽市场、人脉、融资渠道等;第四,创业管理导师,以高校专业教师、企业经理、成功企业家、创业咨询师为主,为大学生提供企业管理方法和策略指导,并对企业不同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预见,设计解决方案。
为了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创办企业进行指导,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在导师制度的实施中,应依据创业企业不同阶段的特点,建立各类创业导师协作机制,形成创业导师团队。在创业导师团队中,每类创业导师在指导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时,相互协作,并涉猎其他导师的领域知识,实现优势互补,从而充分发挥导师团队的整体作用,更好地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服务。总体而言,创业导师团队应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共同承担创业教育与服务的重任。
三、构建大学生创业终身导师制的注意事项
(一)共赢性
实现以“企业成长需求”为导向,构建大学生创业终身导师制。要明确几个主体:大学生创业企业、高校、导师(企业)、政府,每一个主体都有自身的利益,如何建立一个让这四大主体共赢互利的模式,尤其是能否让导师(企业)受益,将是影响这一制度可否长期和是否产生实效的关键因素。
(二) 持续性
企业的生命周期通常分为四个阶段: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大学生创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遵循企业成长规律,长期持续地给予指导,大学生创业企业才能不断成长,必须避免追求短期效果或虎头蛇尾的工作方式。
(三)实效性
以“企业成长需求”为导向,构建大学生创业终身导师制。必须要以“企业成长需求”为主导,关心大学生创办企业的成长实效,不可让指导和帮扶工作流于形式。
总之,构建以“企业成长需求”为导向的大学生创业终身导师制,需要在组织机构、人员管理、政策保障和工作机制方面不断探索和创新,对大学生创办企业进行共赢、持续和实效性指导与服务,满足大学生和其创办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在精神、经验、资金、社会资源等方面的需求,是适应当前大学生创业实际,提高大学生创办企业的生存能力以及增强其后续发展动力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李媚.大学生创业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以广州市为
例[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2.
[2]林芸.对创业导师制度发展的几点思考[J].中国科技产
业,2008,(6).
[3]Morris M.H.Entrepreneurial intensity:sustain
table advantages for individuals,organizations
and societies[M].Quorum Books,1998:17-45.
[4]罗晖.本科高校创业导师机制的研究[J].电脑知识与技
术,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