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工厂+拟制片人制”模式下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初探
2016-05-14乔周扬
乔周扬
摘要:“声音工厂+拟制片人制”模式是我们在学习吸收行业企业发展经验及优势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全新教学模式,旨在培养学生“以播为主,兼能采编”、“一专多能”的综合能力,达到“首岗适用、多岗迁移”的目的,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初步的实践表明,该模式对于促进学生个性化、均衡化、职业化发展,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声音工厂+拟制片人制”;职业能力培养;教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172-02
职业能力是指个体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本职工作,顺利完成职业内各项工作任务的能力。职业能力可以分为一般职业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任何一个职业岗位都有相应的岗位职责要求。一定的职业能力是胜任某种职业岗位的必要条件,是人的发展和创造的基础。同时,职业能力的优劣是一个人在既定的职业领域能否胜任,在预定的职业生涯能否成功的关键。不论是何种学校,所培养的学生终究都是要走向社会,要从事某种职业的,即是培养未来的职业者。因此,加强职业能力培养,满足社会不同岗位对人才的需要是高等学校的重要责任。本文从“声音工厂+拟制片人制”教学模式出发,探究职业能力培养在个人职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结合本院学生就业的实际情况,分析当前社会热门职业及其能力需求,提出加强和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的方法和途径。该研究对于加大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明确学生合理定位、提高就业质量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声音工厂+拟制片人制”模式
“声音工厂”是校内外工学结合实践平台,是依据广播电视行业主持播音典型工作岗位能力要求而设置的职场化环境,以培养学生“以播为主,兼能采编”的岗位能力为目标,以师生的声音艺术与技术产品生产为主要任务,整合艺术教育要素,使学生在“声音工厂”的环境下形成岗位专业能力。“拟制片人制”是主持播音专业在教学中高度仿真广播电视节目管理机制,根据职业岗位要求最大程度地实现职业岗位角色定位、“模拟工资”考核方式、岗位管理淘汰制、职场化环境及其运行的教学组织模式。“声音工厂 + 拟制片人制”两者结合,以工作项目为载体,在教学思想、教学环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按照岗位能力形成和知识认知的序化逻辑,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与职业岗位能力,基本按照企业所需人才设置培养规格。
二、声音工厂+拟制片人制”模式的特点
(一)明确了高职主持播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
在广播电视节目不断改革更新、多媒体传播应用技术不断提高、职业岗位设置精简化的情境下,对市( 县) 级广播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的综合能力要求更高。因此,人才培养应在深入调研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行业专家的指导下,由行业提供岗位能力标准及人才需求标准,制定出“以播为主,兼能采编”、“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具体来说: 一是要有“以播为主”的岗位能力,能独立完成广播电视新闻、通讯、评论、专题、广告、文艺作品的播音创作、节目的配录音工作; 二是要有“兼能采编”的岗位能力,能独立进行( 或参与) 节目的构思策划、组稿、采写、编辑工作。
(二)构建职业岗位能力结构合理的课程体系。
高职院校播音主持专业培养的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播音主持职业岗位能力,还要有一定的节目策划、采编写能力以及熟练运用现代传播设备的能力。因此,在人才培养中,要注重学生能力结构的培养,课程设置要以实用为主,突出操作性、应用性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技能,以适应职业岗位为目标,加强学生的技能训练,注重实际能力培养,使其更加适应岗位需要。多年来,广播电视行业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准入制”,要求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证”、“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等级证”或“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
因此,只有设置符合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结构合理的“以播为主,兼能采编,课证结合”的“模块化”课程体系,才能实现人才培养目的。专业课程主要分为以下三大模块:
一是职业核心课程模块。主要是“以播为主”课程,包括主持与播音创作基础,从事主持与播音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主持播音能力、配音、演播能力等。
二是行业拓展课程模块。主要是“兼能采编”课程,包括新闻采访与写作、节目创意与策划、电视摄像、非线性编辑等,培养学生除专业核心能力之外的行业通用能力等。
三是行业通识课程模块。主要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政治素养,培养学生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素养与艺术素养及创意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在这一课程模块中,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职业认知,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纳入课程内容,为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坚定的职业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专业人才打基础。
三、职业能力需求分析
通过对省、市、县三级电视台及部分制作公司的调研得知,高职电视节目制作专业学生的就业岗位有:影视剪辑、电视后期制作、电视作品制作、栏目(频道)包装、制片、栏目(节目)策划、摄像、编导等。并在相关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各岗位的专业能力进行了分析。
1.影视剪辑。能够进行影视节目的剪辑。具备非编软件的运用能力、视听语言把握能力、电视声画编辑能力。
2.电视后期制作。能够完成电视作品后期制作。包括电视节目视频编辑、音频编辑、字幕制作、图表制作、编辑合成以及节目片花、片头和宣传片制作等。
3.电视作品制作。能够完成一个电视作品的策划、拍摄和后期编辑制作。
4.电视编导策划。电视节目策划能力、电视节目编导能力。
5.电视频道包装。制作软件运用能力、视听语言把握能力、电视频道包装能力。
6.制片。了解电视制作基本知识,完成助理制片的基本任务。
7.电视摄像。能够完成电视节目的画面拍摄。能够熟练操作电视摄像机按照节目要求拍摄视频画面。
8.电视节目编排。电视节目编排能力,收视率分析能力。
9.新媒体节目制作。熟悉各类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特性与制作技术具有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四、职业能力提升的主要措施
(一)课堂能力分解。
“声音工厂+拟制片人制”模式以“突出播音主持语言应用和反应能力,辅以一定的采编摄能力”为专业课程开发与设计的基本原则,通过课程内容的模块化和技能训练的分阶段实施,实现能力的内化与运用。
以湖南大众传媒职院为例,该模式主要分为三个课程模块:一是职业核心能力模块:主要包括学院统一开设的10门通识课程,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政治素养,培养学生从事职业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的文化与艺术素养及创意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在这一课程模块中,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职业认知,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纳入课程内容,以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坚定的职业精神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主持播音人才。二是岗位专业能力模块:主要是“以播为主”课程,传授学生有关主持与播音的基本知识和从事主持与播音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旨在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主持播音能力、配音能力等。三是职业拓展能力模块:主要是“兼具采编”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除专业核心能力之外的拓展能力,包括采访、编辑、摄影等拓展技能,旨在培养学生一专多能,满足学生在将来实际工作过程中试岗转岗的需要。
(二)突出实践教学。
建设“声音工厂”建成一体化职业环境,系统的实践教学方案,使实践教学比重不少于50%。这种“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可以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识和认同,明确学习目的,激发学习兴趣;将真实的职场环境引入教学环境,学生的实训作品完全按照媒体的要求指导和制作,轮岗训练,能大大增强学生的适岗变岗能力;改变过去一考定乾坤的作法,注重过程考核,而且是以学生感兴趣虚拟货币形式张榜公布,人人心中有数,既能给学生增添无形而又现实的压力,又可以大大提高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学生们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收集的资料、碰撞的观点、完成的作品又能形成可资利用的教学资源等等,一举数得。同时注重职业岗位能力训练。采用讲练结合、一对一指导、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教师担任“准制片人”角色,发挥指导、把关、监控作用;学生担任“准员工”角色。三年中,每个学生每学期在采、编、制不同岗位上完成仿真实训或真实实习的工作任务(作业)不少于12次。
(三)做好职业规划。
突出强调学生在校期间的职业生涯规划。根据“声音工厂+拟制片人制”模式,所有学生按照职业岗位要求来制定职业目标,确定个人未来可能从事的职业方向。因此,开展学生职业规划十分必要,尤其是对新入学的一年级学生来说。职业生涯规划可以让学生及时明确学习目的、学习任务和自己努力的方向。开展学生职业规划需要专业教师和辅导员的正确引导、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当然,根据学生自我认识的不同,合理调整自我职业目标是可以的。开展不同形式的宣讲或职业生涯规划比赛就是一个较好的方法。
“声音工厂+拟制片人制”模式,从社会服务、技术应用和学习深造这三个维度来制订人才培养目标,并以此为导向全面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力争培养全面、健康、幸福的未来职业者。通过对职业招聘网站和学生就业情况的全面深入调查分析,确定多个职业方向及相应的职业能力,探究职业能力培养在个人职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为保证这种全新教学模式的推广和应用,要全面修订和完善现有专业的培养计划、突出课程职业能力目标,适当增加课外实践学时,建立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毕业生跟踪制度,实现教育教学和学生未来职业生涯的有机融合,切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初步的实践应用情况表明,该研究对于改进课程教学效果、提高学生职业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化、均衡化、职业化发展,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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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海涛,模块化教学条件下课程体系的构建[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5):82-83.
[3]郭艳玲,播音主持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思考[J].文学教育,2008(2) : 135.
注:本文为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教研教改课题《高职院校主持与播音专业“声音工厂+拟制片人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3JY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