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电视购物“消费陷阱”
2016-05-14
农村百事通 2016年5期
在过去的一年里,有不少消费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反映,其误信电视购物“消费陷阱”,许多货款打了水漂。电视购物作为近年来新兴的购物渠道,其不规范行为层出不穷。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发布消费警示——谨防电视购物“消费陷阱”。
一、在购物前,首先要核实销售商是否为工商在册的合法企业,优先考虑在当地有门店、售后服务点的企业。
二、理性看待电视购物广告,广告对产品功能可能有吹嘘夸大之嫌,消费者要事先了解并掌握选购商品的相关信息,不可盲目听信广告中绝对化的承诺。
三、莫贪图小便宜,不要被低价、折扣、断货等诱惑所蒙蔽,购物时切记要向对方索取相关票据。
四、警惕先付款再验货的邮购方式。电视和网络购物付款方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消费者将货款先寄给经销商后才发货;另一种是在商品寄达后消费者通过快递公司将货款交给经销商。消费者应尽量采用货到付款方式,收货时及时验货,确认质量没问题后再签字付款。如发现货物毁损或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拒绝付款或及时联系经销商要求退货。
五、尽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专业的电视购物企业。贵重、价高商品尽量到店铺式商店购买。
(北京 罗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