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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滇中产业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的路径探析

2016-05-14郁文贵

时代金融 2016年5期
关键词:金融服务创新

郁文贵

【摘要】建设滇中产业新区是云南省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云南省的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同时还能优化云南省的产业发展模式,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对于滇中产业新区的建设。想要成功的建设好滇中产业新区就需要全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为其保驾护航,综合性的服务体系是其发展的前提,因此,我们要不断的研究建设滇中产业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的路径,从而保证滇中产业新区的发展壮大。下面我们就根据目前滇中产业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设金融服务体系的路径,希望为滇中产业新区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滇中产业新区 金融服务 创新

一、滇中产业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滇中产业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并不完善,在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滇中产业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主要是依据六统一和五不变的原则在不断的开展,所谓的六统一是指规划统一、负责统一、招商统一、新增财税管理统一、干部管理统一等六统一原则,五不变是指按照原行政区划不变、项目分级管理职能不变、统计口径不变、原有税费基数不变、社会管理职能不变的五不变原则。这些原则虽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这些原则会出现很多相互矛盾和冲突的地方,各自为阵,导致管理体系相对混乱,不利于新区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其次,滇中产业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中的金融产品比较单一,大部分金融机构没有金融产品创新权,缺乏创新机制。在金融服务体系中还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没有适应现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的管理模式,没有适当的激励机制,工作人员对于创新也缺乏积极性,这就严重阻碍了新区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再次,信贷产品的抵押担保方式相对单一,在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信贷产品当中,都要求企业以及个人提供不动产或者房产作为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和其他动产质押业务发展较慢,信用体系统建设推进缓慢,部门间的信息不对称,共享滞后,然而,产业新区的土地产权在设计上沿袭了传统的工业用地征收模式,没有对土地期限等方面有所突破,同时,新区的基础建设主要是低丘缓坡土地治理与公路网建设,土地在开发前价值比较低,很难形成足够的抵押物向银行获取足够的贷款。最后,新区的金融服务体系缺乏与政府的合作,不善于利用政府的政策促进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因此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速度非常缓慢。

二、建设滇中产业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的路径探析

(一)理顺管理体制,加快新区金融一体化步伐

要想构建好经济和金融的合作协调机制就必须打破原来各县金融机构之间相互独立的局面,各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新区金融发展机构,统一管理。由于新区内东西片区处于不同的行政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意识形态差异较大,各地的金融政策落实和金融产品差异较大,所以必须要以省作为金融服务协调的机构,统一协调各个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想要实现跨区域的合作,可以通过建立金融协调联席会以及金融发展推进会这样的平台,来实现产业新区的金融合作。另一方面,想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对于新区的金融服务必须要统一规划,对金融资源实行优化配置,把所有的金融网点都归集在一起,统一规划安排,对于资源少的片区要增设一定数量的网点,尽量避免金融网点堆积于一处,造成资源的浪费。对于还没有出台产业新区的发展规划的地区,必须要把新区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进行明确,从而彻底打破县域格局,切实提高滇中产业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水平。

(二)建立金融产品的创新机制

首先,在创新的金融机构管理模式下,金融机构必须要下放产品新区基层的产品创新权限,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创新权限,这样能够让金融产品的创新更加地贴近基层,从而提高金融产品创新的灵活性与针对性。其次,金融机构必须要不断建立产品的创新激励机制,更有力的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把对金融产品的创新纳入到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考核当中,将对于金融产品的创新试点成效和工作业绩联系起来,增强滇中金融机构对于创新的积极性。与此同时,人民银行的银行监管部门还要加强对于金融产品创新的监管,制定指标性的标准,不断提高金融机构对于创新产品的意识,从监督管理的层面推动对于金融产品创新工作的开展。

(三)对融资抵押与担保方式进行不断创新

金融产品的创新必须要与融资抵押和担保的创新结合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从总体上实现对于滇中产业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在创新融资抵押和担保方式的过程中,信贷融资抵押必须要符合产业新区企业资产自身的经营特征,开发各种类型的抵押贷款的产品,与此同时,还要不断引进担保中介的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对担保机制的创新,规范目前担保机构的经营行为,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滇中产业新区的实际发展需求,不断的完善担保贷款的操作流程,不断创新贷款技术,积极的探索科学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创新信用模式以及扩大信用贷款抵押担保物的具体范围。

(四)加快银政合作步伐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非常关注金融业的发展,并施行了一系列的政策来促进金融业的发展。因此,滇中产业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必须要借助国家对金融业的扶持政策,金融机构要积极的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加快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速度,发挥政府在组织协调方面的优势,不断的完善政府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拉动城市经济增长。政府具有其他企业和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金融机构只有加强与政府的合作,才能借助外部环境的优势,加快滇中产业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有效推进云南省的经济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滇中产业新区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的顺利完成将会为云南省的经济发展提供非常可靠的保障,因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对新区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管理,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不断创新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方法,力求以最快的速度成功的建设好滇中产业新区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体系,从而保证云南省的经济发展速度。

参考文献

[1]肖启义.金融支持工业园区发展研究以达州市为例[J].西南金融,2012(7).

[2]陈媞.浅析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金融支持[J].现代经济信息,2010(5).

[3]王剑华,马军伟.推动高新区成为金融与新兴产业结合载体的思考[J].科学管理研究,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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