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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2016-05-14陈高涛

美与时代·城市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消防安全城中村

摘 要:城中村现象是我国实行的城乡二元化管理制度在城市化进程中衍生的产物。从郑州市城中村的规划布局和建筑现状出发,针对城中村建筑场所火灾隐患成因及其特点,剖析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提出了改善其消防安全环境的措施。对提高城中村抵御火灾的能力,改善消防安全状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城中村;消防安全;建筑场所;整治策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中村发展规模扩大,人口居住集中,城镇化的快速扩张促使城中村发展为城市中心,但消防安全布局、建筑消防监察、消防设施器材并未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同步发展,火灾隐患大量存在,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城中村建筑场所多为“三合一”和“九小”场所①,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和乱点区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对此,笔者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执法实际,就如何解决城中村建筑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浅谈一些笔者的看法。

一、城中村消防安全现状

由于缺乏规划,很多城中村原本预留的消防车道,被大量违法搭建和经营摊点侵占,车辆的乱停乱放,更加剧了消防道路的侵占现象,使消防车辆无法顺畅通行。市政设施的不足(缺乏市政消火栓和其他消防水源),更加剧了灭火救援的困难。城中村建筑多数为村民集资自建,未经建设、规划、国土、消防等部门审核,缺少正规的设计图纸,施工建设队伍缺少正规的资质,在建设之初就形成大量火灾隐患,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郑州市城中村多达十几个,尤其是人员最为密集的陈砦村,人口达到十万多人。郑州市的城中村人员密度非常大,具有典型的代表性。故本文选取郑州城中村为例,探讨如何解决城中村建筑场所的消防隐患。

二、城中村消防隐患及解决策略

(一)火灾原因及事故多发地点

文献调研发现,城中村的消防隐患主要由于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1.规划布局混乱;2.建筑违章建造;3.消防设施不达标。这几个原因造成了城中村严重的消防隐患。由于其消防隐患特殊的成因,造成了其火灾不同于其他火灾的特性。

郑州市近年来205起城中村火灾事故统计表明(图1),用火不慎引发火灾70起,电气安全问题引起火灾61起,分别占所有城中村火灾事故的34%和30%,两者合计64%。由此可知,用火不慎与电气安全问题是引发城中村火灾的主要原因。

为获得城中村火灾事故发生地点的分布特点,对发生火灾的城中村内不同用途建筑物进行统计分析表明(图2),城中村内经营场所、“多合一”场所、娱乐场所发生火灾事故最多,共占所有火灾事故的63%,是居住类建筑火灾事故发生率的两倍之多。因此,城中村内经营场所、“多合一”场所、娱乐场所安全是火灾防范的重点目标。

(二)“城中村”火灾特点

由于城中村建筑存在上述的消防隐患,其火灾特点存在以下几个共同的特点:

1.疏散困难,人员伤亡巨大

由于城中村规划布局混乱,“背靠背”“连体式”“贴面式”和“一线天”等建筑布局大量存在,建筑防火间距严重不足。而且由于平时疏于对消防车道占用现象的管理,火灾一旦发生,消防车难以抵达火灾现场,给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带来极大的困难,人员伤亡巨大。

2.燃烧迅猛,火势蔓延迅速

由于城中村建筑建设没有正规图纸,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建筑违规建造,而且多数城中村“三合一”“九小”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低,且可燃物较多,非常容易燃烧。一旦着火,燃烧迅速,火灾蔓延速度快,且居民家庭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大都未进行防火分隔,极易促使火势迅猛发展,形成大面积火灾。

3.水源缺乏,灭火救援困难

由于消防设施不达标,大多数城中村“三合一”“九小”场所分布在城郊结合部,而且设置比较随意,有的设置在居民家中,有的设置在办公楼、仓库内,附近往往缺乏市政消火栓,周围天然水源也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给初期火灾扑救带来很大困难。

(三)“城中村”消防隐患解决策略

基于上述城中村消防隐患原因的剖析及其火灾成因、火灾分布特点和火灾特点的分析,笔者通过文献调研及实地调研,对比分析现有的消除消防隐患的方式,结合郑州市城中村的现状,提出以下策略:

1.完善规划布局,加强消防道路管理

道路狭窄、建筑密度大、人口密集是城中村最突出的问题,而且城中村中居住着大量人口,建筑高度也在不断加大,一旦发生火灾必然会给消防救援造成较大的困难。因此为了有利于消防扑救,完善建筑规划布局,加强对占用消防道路现象的整治都是迫在眉睫的。

2.优化建筑设计,加强建筑耐火性能

城中村建筑防火改造坚持政府主导、住户主体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进行建筑防火改造,集中解决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耐火等级不够等问题。对于木质结构(非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原则上由政府予以强制拆除;对于城中村内集中的砖混结构区,原则上以30栋单体建筑为一个防火分区,四周修建宽度不低于3.5m宽度的消防车通道,两个单体建筑之间用于防火分隔的墙体应为砖混结构,高出屋顶1米以上,并不应开门窗洞口;对历史遗留的老旧文物保护建筑,应进行消防性能化设计和改造,使之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城中村内的农贸市场、影剧院、学校、医务所、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应参照《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0.4 条要求,保证合理的防火间距。

3.完善消防基础设施

由于缺乏统一规划,绝大多数的城中村并没有铺设消防管道和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因此在发生火灾时给抢救工作带来了很大困扰。因此应当在城中村中铺设环状的消防给水管网,设置距离不大于120 m且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的室外消防栓。为切实有效地降低火灾发生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消防设施缺乏、人口及建筑密集的城中村,应设置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能及时赶到现场的消防站。城中村应按标准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提示标志、疏散逃生路线标志、安全指示标志、方向标志和交通标志等,以便火灾发生时能迅速按指示标志逃生。此外,城中村的公共建筑、“三合一”建筑,应该按照建规、高规和设置消防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并落实管理维护责任。

三、结论与讨论

上述分析表明,规划布局混乱、建筑违章建造和消防设施不达标是城中村消防隐患的主要成因。城中村内经营场所、“多合一”场所、娱乐场所安全是火灾多发场所。用火不慎与电气安全问题是引发城中村火灾的主要原因,大量文献表明,针对上述三个消防隐患提出的策略对于减少城中村的火灾隐患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四、结语与建议

城中村消防隐患和火灾危害严重的原因主要是规划布局混乱、建筑违章建造、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公众因素与用火不慎、电气使用不当的个人因素造成的。

减少火灾发生和消除消防隐患的方式有很多,对于郑州市城中村消防现状而言,完善规划布局,加强消防道路管理、优化建筑设计,加强建筑耐火性能和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是优于其他措施的。

注释:

①“三合一”建筑,是指将门面(车间)、仓库、员工集体宿舍设置为一体的建筑;“九小”场所是指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医院、小学校、小餐饮场所。

②楼与楼之间形成“背靠背”“连体式”“贴面式”和“一线天”等独特形式;区位优势好的“城中村”,容积率高达4-6倍,建筑密度普遍达到80%左右。

参考文献:

[1]希林.技术创新的战略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2]李萌.消防管理薄弱区域之城中村消防问题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14,(10).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M].北京:计划出版社.GB50016-2014.

[4]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统计年鉴(2014)[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

[5] 龙立德. 城中村建筑抗震和防火问题研究[D].广东工业大学,2014.

作者简介:

陈高涛,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建筑学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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