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论遵守规则的一个线索
2016-05-14沈洁
沈洁
摘 要:在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研究界,关于遵守规则之虑的研究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研究者们的争论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我们应当如何去理解和解释悖论,我们应当如何去理解共同体在遵守规则的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克里普克和早期的福格林提出了著名的怀疑论悖论解读,但是三十多年后,福格林推翻了自己早期的解读,以严格尊重文本的策略重新解读了维特根斯坦的遵守规则之虑。本文正是基于维特根斯坦的相关文本在福格林的解读框架下去澄清尚有争论的相关重要概念。
关键词:解释;悖论;维特根斯坦;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B1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5-0070-03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维特根斯坦论述遵守规则的思想渐渐成为其后期哲学解读界的显学。其复兴的原因在于,若干解释者将维特根斯坦的相关思想加以重构解读,从而使其与当代哲学中的诸多重要问题都有了关联。其中最著名的自然是克里普克(Kripke)的怀疑论解读,他的解读重新激发了西方学者对后期维特根斯坦相关思想的兴趣。克里普克把维特根斯坦解读成一个语义怀疑论者。然而实际上,早在克里普克的解读出版之前,另一位重要的维特根斯坦解读者福格林(Robert J.Fogelin)就已经先提出了一个类似版本的解读,只不过克里普克让这个怀疑论版本的遵守规则之虑广为人知。克里普克的观点只有唯一的版本,即他的《维特根斯坦论规则和私人语言》,之后尽管有无数学者反驳他的观点,但是他从没有做出过任何回应。而福格林则有所不同,他于1976年在他的《维特根斯坦》中陈述了自己的怀疑论解读之后,他又于2009年在《让维特根斯坦自己说话:一个文本研究》中给出了一个新解读。在这个新版本中他彻底推翻了自己早期的解读策略,转而采取一种尊重维特根斯坦的一般哲学态度的解读策略。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从怀疑论解读的语境中去看待福格林的新解读策略或许别有启发。因为他实际上推翻的是他自己和克里普克的怀疑论解读。
维特根斯坦始终强调,他并非提供并捍卫各种哲学理论,相反,他要揭示那些导致深层哲学困惑的顽固的概念误解。如果我们严格遵照维特根斯坦这种基本哲学态度来解读他的后期哲学,我们会如何理解他的遵守规则之虑?
《哲学研究》第185节给出了这样一个语言游戏:我们教一个学生写一个基数数列,先教他写“+2”的一个数列,从0开始,他学会了写出1000以内的这个数列,并通过了我们对他进行的随机检验。然而,当我们要求他写出一个1000以外的“+2”的数列时,他却并没有写下1000、1002、1004、1006……而是写下了1000、1004、1008、1012……如果我们告诉他他没有按照我们的要求去写这个数列,他会回答说,按他的理解,他并没有违反要求,而是仍在按要求行事。既然他在按我们的要求写出这个数列,那么他为什么没有写出我们所认为的正确答案?难道他没有学会怎么去写这个数列?但是,当我们教他写出1000以内的数列时,他的确学会了,而且通过了我们一般用以检验某人学会与否的测试。那么,问题出在了什么地方?他似乎以他自己理解的方式去解释这个规则,因此,无论他写下什么,他总是能针对我们对他的要求给出某种解释(也即他自己的理解),这些解释无休无止,因为一种解释后面总还能再找出另外的解释,从而,既可以给出说明他的行为与规则相符的解释,也可以给出说明他的行为与规则不符的解释。由此,我们似乎就自然过渡到了维特根斯坦的悖论:“我们的悖论是这样的:一条规则不能决定任何一种行动方式,因为我们可以使每一种行动方式均与这条规则协调一致。回答是:如果可以使每一种行动方式均与这条规则协调一致,那么也可以使二者互相矛盾。因此,在此既不存在一致也不存在矛盾。”[1]143-144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去理解这个悖论呢?按照克里普克和福格林早期的观点,维特根斯坦是要通过这个悖论来推翻真值条件语义观念。然而,如果我们严格尊重维特根斯坦的文本,那么维特根斯坦显然不仅构造了一个怀疑论悖论,而且进一步论证,以解释的观点来理解遵守规则会导致解释(interpretation)悖论。
解释之所以不能被用来说明遵守规则,是因为,解释会出现无穷倒退。承认一种解释是我们据以行为的规则,我们就得解释为什么规则是这一种解释,而非另一种解释。一种解释之后总能给出更进一步的解释,没有一种解释是自明的,可以免于更进一步的解释。
尽管我们不能对遵守规则给出一种解释性的说明,但维特根斯坦并不是一般性地反对解释,他所反对的是这样一种观点:我们对每一句有意义的话的使用都必然会包含一个解释。解释只是我们众多语言游戏之中的一种,而非构成语言的基础。
既然维特根斯坦拒绝对遵守规则进行解释性的说明,那么在他看来,对遵守规则给出怎样的说明是合理的?这种说明又如何避免对规则进行解释性说明时出现的困难?我们能不能给我们合规则的语言使用提供一个辩护?
按照许多解读者的观点,共同体可以提供这样一个辩护,他们期望以此避免解释悖论的危害,比如克里普克、马尔康姆等。按此理解,共同体可以独立于个体提供一个相对客观的标准,通过这个标注我们就可以判断某个体是否正确地遵守了规则。但是,即使诉诸共同体,我们似乎依然无法解释悖论。因为解释悖论不仅会在个体层面出现,而且会在共同体层面出现,只不过是以一种新的形式出现。那么,共同体在维特根斯坦对遵守规则的说明中究竟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共同体的一致说的是共同体中的成员之间的意见上的一致吗?
维特根斯坦说:“‘逻辑真理由意见的一致所决定经常被当作一种论断。难道这就是我所说的?不是。跟意见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不是关于意见的问题。它们由行动的一致所决定:做同样的事情,以同种方式反应的一致。我们都以同样的方式行动,走在同一条道上,以同样的方式计算。”[2]183-184也就是说,构成我们遵守规则活动的可能性的条件是人们的反应、行为方式的一致,而非人与人之间达成约定,从而取得意见上的一致。在遵守规则的活动中,我们加入到某种一致行动之中,唯有我们能顺利通过我们所在共同体对我们的训练,我们才可能达成一致。
从维特根斯坦有关遵守规则的论述中,我们可以从正反两方面去理解他的论证。从正面看,训练和共同体在维特根斯坦对遵守规则的说明中各自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但是,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维特根斯坦在这些评论中所做的并非是要构建一个理论去解释相关现象,而是仅仅满足于描述它们在我们语言或者规则学习过程中各自的作用。从反面看,维特根斯坦对训练需要一个精神中介物(mental intermediary)的反对,进而更一般地反对各种精神中介物。维特根斯坦说:
“关于是否一个物体的颜色和另一个的一样,是否一根棍的长度和另一根的一样等等问题,人们很难形成争论,这一点异常重要。这种平静的一致是‘相同一词用法的典型的周边环境。
“有人必定会说到类似的某种关于依照规则的程序东西。
“一个程序是否依照规则的问题无法引起争论。比如,人们不会为此打起来。
“这属于那个框架,我们的语言依据此框架运作(比如,进行一次描述)。”[3]323
同样,《哲学研究》第242节也有一个类似的评论:
“属于经由语言而进行的交流的东西不仅有定义上的某种一致,而且有判断上的某种一致(尽管这听起来或许是那么奇特)。这似乎取消了逻辑;但是,并没有取消它。——其中之一是要描述测量方法,另一个是要发现并且说出测量的结果。但是,我们称为‘测量的东西也是经由测量结果的某种恒常性来规定的。”[1]154
我们进行测量时,是依照一定的程序被训练而成的。其间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正是学习不可缺的一部分,但是,人们之间的不一致却很少发生。为什么呢?这种一致的基础何在?对维特根斯坦来说,这种追问方式是错误的,这种错误的根源就在于我们要在没有原因的地方寻找原因。因为这种一致(在这里表现为测量结果的恒常性)是我们称为测量活动之可能的前提条件。
因此,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最大的障碍就是要去克服构建理论的冲动,相反,我们当然可以去描述我们遵守规则的活动。训练是维特根斯坦在讨论遵守规则时反复出现的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它也是需要我们加以澄清的重要概念。
维特根斯坦说,“我使用‘训练这个词的方式完全类似于我们说一个动物被训练去做某些事情。训练是借助例子、奖励、惩罚及诸如此类的东西而完成的。”[4]77维特根斯坦接着指出,动物所能接受的训练种类取决于它们作为动物那个种类。“想象……你尝试教一只猫去找回猎物。正如猫将不会对你的鼓励做出反应,你训练狗时所采取的大多数鼓励行为对猫也都不再管用。”[4]90“一头小牛或者一只猫不能被教会去看护羊群;我可以完成所有的步骤去训练这些动物,但却不会得到适合的反应。训练可以被描述为由两步组成,一是训练者做某些事情,二是受训者做出某些反应,而且有改进的可能性。教一门语言总是取决于一种训练,这种训练预设了被教者会做出反应。如果假设一个被教者没有做出反应,也即没有理解,那么在对训练的描述之中就不会提到理解。但是,不提到理解并不会对描述造成什么损失。”[5]102
一方面,我们能否对一种动物进行某种特定的训练取决于该动物所拥有的自然或本能反应的技能库(repertoire)。比如,我们可以将狗训练成牧羊犬或者警犬,但是并非所有狗都能训练成功。同样,我们不会训练猫去协助我们缉毒。我们人类也一样,我们人类经由训练而获得的各种能力是任何动物通过进化或者训练都不可能掌握的。比如我们的语言活动,我们的数学活动。人类也拥有各种自然反应的技能库,这些自然反应的技能唯有通过训练才能形成。我们被训练遵守的那些特定规则正是我们居于其中的那个社会的功能。这正是共同体在维特根斯坦对遵守规则的说明中所扮演的角色。
另一方面,维特根斯坦反对将训练仅仅看作是一种外在的手段,其目的是引导受训者正确掌握他所受训的内容。“判定一个学生用113乘44的唯一标准……是他以我们都被训练的那种方式去计算。如果我们发现他不能被训练成和我们一样的方式去计算,那么我们会视他为没有希望而放弃他并且说他是一个疯子。”[2]58维特根斯坦强调,是否符合公共实践才是判定学生算对与否的唯一标准。他强调这个唯一标准,正是要拒斥这样一种观点:训练需要制造一个精神中介物,学生正是据此才能运算正确。维特根斯坦反对在一个表达式及其运用之间寻找一个精神中介物,因为,这也会导致解释悖论。维特根斯坦一般地反对各种精神中介物。粗略说来,精神中介物的观念是:我们通过形成对外物的意象来思考外物。在《哲学研究》的前半部分,维特根斯坦对此观念给出了两个反驳。一是意象和图画一样,都允许多样的应用,因此,除非某一种应用是固定的,否则诉诸意象只会导致一个新版本的解释悖论。二是在语词和对象之间设定一个意象是为了解释语言和世界的关系,即,通过训练可以在语词、意象、行动之间建立一种因果联系。但是,既然这三者之间可以建立一种很复杂的因果机制,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舍弃意象的观念,而直接在语词和行动之间建立一种更简单的因果关系?而且语词和意象之间的关系显然不是一种因果关系。
那么我们究竟以什么样的模式来理解我们的语言规则呢?语言规则和数学规则一样严格吗?
按照维特根斯坦早期在《逻辑哲学论》之中的观点,构成我们语言基础的各种规则映射出了世界的永恒、不变的必然结构。因而,这些规则也相应是严格的、不变的和完全确定的。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了他早期的观点,因为,如果我们去查看一下语言实际运作的方式,我们就会看到,日常语言与逻辑学家的理想语言的标准相去甚远。但是,日常语言并不因此而失去什么,因为它服务于一大堆有用的目的。语言并不具有一个共同的本质,相反,语言是一个由各种具有交叉重叠相似性的语言游戏构成的系统,它并没有一个贯穿整个语言系统的确定特征。维特根斯坦引入了家族相似概念来描述语言的这一特性。这种反本质主义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一个核心特征。维特根斯坦的反本质主义只是他对严格规则和确定意义的一般攻击的一个方面。早期维特根斯坦认为,意义是确定的,规则是严格的,一个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由控制其用法的规则所决定,由此意义和规则都是确定的。后期维特根斯坦则完全颠倒了这种确定和不确定的态度,转而认为规则并非是确定的。他对规则严格性及意义确定性的反对并不仅限于他的早期思想,他的目标是要诊治哲学反思中普遍流行的那些误解。他批评确定性的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对个体同一性问题的处理。个体同一性问题的出现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个体随着时间的流逝所发生的渐变,这种变化比较小;二是个体的突变,这种变化突然且异乎寻常。在《蓝皮书》中维特根斯坦对这两种个体同一性的情况都进行了考察。一是渐变:“在什么情况下,我们说:‘这位是我一小时前见到的那同一个人?我们对短语‘那同一个人和一个人名的实际使用基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用以作为同一性标准的许多特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致的。通常,我通过我的身体外表被别人辨认。我身体外表的变化是逐渐的而且是比较小的,同样,我的声音、特有的习性等等也变化缓慢而且变化幅度很小。只有作为这些事实的一个后果,我们才倾向于以我们现有的方式使用个人名称。”二是突变:“基吉尔博士和海德先生是两个人呢或者他们只是发生改变的同一个人?我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们不是被迫去谈论双重个性……‘人这个词的日常使用是适应于日常情形的混合使用。如果……这些情形发生了改变,‘人这个词或者‘个性这个词的应用也因此改变;如果我希望保留这个语词,并且给予它一种类似于它以前用法的用法,那么我就可以在许多用法中自由地选择,也即,在许多不同种类的类比中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有人会说‘个性这个词还没有获得一种正当的承袭。”[4]61-62
维特根斯坦在许多地方都强调这样一个事实:某个语言表达式的使用及其相应的意义取决于我们所在世界的一些偶然的属性。由此,一个语言表达式的使用可以容忍发生在这些偶然属性中的可想象的变化。但是,我们的语言之中常有一些语词被我们放弃使用,尽管它们的意义既没有改变也没有丢失。这就使得我们误以为一个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并不取决于一个由偶然属性构成的系统,而是取决于某种更深层、更稳固而且不变的东西。哲学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去揭示这些深层稳固的结构。但是,这恰恰是后期维特根斯坦所要批判的目标。
参考文献:
[1]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韩林合,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2]Wittgenstein,L. Wittgensteins Lectures on the Foundations of Mathematics [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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