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构建权利义务基本对等的贫困生资助模式

2016-05-14黄昊李涛

都市家教·下半月 2016年6期

黄昊 李涛

【摘 要】现行的资助政策以无偿资助为主体,以难以量化的贫困程度作为唯一认定的条件,一旦认定成功就可以无偿得到资助,不必承担任务义务。高校对贫困生的资助模式应从“输血”式的无偿资助向“造血”式的资助模式转变[1],通过构建权利义务基本对等的贫困生资助模式,把贫困生认定作为最有力的抓手,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把贫困生的义务赋值于具体认定指标中,起到正向引导的作用,最终达到资助育人的效果。

【关键词】贫困生义务;贫困生认定;资助模式

我国的资助体系,经过60多年的发展,各种资助方式已经百花齐放,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免”这一较为完整的资助体系,到目前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基本上解决了贫困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现行的资助体系重物质资助轻精神资助,更多的是单纯的资金资助,这是在指导思想和具体资助模式上错位,从源头上导致了资助乱象。资助模式应该由单一的资金资助向资助育人的方向转变。

现行的资助体系简单的把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上不起大学作为主要指导思想,一味地以无偿的资金补助作为资助的主要手段,而忽略了资助的育人功能,弱化了责任教育、感恩教育,甚至不以任何学习成绩为前提;现行的资助政策以无偿资助为主体,以难以量化的贫困程度作为唯一认定的条件,营造出一种比穷比惨的困顿局面。当高校资助以无偿的“输血”式资助为主要手段时,在免费午餐的资助模式引导下,贫困生理所应当的获得免费资助的权利,却不承担任务义务,必然导致申请者众多,申请材料作假,出现了种种非贫困生争夺资助资源的乱象:拉帮结派式的所谓民主投票,弄虚作假的贫困证明材料,貌似公平的轮流受助等。我们强调贫困生接受国家和社会的资助是其基本权利,却忘了权利的背后必须也要有其相对应的义务。因不附带任何附加条件,在利益驱动下,当没有评定为贫困生时,就埋怨贫困生认定程序不公,甚至出现了申请者之间的对立情绪。在免费午餐式的资助背景下,贫困生的索取欲望不断扩大,把连续获得资助视为理所应当的事情。在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条件下,难以实现教书育人的理想目标,这也和资助的最初目的背道而驰了。

贫困生群体占高校学生总数的30%左右,但却因17%的资助名额限定,导致了认定过程十分困难,而假贫困生的出现又加剧了认定争夺的激烈程度,而如何准确地对贫困生进行认定,并通过资助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显得尤为重要。高校贫困现象又有其复杂性,主要表现为贫困会强化贫困的存在,进入恶性循环,使贫困难以消除[2];贫困证明材料受现实条件制约,有些真正贫困的学生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拿到证明材料,而某些非贫困生却因为家庭的社会关系网络而拿到了贫困证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贫困只是性质发生了变化,更多表现为相对贫困。

高校对贫困生的资助模式应从“输血”式的无偿资助向“造血”式的资助模式转变[1],把贫困生认定作为最有力的抓手,构建权利义务基本对等的贫困生资助模式,把贫困生的义务赋值于具体认定指标中,起到正向引导的作用。本文以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为例,试图探索具有现实可操作的贫困生认定的实施办法,提高资助效能,这是我校资助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进一步落实好资助政策的迫切要求。

基于浙江师范大学X学院贫困生认定的需要,笔者构建了定性和量化相结合的认定模式。定性即班级民主评议结果,总分50分,定性体现的是家庭困难程度、需要获得资助的程度以及其在校的生活消费状况的一个体现,最后也通过量化的方式表现出来;量化即把贫困生的义务赋值到具体认定指标中,总分50分,量化认定指标必须具有正向引导性、科学性、可比性、可行性以及动态完善的特性。根据量化表对学生进行打分,根据打分高低来作为认定贫困生的依据。

表1是浙江师范大学A学院认定中的统一认定标准,但对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特别讨论以防止只考虑普遍性问题而忽略个别特殊问题的情况发生。此表的作用是将以往单一的、无法量化的贫困程度作为评定的唯一标准,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社会服务等进行量化整合,初步形成定性与量化相结合的认定模式,构建权利义务基本对等的资助模式,虽然上表的认定指标及权重并不一定非常准确,需要后续研究者不断改进,但这也体现出了资助工作的正向引导性,积极引导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参与各类活动,培养其爱心意识、奉献回馈精神,符合资助的教书育人功能,这也是资助工作发展的方向。

注释:

①发展性资助项目是针对贫困生设立的大学生研究项目,项目有资金支持,是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一项补充。

②贫困生征文是针对贫困生设立的责任、感恩征文,征文有资金支持,是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一项补充。

③自强部是浙江师范大学A学院由贫困生组成的学生组织,意在培养贫困生积极参与学生活动,融入大学。

参考文献:

[1]高霞.燕山大学学生资助模式研究[D].燕山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12):37

[2]张瑞芝.建构能力本位型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模式[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4):58-62.

[3]郑广馆.助学贷款问题研究述评[J].经济学动态,2009(3):131-136.

[4]夏斐.高校资助工作育人模式研究[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2015(3)

[5]聂惠.基于伦理学视角的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研究[J].2011(11):74.

[6]党振峰.高校贫困生认定及资助方法初探[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9):219.

[7]斳京阳.高校贫困生认定和资助问题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8]郭娜.高等师范院校贫困生资助问题及对策研究——以陕西师范大学为例[D].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9]高丽芝.中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青岛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10]方钫妍.高校贫困生社会资助的困境及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3):7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