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银行的创新发展模式
2016-05-14张爱民
张爱民
【摘 要】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金融业态。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搜索引擎、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出现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称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本文研究了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发展模式、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以及商业银行创新发展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移动支付;搜索引擎;云计算
一、互联网金融定义
互联网金融Internet Finance(ITFIN)就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并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异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应该定义在跟货币的信用化流通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业务模式都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从广义上来说,理论上任何涉及到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网络贷款、众筹、大数据金融等。
二、互联网金融特征及发展模式
(一)互联网金融特征
1、效率高
互联网金融带来了全新的渠道,为客户提供方便、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极大地提高现有金融体系的效率。互联网金融门户的“搜索+比价”带来的金融产品服务让信贷从复杂变得简单。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更快,用户体验更好。如阿里小贷依托电商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几秒钟,日均可以完成贷款1万笔,成为真正的“信贷工厂”。
2、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无传统中介、无交易成本、无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更省时省力。此外第三方支付的结算成本大大降低、众筹模式开拓了低成本的新融资渠道。互联网金融让客户以更低成本搜索比价更多优质的金融服务产品。
3、覆盖广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互联网金融面对的小微客户的金融需求既小额又个性化,在传统商业银行体系里往往得不到满足,而互联网金融在服务客户方面有着先天的优势,可以高效地解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此外,互联网金融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4、发展快
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长。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上线18天,累计用户数达到250多万,累计转入资金达到66亿元。余额宝规模500亿元,成为规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5、管理弱
一是风控弱。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二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6、风险大
一是信用风险大。现阶段中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
二是网络安全风险大。中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1、众筹
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
2、P2P网贷
P2P(Peer-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包括纯线上和线上线下结合两种模式。
3、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4、大数据金融
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
5、信息化金融机构
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
6、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ITFIN)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
三、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
我国互联网金融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0年-2005年的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化阶段;第二个阶段是2005年 - 2011年的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阶段;而第三个阶段是2011年以来至今的互联网实质性金融业务发展阶段。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国内互联网金融呈现出多种多样的业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一)各种模式竞相发展。
近年来,国内以第三方支付、网络贷款平台和众筹平台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各种模式竞相发展,迅速改变金融业面貌,成为金融创新的主力军。在这些互联网与金融强大的融合趋势的冲击下,传统金融机构也开始纷纷进入互联网金融,加速信息化金融机构的布局。商业银行深感变革的急迫,或以独立的方式、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的方式,不同程度上将互联网与其传统业务相结合。
(二)各地政府积极支持。
面对热潮汹涌的互联网金融,各地政府也陆续出台政策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北京市力促相关行业主体聚集,为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提供平台与机会;上海市推行金融创新新政,推出支持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落户的具体措施;浙江省依托发达的民营经济,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快速发展的沃土;深圳市前海的金融创新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国家和地区相关政策的支持下,依托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吸引民生电商等新型金融点上和互联网金融企业入驻。
(三)创新与风险并存。
互联网金融作为创新事物,其创新的机会与法律风险并存,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金融媒介的转变及模式的创新,使得金融活动的途径多样化,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促进金融市场更加活跃,提升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由于整个行业尚处于探索阶段等种种原因,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诸多问题,在确保坚守法律底线、防范风险并对个别违法者予以坚决打击的前提下应提倡适度监管,积极包容创新。
(四)互联网投资兴起。
据IT桔子研究资料显示,在其追踪的245家公司里统计了21年以来的投资事件,互联网金融领域发生了58起投资事件,占比24%。
四、商业银行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反应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21年以来,相关金融政策的开放,使得互联网等非金融企业开始进军金融行业。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介入,降低了金融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强化了海量数据的收集、处理和挖掘过程,更打破了金融体系由少数机构垄断的局面。身处于互联网时代的传统金融机构也感受到变革的迫切性。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来说,其传统业务已经受到来自互联网企业的威胁,在信息化过程中,更需要主动出击,将互联网与其传统业务相结合。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互联网企业已深入到支付结算和信贷这两项银行核心业务,不甘退居后端的银行为增进客户粘合度,也向电商、移动支付领域发展。一方面,个人和企业客户开始在网上或者手机终端办理业务,电子钱包、网上银行渐渐替代传统柜台业务;另一方面,银行自营电商平台或与传统电商平台合作,销售银行金融产品,并介入面向个人的在线信贷服务和面向企业的全产业链融资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如建行推出“善融商务”,工行打造“大电商平台”,招行的小企业专属互联网融资服务做得风生水起。
五、商业银行创新发展模式
传统商业银行只有深入分析互联网金融的特征以及优势之后,才能面对自己的短板做出调整。
(一)积极发展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出现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解决个人和企业跨行、跨地域转账时流程繁琐和到账时间长的问题。虽然商业银行也推出了网银,但因其在支付结算领域的垄断地位以及同业竞争问题,使得银行没有动力联合起来推出多银行账户即时结算的平台。面对困境,商业银行应该依靠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推出覆盖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以及ATM、POS机等多渠道的电子银行总额和服务体系。招商银行从2012年开始推出手机钱包,抢占移动支付市场;中信银行与财付通和支付宝合作,借力第三方支付平台整合产品;四大行2013年对包括科技领域项目投入高达25亿元,设计移动金融服务、电子商务、远程柜员机、自助银行、网络银行等项目。支付结算和基金代销是最重要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的业务重叠范围不断扩大。商业银行只有积极应对,才能确保这块蛋糕不会被不断的侵蚀。
(二)发展网贷业务。
网贷以信息化技术为载体,实现了业务流程、资金来源和项目投向的整体重组,使得微金融呈现出新的发展可能,直接让传统金融难以有效服务的小微金融、小微投资人和小微借款人受益,整个网贷行业表现出极强的创新活力和快速扩张势头。商业银行与新兴互联网金融企业相比,具有客户数据库,同时不但可以作为中介连接借款人和出借人,还可以直接作为借款人或者出借人。因此,在完善网贷平台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在资金运用以及风险控制方面更具有优势。
(三)挖掘大数据潜力。
互联网金融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大数据。商业银行的数据也是大数据级别的,并且商业银行的数据价值远远大于新兴互联网企业。但是商业银行的很多数据都沉睡在数据库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银行离用户和市场越来越远,海量的数据库对银行而言是陌生的宝藏。在大数据时代,商业银行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数据,精准定位化服务。自2012年开始,多家银行都积极部署自己的电商平台,期待在留住老客户以及扩展客户数量数据的同时,使客户数据立体化,并利用立体数据进行差异化服务,了解客户消费习惯,预测客户行为,进行管理交易、信贷风险和合规方面的风险控制。商业银行建立电商平台的优势主要有:第一,商业银行有很多对公客户,这些对公客户有部分是制造企业,这就决定银行有足够的货源;第二,商业银行有大量的个人客户,可以作为买家,拥有大量的买家资源;第三,在金融行业中,商业银行的作用属于金融中介,电商平台的建立,可以拓宽银行中介内涵。银行的对公业务往往包含一个产业内的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上游与下游企业之间本身就有商业往来,通过电商平台的建立,银行很有可能充当金融和产品的双重中介,以金融渠道去拓展电商渠道,打通上游和下游企业的金融和货物双重渠道,在金融托媒的大背景下通过在这个渠道中占据主导地位而获得优势。
(四)发挥品牌和渠道优势。
商业银行由于拥有的品牌和渠道资源优势是新兴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具备的。新兴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多的是利用传统商业银行缺漏的业务(商业银行客观上没有意识到或者主观上没有动力去改变的)发展金融业务。目前新兴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存在诸多困境:业务发展风险无法预测,受外界影响不易监控;面对新兴事物人们无法全盘接受;政府监管会逐渐到位;传统金融业务先天性不足。因此,商业银行在实现传统业务稳固增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发展新业务,必将在互联网金融新时代中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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