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打造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2016-05-14王晨
王晨
摘 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顺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推进"五大发展理念"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努力打造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关键词:五大发展理念;纪检监察;高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巩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五大发展理念”反映出我们党对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顺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积极探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规律,将“五大发展理念”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努力打造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坚持创新发展,适应和把握反腐新常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在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到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厘清“两个责任”分工到坚持“一案双查”突出问责,从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的大扫除,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到立规修规扎进制度的笼子,从“老虎”“苍蝇”一起打到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无不彰显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要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的战争,就要始终坚持创新的理念,努力实现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一要创新监督机制,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高校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创新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建设,破解高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难题,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领导班子职责权限,定期将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有效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二要创新执纪方式,探索实践“四种形态”。高校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向全面监督执纪问责转型,紧紧围绕“六大纪律”,抓好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三大环节,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探索制定出符合高校实际的询问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相结合的实施标准,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经常化。三要创新问责手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高校要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综合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问责,对出现的违反“六大纪律”、主体责任缺失等问题,严肃责任追究,使问责成为常态。
坚持协调发展,促进纪检工作整体性和系统性。协调既是手段又是发展目标,同时还是评价发展的标准和尺度。贯彻落实协调发展理念,就是要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审视、把握和推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既要贯彻落实党委的领导责任,又要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既要坚持零容忍坚决查处和严惩各种腐败行为,又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既要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全面发力,又要着力解决工作中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
一方面,高校中仍存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淡薄、“两个责任”在实际落实中职责分工存在空缺或交叉、党风廉政建设逐层弱化等问题。面对这些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一要协调力量补短板。党章党规党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党章党规党纪的有效执行,其前提是内心的认同,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高校要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建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教育活动来唤醒意识,引导大家知边界、明底线,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协调整体成合力。纪委要协助党委进一步梳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中各部门之间分工不清、定位不准的工作,不断完善各部门的职责清单,明确责任制落实各项工作主要责任人、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逐步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三要协调根基求长效。党的基层组织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承担着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的重要责任。高校要重视和纠正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重学术、轻党建倾向,大力解决基层党组织作用被弱化、虚化甚至边缘化的问题。另一方面,当前各高校的纪检监察机关多处于纪检部门与行政监察部门合署办公的局面,除了各项高校纪委工作外,还面临着行政监察领域多、任务重、战线长的问题。高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全面抓重点,善于归纳总结日常行政监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结点,把工作重心由事后被动监督逐步向事前、事中主动监督转移,提高监督的效率。协调处理好纪检业务与行政监察工作的关系,既实现职责的明确划分,又保证工作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坚持绿色发展,推进政治生态建设科学化。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其关乎人民福祉,政治生态要风清气正,其关乎人心向背。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一方面,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要树立绿色思维方式,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剖析高校中发生的腐败案例,查找漏洞,吸取教训,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着重完善党内政治生活、高校管理等各方面制度,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
另一方面,无数的违纪违法案例和教训警示忏悔录不断告诫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发生后的纠错成本,远远高于提高其廉洁自律意识的党性修养教育成本。所以,净化政治生态要建立成本观念,引入绿色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逐步从“关键少数”走向全面,纪委的职责定位、方式创新、作风转变,都必须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要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的引领作用。要坚持高标准在前,以德为先,立根固本,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立起来、挺起来。高校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让崇德向善和遵规守纪相辅而行,实现由监督少数向教育全覆盖转变。
坚持开放发展,凝聚各方面反腐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连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流程,纷纷对官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除了强化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发布的功能外,更注重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开设“一键举报”通道,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力度,一时间各类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争先恐后的出现在群众眼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门搞监督、去神秘化、增强透明度、释放正能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赢得群众由衷点赞。
践行开放发展,以开放的姿态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做好四件事。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形势和任务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参与。及时发布反腐败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既可以引导广大师生和党员干部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增强“四个足够自信”,让党的纪律深入人心,又能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激发参与正风反腐的积极性,释放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正能量。二是加强纪检工作流程公开、审议结果公示,保障广大师生的监督权。在严守办案保密纪律的基础上,主动加强工作程序、工作动态和处置结果的公开力度和公开范围,增强纪检工作透明度,既能让广大师生了解纪检监察工作,又能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调动学校二级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作用。在高校中探索尝试设立二级纪委的工作方式,推进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调动和发挥各党总支、分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积极性,破解监督力量不足、监督不深入、监督范围狭窄的问题,科学地延伸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实现监督全覆盖。四是加强违纪违法案例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定期对查处的违纪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还原手法、成因剖析、警示反思,增强警示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形成震慑,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坚持共享发展,共享共筑廉洁成果。“五大发展理念”以“共享”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和共产党的宗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的必要前提,人人共建、人人享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奋斗目标。
坚持共享发展,一是发挥保护职能,使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严是爱、松是害,要把“严”字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中。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润物细无声”地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二是重拳整治发生在基层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最后一公里”延伸,对基层贪腐、作风不正、处事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切身利益,让广大师生实实在在感受到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三是加强大学生党员的廉洁教育。开展大学生党员廉洁教育工作,有利于净化大学生的心灵,陶冶大学生的情操,有助于大学生党员形成健全的人格。高校应结合班级建设、党团教育、诚信教育、毕业就业和日常活动,提高大学生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大学生党员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抵御腐败的免疫力,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良好的基础。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北京 100037)